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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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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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残的庸医!!!!----致命的痛苦回忆,只为家乡人不要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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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2-16 09:5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我相信有这样的庸医,并且多的是。我可以举多例。
32#
发表于 2012-2-16 10:02: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小诊所千万不要相信哦。顺过买的碘伏、棉签还可以。
33#
发表于 2012-2-16 10:14: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很同情你的悲痛,不过我觉得我们不能听你的一面之词,网络上言论太自由,炒作的、诽谤的、散布谣言的什么都有,你认定是医疗事故,现在是和谐社会,可以伸冤的地方多着呢,那么你就应该进行尸检,走法律程序,这样才 ...
直溜 发表于 2012-2-13 18:26

赞一个。。
34#
发表于 2012-2-16 10:2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我记得楼主在贴子里面说了,**是你家亲戚吧。。。怎么?当初你要不是想占这亲戚的便宜,直接把你大哥送到大型医院检查不就没这伤心事了吗?怎么现在出这事了,就在论坛了发贴子大骂**呢,现在也不顾他是你家亲戚了啊。很BS楼主这样的做法,你要维权,就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来,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你老在这个论坛上面骂有什么用呢?
35#
发表于 2012-2-16 11:2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清远市 电信
家家一讲到这个**,我就知道是谁,此人医术不咋地,人品确实蛮差,据说现在到鸣凤大道某私人医院了。。大家小心了
36#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18:58: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家家 于 2012-6-12 22:24 编辑

李某乃一介草医,大桥路私人人诊所也非他所有。他可以在我大哥长达10多天的治疗中不书写一个字的病历(李某自己已经承认,病历全是事后补写),全凭主观臆想来胡乱开药,赚钱可谓不择手段!但是医疗小票、药品费用清单可谓分文不漏,一清二楚。
那试问,我要从李某那里获得什么便宜?他那里值得我获取什么便宜!?
我大哥仅40岁,平日一直身体健康,就算是这次生病也是自己骑摩托车车到大桥路**所在诊所治疗,即使一些人嘴里满嘴行医积德的李某也口口声声宣称已经帮大哥治好,并还要向我索取额外报酬,那我如何知道大哥病重需要转到宜昌治疗??这难道不是庸医李某的误诊误治吗??
所谓“亲戚”倘然如此,如何对待其他病人,就不得而知了!
恶做尽,天难容!奉劝龟缩在鸣凤大道某私人医院的李某:停止作恶,阪依善门!
回复34# 米粒
37#
发表于 2012-2-17 16:45: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从“家家”和**的对话中,我已经完全可以看出**是一个什么样的德行的人,至少是一个泠漠无情、厚颜无耻、道德低下、只会满嘴脏话的人。至于“家家”的大哥是不是**的误诊所害,我们不得而知,但稍有同情心的人都不会指责“家家”在论坛上发表自己的任何言论!
38#
发表于 2012-2-18 14:31: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有道理到法庭上去讲,开始还同情你,同时也觉得你既有家庭责任感,又有社会责任感,后来越看越变味了,就看到你在这里对别人评头论足,这个平台又不是专门为你家设的,搞得乌烟瘴气,痛心!!!
39#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17:59: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38# 漳河渔夫 请问你想说什么呢?看不明白。。。不想牵涉到无辜的人。
40#
发表于 2012-2-18 23:06: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总有些人为了一些见不得阳光的私利而大摇尾巴。。。
给自己积点德吧!记住:天作孽,犹可恕! 自作孽,不可活!
别人亲人去世了这么痛苦,难道还要拿这个来炒作?谁又能永垂不朽??
让这名庸医**、马甲、摇尾巴的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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