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文 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远安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九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5月19日在远安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
敬顺庚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政协远安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102件,参加提提案的委员及附议委员共162人次,其中集体提案2件。按照《远安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确定合并内容相同的4件,不立案3件,立案95件。这些提案已按程序送交43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办理。截止2014年9月底,立案的95件提案均已办复。从办复情况看,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6件,占办理总数的59%;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B类)36件,占38%;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的(C类)3件,占3%。发放委员意见反馈表95份,表示满意的92份、基本满意的2份,不满意的1份。总的看,这些提案凝聚了提案者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也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推动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2014年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年来,提案工作在县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为目标,精心打造质量工程,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注重源头,着力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我们始终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立足点,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提案质量上水平。一是从学习环节入手,增强委员提案意识,提高撰写能力。通过座谈会、学习会、列席常委会等方式,利用政协简报、政协网站等平台,组织委员学习,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委员知情悉政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委员围绕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民生工程、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事项开展视察调研,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从提案选题入手,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全会召开前,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编印提案参考目录,就提案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提案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使提案内容紧贴我县实际情况,确保提案质量。全会期间, 广大委员围绕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等重点热点问题,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总部经济构架建设 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建议》、《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考评制度畅通园区项目退出机制的建议》、《关于提高我县公租房使用效率 充分发挥公租房作用的建议》、《关于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等提案,对发展壮大我县优势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县域旅游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如“关于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提案”,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绿色增长,发展生态经济,不再引进森林资源消耗型项目,严格控制袋料食用菌规模,推广节材型食用菌生产技术,开展菌用材替代品研究,大力推广矿山金属支架,减少矿山耗材,保护好森林资源,建设生态远安。三是从立案审查入手,提高立案的规范性。实行全会期间提案审查由提案组初审、提案审查委员会集中审定制,并邀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派员参与审查,使提案审查工作更严谨,确定承办单位更准确。通过这些举措,促进了提案质量的提高。
(二)创新举措,着力提高办理质量
我们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认真做好交办、督办工作,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一是明确提案办理责任。县政府召开高规格的提案交办会,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将提案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审查提案,协商提出分办意见,避免提案“回娘家”、“投错门”现象。交办以县政府文件下发,确定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提案办理直接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和要求,并在政务网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提案,从中遴选10件确定为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通过实地视察、专题调研、协商座谈的方式,促进重点提案的落实。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带动下,其他提案的办理也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起到督办一件,带动一批提案的办理落实。如关于加强远安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县政府办多次会同环保部门调查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建立了数字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中心,完善了鸣凤城区空气自动站等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控制各类污染企业的生产活动,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城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建城市公厕的提案,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新建城市公厕纳入了2014年县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现已完成新建任务并投入使用。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客运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客运环境的提案,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客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完成了部分公交车站和候车棚建设,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了禁行禁停标志,城区公交和城乡公交各开通3条,集中力量打击了三轮摩托车、“黑面的”非法载客和出租车跨区域违规经营等行为,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强化媒体督办机制。为促进各承办单位更好地办理和落实提案,把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督办提案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县电视台《提案追踪》栏目,加大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跟踪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提案的落实。
(三)加强沟通,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我们始终坚持做好提案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交流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保持与提案人密切联系。详细了解提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真实意图,征询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造机会使提案人参与办案,并及时向提案人反馈办理进度,通报办理结果。二是保持与承办部门随时沟通。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提案人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委员到部分承办单位调研提案工作,召开座谈会,总结办理经验,协调沟通信息,切实把提案办理落到实处。三是促成提办双方及时沟通。充分发挥提案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注重安排和促成承办单位与提案者见面、磋商,使承办单位能充分听取提案者的意图和想法,并介绍办理提案的打算和办理情况,在沟通中形成共识,促进提案的落实。
一年来,县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提案工作与政协履职的要求和委员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提案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性提案办理需进一步加强协调;提案工作反馈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从“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15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5年,提案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增强提案工作活力,提升提案工作实效,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提案工作条例》,增强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系统地调查研究,努力提出立意高、分析准、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二)把握关键,进一步推动提案落实。要把提案办理的实效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主要标准,在提高提案“落实率”上狠下功夫。继续坚持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加强提案跟踪督办,努力探索专题领办、联合会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大提案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力度,加大提案办理的民主监督力度,促进提案的有效落实。
(三)立足全局,进一步发挥整体功能。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将提案工作与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提案委员会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机构以及提案承办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真正形成“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整体功能。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让我们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建设实力、生态、幸福远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