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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湖北省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一)
一、招收对象及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为湖北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1999年8月31日)。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5-185cm之间,不满18周岁的164cm合格。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文、理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总分达到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各类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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