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榕榕 于 2017-10-4 22:21 编辑
就业专项资金相关政策
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内容
(一)职业培训补贴 申报流程:培训需求人员到乡镇人社中心或县就业人才局服务大厅报名登记;县就业培训中心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整理资料报县就业人才局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合格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财政局终审拨付。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报流程:补贴申请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局按季度将鉴定补助资金拨付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人员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提出申请;人社中心将初审合格人员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采取电话询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复审,对复核通过的人员,在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拨付到申请的贫困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每年年初向县人社局申报新增公益性岗位;县人社局批复后于5月底、10月底将申报资料交乡镇人社中心;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审核后报财政局复审批准,通过公示网站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五)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流程:单位申报“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通过媒体及网络等公开发布提供见习的专业、岗位、条件、见习环境等;根据报名情况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医院政工人事科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最后报县人社局备案确定最终的见习岗位后报财政拨付资金。
(六)求职补贴 申报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人员,将相关资料交到远安县职教中心;职教中心经过初审汇总后将申请人员花名册、银行账户电子版到县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县人社局审核后报财政局复审批准,通过公示网站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拨付到申请的贫困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七)创业扶持补贴 申报流程:符合申请条件自助创业人员,将相关资料交到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后上交县人社局复审;县人社局审核后报财政局终审,通过网站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由财政局拨付。
(八)培训生活补贴 申报流程:个人向县就业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县就业培训中心进行认定;认定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复审通过后拨付。
(九)“充分就业社区”奖励
申报流程:每年年初,由申报社区向县就业人才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于每年11月上报材料到县人社局;县人社局组织专班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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