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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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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职教中心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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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6-14 12:58: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学校的做法有错吗?
12#
发表于 2017-6-14 18:2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3#
发表于 2017-6-14 18:2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14#
发表于 2017-6-14 18:2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0年5月3日,《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日、周、月、期、年”台帐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明确:学校要每周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有毒、有害物品清查,防止上述物品带入校园。
15#
发表于 2017-6-14 18:29: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3月17日,《宜昌市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中明确:学生有行为偏异、暴力倾向,因学校帮教不力、监管不严和管制刀具清缴不到位,学生在校内斗殴,导致学生伤亡的,应追究校长、分管校长、主管处室主任、班主任和首遇人的责任。
16#
发表于 2017-6-14 18:2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17#
发表于 2017-6-14 20:58: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你这是给远安职教做了一次非典型正面宣传么,你说的不仅没有人表示反对,而且大家对职高的做法都表示肯定和赞同,也许职高的操作不太能令学生认同,但是客观上和客观上都是为了学生安全,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应该要能理解学校和老师的苦心,多配合,多理解。
18#
发表于 2017-6-15 23:11: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移动
看了这个贴子,首先可以肯定你这个学生在校表现是不行的,在老师心中印象是不好的,别人都还了,就你的手机没还,首先要自我反思;第二,你做人是失败的,读书重在明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样公开辱骂老师,你读书再多都是白搭!
19#
发表于 2017-6-21 16:37: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省洛阳市 联通
带刀带棒取学校搞么事?搜的好
20#
发表于 2017-6-25 12:14: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联通
坑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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