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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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爱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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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属侵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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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11:25: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山人 发表于 2014-5-14 11:01
很简单撒,qq现在申请很简单,单位的事单独申请一个不就行了么!


多谢山人大哥,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微信和手机是邦定的撒。
只是不解的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司行为要求这个相应成本是否公司买单?
12#
发表于 2014-5-14 11:3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个人也觉得不合理,个人QQ、微信属个人私有,公司确有需要也是上班期间的事,再说工作群由群主可以备注相关人员名单,不应要求个人注册实名,工作交流固然重要,下班后也会给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带去骚扰的烦恼。
13#
发表于 2014-5-14 12:03: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可以另外申请工作专用的QQ,用实名啊
14#
发表于 2014-5-14 12:04: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什么公司啊还有这样不合理的要求Q和微信如果公司要求建个群就行了啥 还搞什么实名制有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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