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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风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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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宣传主题帖(更新至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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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09:31: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碧桂园精准扶贫  正牌大学免费读(一)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湖北版)

     一、学院简介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副主席杨惠妍女士创立的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投资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慈善性质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坐落在环境优美的广州后花园、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校园占地总面积300亩,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学习、生活设施先进完善。
     学院以“办慈善高校,助贫困学生,育精英人才,为社会服务”为办学宗旨。学院致力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对学生实行全额资助,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学费、食宿费、教材费、服装费、寒暑假期往返路费、床上用品、学习用品以及生活用品等,使受助学生“一人成才,全家脱贫”。
    学院依托碧桂园集团的专业技术力量,校企融合、产教联动、工教一体、工学结合,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师资队伍,在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培育特色,争创一流。
二、学院办学特色及特点
1.建立导师制育人机制,学院所有教师和管理干部都是学生导师,实行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
    2.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学生“一日生活制度”,使学生在紧张、有序、活泼、向上的生活氛围中健康成长。
    3.是形成“大思政”教学体系,实现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融合;全面建立基于学生自主学习条件下的英语应用能力培养模式,改革传统意义上的灌输式英语教学,提高英语教学效果。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碧桂园集团,建立校企融合、产教联动、工教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5.着力于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育人氛围。
   三、湖北省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湖北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合计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4
4
工程造价
540502
3
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3
3
园林工程技术
540106
2
2
酒店管理
640105
4
4
物业管理
540703
2
2
4
合计
6
14
20
备注:本计划最终以《湖北省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达到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上;
   2.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品格优良,提供高中期间的操行评定,班主任要签名确认;
   3.家庭经济贫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
  (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6年6月仍然有效的《湖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省、市、县级的扶贫户需提交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内容填写并盖章);
  (3)家庭突遭遇重大变故(如重病、突发事故等)致贫困,但尚未进行贫困认定,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盖章);
   (4)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靠学校助学金、减免学杂费或靠社会资助才得以完成学业的, 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盖章)。
   (二)报名时间
    报名从2016年4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23:00。
   (三)报名程序
    1.网上填写和提交报名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zs.bgypt.com)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填写与提交。
    2.邮寄补充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16年4月1日~6月28日23:00前(过期不受理)把以下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等寄达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收(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1510,招生办电话:0763-3936012/3918200,以签收日期为准)。

22#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09:33: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碧桂园精准扶贫  正牌大学免费读(二)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湖北版)
     
    3.报名材料纸张规格用标准A4纸,按以下次序装订:
   (1)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高中阶段的操行评定,班主任签名确认。
   (3)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6年6月仍然有效的《湖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发证时间及有效期,并在每页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镇民政办公章;如无《湖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考生,按个人实际情况在学院网上下载相应表格: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其他贫困证明(原件);
   (4)高考体检表复印件。在每页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5)普通高中生复印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特长等级证书、作品等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
    五、报考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学生登录学校网站自行在网上完成心理测试,请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测试须知后进行测试。
    2.面试名单的确定:报考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3. 面试时间地点
   地点: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大学东路2号
   时间:2016年7月9日8:30
   4.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品格、心理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礼仪习惯,考察学生的学习潜力;通过才艺或技能展示考察学生的特长。面试内容见《面试考试大纲》。
    5.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1个月内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查,如果发现材料虚假,将按学院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原所在学校。
    六、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登录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时间要求,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填报志愿。
    七、录取标准
    学院2016年在采取基于学院面试成绩合格,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择优录取。
    八、资助政策
    学院对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全额资助学费、教材费、食宿费、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学习用品费,并补助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
   九、考生问答
   1. 学院的办学使命是什么?
   答:学院以“人品为本、作育精英、善行慈心、回报社会”为办学理念,精心培养“对人好,对社会好”,精技善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精英人才,以期改变全社会对高职教育的看法,让更多有智慧、有潜力的学子喜欢读高职,实现其成才报国理想。  
    2. 国家承认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吗?
    答:按国家高考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
     3. 学生学习的形式及入学后如何进行管理?
    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学院实行导师制育人,采取准军事化管理,规范“一日生活制度”,并对学生的诚信和礼仪予以督查和校正。
     4. 学院就业前景如何?
    答:学院致力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使毕业学生“一人成才,全家脱贫”。达到学院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推荐就业。可通过双向选择,到碧桂园集团就业,其中在校期间经过“领导力”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培训后的优秀毕业生,可推荐给碧桂园集团基层管理岗位工作;也可选择到碧桂园集团以外的单位就业。
    5.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是哪一批次录取?
    答:学院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未被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学校的录取。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36012/3918200
   传       真:0763-3936700
   电子邮箱:zs@bgypt.com
   学院网址:http://www.bgypt.com/
   招生网址:zs.bgypt.com
   邮政编码:511510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大学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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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0:11: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司法类院校在鄂2016年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相关事项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2016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本科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本科专业,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提前批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专业在我省有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身体条件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专业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提前批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要求
    (一)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专业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专业的考生不须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录取时,院校按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结果,在投档考生中依据司法院校招生条件择优录取。
    (二)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所报学校的录取。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委托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承担并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生:50米,7″1以内(含);1000米,4′05″以内(含);俯卧撑,10秒钟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2.2米以上。
    女生:50米,8″6以内(含);800米,4′00″以内(含);仰卧起坐,10秒钟内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1.6米以上。
    2、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东西湖校区,http://zs.whpa.cn/),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1号(轻轨1号线终点站东吴大道站旁)。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老师13971325426,陈老师15972117288,联系电话:027-83214207、83254957。
    4、乘车路线:
    地铁:在武昌或汉口乘坐地铁2号线至循礼门站转乘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终点站)抵达学院。(武汉高铁站、武昌火车站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洪山广场转乘2号线至循礼门站转乘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汉口火车站可乘地铁2号线至循礼门站转乘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
    轻轨:在汉口任一轻轨站乘坐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终点站)抵达学院。
    公交:
    武昌火车站:乘722至古田三路站下车,转546路公汽抵达学院;
    汉口火车站:乘736路公汽抵达学院;
    武汉火车站:乘610路在永清街站下车,步行至轻轨1号线(黄浦路站),至东西湖终点站(东吴大道站)抵达学院;
    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乘806至古田三路站下车,转乘546路公汽抵达学院。(其它长途汽车站抵达武汉的请到汉口转乘轻轨或其它公交线路抵达学院。)
    (提示:由于武汉目前道路施工,路况拥堵,建议考生尽量转乘地铁或轻轨,以便按时参加测试。)
    (三)注意事项
    1.省招办于6月29日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计划一定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确定参加测试名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省招办将参检名单通知到各县(市、区)招办,各县(市、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
    2.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要密切关注参检名单,考生可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准时到测试点参加测试。同时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考生接到参检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检考生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下载政审表,并按表格要求完成政审。
    4.参检考生须带上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本人的一寸登记相片2张,和1份经毕业中学、家长单位和当地派出所签字盖公章的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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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0:1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政策

    一、招生计划
    今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总数为999人(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4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为部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为公安现役院校,湖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为省属公安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今年在我省有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根据《2016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2016〕号)要求,今年国家继续委托新疆警察学院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6名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公安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在我省招生对象是参加今年高考并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除具有《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的资格外,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体格检查标准符合《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且无色盲、色弱等)。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不进行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两眼裸视4.6以上(警卫学专业两眼裸视4.8以上)外,其他标准均参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政审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三)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生源范围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四)定向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收的考生,其报考条件除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外,还应为2002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内地汉族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本科提前批或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志愿作为专业志愿在6个平行院校志愿中一起混合填报,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审工作
    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须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省、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时间为6月25日至30日。凡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可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栏目。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审工作是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我省本、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的政审申请。
    政审合格考生才能参加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应于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三)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报考公安部属、公安现役和省属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名单,由省招办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人数不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检考生名单、参检时间地点和参检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信息。同时,省公安厅也将通过公安网络将面试考生名单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各市(州)公安局要责成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会同当地招办集中组织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有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所需的相关费用自理,考生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及2张近期二吋彩色蓝底免冠照片。
    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公安部属和省属院校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公安现役院校使用公安部、教育部制作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和《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四项测试中有三项达标为合格;每个项目有两次测试机会,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公安现役院校不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倍。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5日(计划、政审表、地点及日程安排请至远安教育信息网查询——楼主注)。
    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按考生志愿汇总(所有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信息输入录入软件)审核,提出合格入围名单,报省公安厅研究确定,于7月7日送省招办。
    (四)录取办法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属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4日,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不含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按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录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和警犬技术专业、公安海警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湖北警官学院本科专业和新疆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国家专项计划与其他普通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铁道警察学院高职高专专业和湖北警官学院高职高专专业按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投档时,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进行平行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四、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
    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是国家为妥善解决地方公安机关特殊专业人才匮乏问题而开展的试点工作。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除需要参加公安院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之外,录取前还要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与面试组织工作由湖北省公务员局负责,考试时间为7月5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相关院校录取。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五、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不得录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不结束录取且无正当理由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原则。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它批次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公安厅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县招办和公安局,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保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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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0:19: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鄂2016年招生面试相关事项

    2016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录取。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面试和政审工作委托湖北省委机要局承担。
    一、报考要求
    1、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4、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5、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6、 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7、考生成绩要达到本科第一批分数线。
    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男)、通信工程(男)、信息安全(男)各有1人计划为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我省28个贫困地区,经资格审核公示的考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其他考生填报无效。国家贫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志愿栏内,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非国家专项计划的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集中考试,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湖北省密码管理局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双湖桥小区青年路30号)。
    3.联系方式:熊 洪  027-87133376、18971366975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带上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以及签字笔等。视力不好的考生要配带眼镜。
    2、乘车路线:乘411、578、108、701、810路公共汽车到中南医院站下车,过双湖桥右转前行到湖北省密码管理局(有路牌)。
    3、各市县招办要将参加面试的名单通知到中学和考生,考生可到市县招办和中学咨询面试有关情况或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按面试的有关要求准时到面试点参加面试。同时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
    4、食宿自理,不收取面试费。
    5、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收费标准、在校生待遇等见学校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besti.edu.cn/doc.php?sid=7&ssid=46&id=3222,联系电话:(010)8363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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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0:41: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高考填报志愿参考
定向培养士官报考指南(一)

    1.什么是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培养对象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培养对象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培养对象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2.今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有多少?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了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全国12所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565人,其中省内院校5所,共招收375人,省外院校7所,共招收190人。
    3. 今年有哪些招生院校?
    省内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有: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
    省外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有:东华理工大学、潍坊科技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院。
    4.定向培养士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2016年根据《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的文件精神,定向培养士官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有关事宜,可以咨询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也可以登录就读高校所在省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进行查询。
    培养对象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
    5.报考定向培养士官有哪些的基本条件?
    ①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
    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③其政治、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
    6.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程序有哪些?
    (1)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施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审。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分武汉片(负责武汉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黄石市、鄂州市考生)、襄阳片(负责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考生)、荆州片(负责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考生)、恩施片(负责恩施州考生)4个片组织实施。面试由对口的相关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人会同考生受检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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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0:43: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高考填报志愿参考
定向培养士官报考指南(二)

    (3)录取。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生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7. 通过定向培养士官录取的考生和普通录取的考生在教学方式有何不同?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办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定向培养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 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如何办理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交接报到工作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9.如何提防招生诈骗?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不是军队单方行为,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是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士官人才生长的重要渠道。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并统一录取。目前,有关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详细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都可以直接查到,也可以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和电话咨询院校招办。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报名时要慎重行事,认真仔细了解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千万不要轻信各种“关系”,防止上当受骗,避免“财学两空”。一旦收到诈骗信息或遇到可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受到侵害。省招办监督举报电话为:1538718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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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0:46: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相关政策

    一、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分配我省定向培养士官565名招生任务。其中,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0名,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30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115名,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110名,武昌职业学院60名;省外7所院校190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
    三、招生方法
    1.填报志愿。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17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审。
    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生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分武汉片(负责武汉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黄石市、鄂州市考生)、襄阳片(负责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考生)、荆州片(负责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考生)、恩施片(负责恩施州考生)4个片组织实施。面试由对口的相关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人会同考生受检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和合格标志,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生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4.选拔补充。
    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考核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办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定向培养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交接报到工作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后并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每年7月1日,其军衔档次和工作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办理。
    七、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各级兵役机关,招生部门、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配合招收部队扎实做好定向培养士官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试点圆满顺利。
    二要搞好宣传动员。定向培养士官,是依托地方高校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士官队伍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各地要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分配等相关信息,动员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三要严格审查把关。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时间紧、环节多、要求高。招生部门和各级兵役机关,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确保招生质量;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身上,坚持谁承办、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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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2 10:07: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国际关系学院在鄂2016年招生面试有关事项

    2016年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国际关系学院的录取。
    一、报考要求
    1、招生计划20名,其中文科男生计划4名,文科女生计划4名,理科男生计划6名,理科女生计划6名。
    2、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0周岁以下。
    3、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考生成绩要达到第一本科分数线。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
    5、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章程。(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705)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3日-4日,8:00-12:00,13:00-16:00。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楚源蓝天花园酒店(楚源大厦楼)。
    3、联系电话:010-62861579
    三、工作程序
    1、报考数据提取。省招办于6月29日将一本线上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学校。
    2、国际关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面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网站(www.uir.cn)公告,同时将参检名单报省招办。
    3、省招办将参加面试的名单通过网络通知各市县招办,各市县招办要通知到中学和考生。考生可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查询面试分数线,或到市县招办和中学咨询面试有关情况,同时也可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
    4、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027)下载打印《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面试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查看《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考生面试须知》(须知见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025)相关内容。
    5、面试工作由国际关系学院派专家组负责,同时接受当地纪检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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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3 11:02: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公安现役院校2016年度招收湖北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方案(一)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11]439号)、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政治〔2013〕103号)以及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两所公安现役院校在湖北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批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鄂招生院校代号为0630)招生计划18名。其中男生16名(文科2名,理科14),女生2名(文理科各1名)。公安海警学院(在鄂招生院校代号为9178)招生计划3名,均为男生(文科1名、理科2名)。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消防工程(理)”、“火灾堪查(理)”、“电子信息工程(理)”专业;公安海警学院的“通信工程(理)”专业各有1名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详细计划见附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均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海警学院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对象除具备《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需特别说明的是: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三)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视力:两眼裸视4.6以上(警卫学专业两眼裸视4.8以上)外,其他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
    (四)参加由公安现役院校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审查、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往届生政审需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填写考核意见和走访调查意见等。其他应届考生的政审委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走访调查和考核。
    (五)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生源范围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6月25日至6月28日)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6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
    国家专项计划和定向培养专业的志愿作为专业志愿在6个平行院校志愿中一起混合填报,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专项计划专业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审(6月25日至30日)
    1、政审依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以下简称《军队院校招生政审规定》)执行;对报考警卫学专业考生的政治审查,委托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和武警北京总队担负重要目标警卫任务部队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1996〕8号)和《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政联〔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
    2、政审程序:志愿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且达到湖北省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公安网下载《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A4双面印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先由所在中学出具在校表现鉴定并由学校密封,然后持密封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考生户籍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应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考生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在三天内在《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上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由审查走访人员签字,派出所加盖公章并密封。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至省公安厅政治部面试现场。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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