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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风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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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宣传主题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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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1 11:0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宣传问答(一)
    为进一步深化艺术类招生改革,切实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和降低填报志愿风险,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平公正,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进行了调整。为此,省招办编印《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宣传问答》,详细解读2015年我省艺术类招生考生需要关注的12个问题,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
    1.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有哪些专业类别?
    答:2015年我省继续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全省专业统考,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其中,音乐学类统考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即音乐理论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专业。
    从2015年起,停止我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校际联考,停止高职高专非美术类校际联考。所有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包括2014年在我省组织校考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均不再自行组织校考。
    2.专业统考什么时候进行?考生如何报考?
    答:全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院校具体组织实施。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为11月下旬,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在有关院校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网站(www.whcm.edu.cn)进行专业类的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网站(www.hust.edu.cn)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网站(www.wtu.edu.cn)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3.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什么时候公布?如何公布?
    答:2015年元月份,省招办按照专业统考类别,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合格线,集中向社会公布,上线考生即统考专业合格。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
    4.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一定要统考合格吗?
    答:2015年所有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全省统考涉及专业(少数特殊专业除外),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否则不能参加校考或校考成绩无效,不能参与艺术类专业录取。
    5.哪些高校具有校考资格?
    答:在艺术本科(一)和少数高校的艺术高职高专(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高校)录取的院校(专业),可以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在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除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高校)录取的院校(专业),不能组织校考。对擅自组织我省考生校考的,其校考成绩省招办不予认可,录取时不采用。建议考生参加校考报名前,认真了解哪些高校哪些专业具有校考资格,不要盲目报考。
    6. 考生报考全省统考涉及的少数特殊本科专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全省统考涉及的少数特殊本科专业,因招生高校校考内容与全省统考内容出入较大,经高校申请,湖北省招办核实同意后,高校可以决定是否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自行组织该专业校考。如,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和“摄影”等专业;体育院校的舞蹈学(健美操、体育舞蹈、艺术体操);体育院校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武术表演、健身健美)等属特殊类型专业。对这些特殊专业,省招办在校考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若高校未经省招办同意擅自组织我省考生校考的,湖北省招办不接受其合格信息,录取时不采用。
    7.考生报考统考没有涉及到的本科专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考生报名参加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时,要注意这些高校(专业)是否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一般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的院校(专业)才可以组织校考,否则不能组织校考。同时,考生在参加校考前,要认真了解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本专业录取规则,注意高校对这些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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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1 11:03: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宣传问答(二)

    8.考生报考音乐学类统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音乐学类统考分四个专业方向,即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报考艺术本科(一)录取院校的音乐学类校考,只要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学类(音乐教育)、音乐学类(音乐表演)三个专业方向中有一个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即可报考音乐学类校考(艺术管理专业除外)。若招生院校对考生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特定要求,指定某一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本校校考,则考生要按高校的要求报考。
    在艺术本科(二)录取时,考生只要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学类(音乐教育)、音乐学类(音乐表演)三个专业方向中有一个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即可参加音乐学类专业(艺术管理专业除外)录取。
    也就是说,考生在报考音乐学类统考时,除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外,其它三个专业的统考成绩在艺术本科(一)校考和艺术本科(二)录取时,可以打通使用。
    9.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有哪些调整?
    答:2015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由原来的四个录取批次调整为三个录取批次: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
    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同意组织了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统考未涉及或全省统考涉及但确须进行校考的少数特殊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高专为所有学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
    10. 艺术类专业志愿结构有哪些调整?投档顺序如何安排?
    答:艺术本科(一)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
    艺术本科(二)实行平行志愿:按统考专业类别设置八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①美术与设计学类。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③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④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⑤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⑥舞蹈学类。⑦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⑧音乐学类(艺术管理)。
    艺术高职高专设置九个志愿模块,第一是自发证模块,设一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九按统考专业类别设8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首先投自发证模块,再投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投档顺序与艺术本科(二)相同。
    11.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是什么?
    艺术本科(一)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投第二志愿。如果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艺术本科(二)和高职高专专业(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投档比例1:1。考生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分高的优先投档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分高的优先投档;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
    12.考生报考全省统考、高校校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注意仔细甄别专业类别。考生无论是报考统考还是校考,一定要注意了解专业类别,根据自己专业学习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类别报考。
    ②及时了解哪些高校(专业)具有校考资格。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具有校考资格的高校(专业),考生在报名参加校考前,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考生如果参加了没有校考资格的高校(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③切实关注高校对校考专业的要求。考生在报名参加校考前,应登录高校网站或通过高校艺术招生章程,了解高校校考要求,如,有的高校要求统考成绩合格,未参加全省统考或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就不要报考;有的高校对音乐类统考专业方向有要求,限制对应专业参加校考,考生要按照高校要求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也无效。
        ④了解各批次志愿结构、投档规则和投档顺序,对报考学校有一定帮助。
3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09:42: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促进艺术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结合本省实际,对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办法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一、 扩大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类别
    2015年我省继续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全省专业统考,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全省统考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院校具体组织实施。统考类别、考试内容、报名时间和考试地点见鄂高考【2014】24号文件。
    从2015年起,停止我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校际联考,停止高职高专非美术类校际联考。原使用以上两类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直接使用相对应的全省统考成绩,所有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包括2014年在我省组织校考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均不再自行组织校考。
    所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全省统考涉及专业(少数特殊专业除外,省统考涉及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2),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才有资格参与艺术类录取。
    二、调整艺术类录取批次、志愿结构和划线办法
    结合全省各类专业已组织统考的实际,2015年对艺术类录取批次、志愿结构和划线办法进行调整。
    录取批次分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三个批次。艺术本科(一)录取的是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统考未涉及或全省统考涉及但确需进行校考的少数特殊艺术本科专业;将原来的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两个批次合并为艺术本科(二),录取院校为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高职高专批次录取的是所有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
    艺术本科(一)实行梯度志愿,艺术本科(二)和高职高专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统考类别以及招生计划,分类合理划定,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线上落选考生。
     三、规范校考组织管理工作
    艺术本科(一)录取院校(专业)可以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是否组织校考由高校自行确定,鼓励高校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逐步减少校考高校。艺术本科(二)和高职高专批次(不包括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试行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简称“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院校”,下同)录取的院校(专业),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院校的艺术高职高专,凡全省统考涉及专业,也要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录取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须于11月28日前向湖北省招办提出校考书面申请和校考专业考试大纲,经核实同意后,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并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全省统考涉及的少数特殊本科专业,若招生高校校考内容与全省统考内容出入较大,经向湖北省招办申请同意后,高校可以自行组织校考,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未经湖北省招办同意,高校如果擅自组织我省考生参加以上专业校考,湖北省招办不接受其合格信息,录取时不采用校考成绩,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高校负责。
    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的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高校所在地组织校考。省外高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所有高校在我省组织校考应接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指定考点考试。在我省组织校考的院校须于2014年12月份将本校校考科目、对统考专业类型的要求、考试时间、考试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函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便统一安排考场,集中向考生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院认可而在我省组织的考试,我省将不承认其考试结果。校考一般应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
    招生院校对考生统考的要求应符合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并在本校艺术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在全省统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根据艺术类专业就业需求和培养目标,进一步减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统考专业类型及录取要求(全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进一步加强艺术类考试招生管理
    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高校艺术专业教师或专业艺术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权威性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禁止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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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09:4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一、考生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报名考试时间为2014年11-12月 (具体时间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高考【2014】24号文件)。
    3、高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的报名考试2015年2月—3月,由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布高校校考报名和考试时间。
    二、录取批次
    4、2015年我省艺术专业分三个批次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
    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统考未涉及或全省统考涉及但确需进行校考的少数特殊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
    艺术高职高专为所有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
    三、计划编制
    5、各有关高校须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规定的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和网上管理系统专用软件,编制本校的在鄂分专业招生计划。
    6、各有关高校的艺术类计划要按照全省专业统考类别分类编制和报送,省招办分类公布。
    7、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艺术(文)和艺术(理)。
    8、教育部批准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以下简称“教育部批准院校”)以及教育部规定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在鄂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均应编制在鄂分专业招生计划。
    9、录取期间计划调整统一在教育部来源计划网上进行。
    四、高校招生章程
    10、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对省级专业统考的要求、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在鄂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在考生报考前向社会公布。
    五、全省统考和校考
    11、湖北省对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组织全省专业统考。其中,音乐学类统考分四个专业方向,即音乐理论专业、艺术管理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分四个专业方向,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专业。省统考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见鄂高考【2014】24号文件,除经同意的少数特殊专业外,凡招收省统考涉及专业,高校校考须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涉及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2。
    12、艺术本科(一)录取的全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须在我省相对应统考类别的本科统考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合格考生。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校考成绩无效。招生院校也可以不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艺术本科(一)录取的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13、艺术本科(二)录取的所有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14、所有院校(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院校除外)的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高校不组织专业考试。
    教育部批准院校的艺术高职高专、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职高专专业,可以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
    15、艺术专业考试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执行,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评卷工作做到公正、准确。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六、专业合格标准和合格证发放
    16、全省统考结束后,统一划定本科、高职高专统考合格线。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专业的校考。
    17、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高校于2015年4月上旬将本校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通过WEB信息平台(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报送省招办,报送艺术合格信息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信息要与招生计划一致。省招办于2015年6月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合格信息。
    七、填报志愿
    18、考生填报艺术类志愿的时间在高考文化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与文理类志愿同时填报。
    19、艺术本科(一)设两个院校志愿,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
    20、艺术本科(二)设置平行志愿:按统考专业类别设八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①美术与设计学类。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③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④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⑤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⑥舞蹈学类。⑦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⑧音乐学类(艺术管理)。
    21、艺术高职高专设九个志愿模块,第一是自发证模块,设一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九按统考专业类别设8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①自发证模块。②美术与设计学类。③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④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⑤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⑥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⑦舞蹈学类。⑧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⑨音乐学类(艺术管理)。
     22、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批次的非艺术类院校。考生报考专业考试和填报志愿、高校宣传和指导,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各专业类别的投档顺序。
    八、划线和录取
    23、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全省统一分专业类别、分本专科层次划定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4、教育部批准院校的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职高专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送省招办。可以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名单见附件3。
    25、艺术本科(一)录取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如果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各高校应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同时在4月底之前报省招办备案。
    26、艺术本科(二)录取的艺术本科专业和高职高专专业(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投档比例1:1。考生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投档成绩为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投档成绩为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
    27、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28、录取期间,高校应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本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各专业录取分数。
    九、其他
    29、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30、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生院校,我省将不接受该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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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09:5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湖北省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认定说明

    从2015年起,我省对美术与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组织全省专业统考,要求所有招生院校招收以上艺术类专业要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或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少数全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和统考涉及的少数特殊专业,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现将统考涉及专业认定说明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主要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的专业,包括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等。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
    在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属于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和“摄影”等专业,校考科目有两门与全省统考科目一致的,高校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或在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如校考科目与统考科目区别较大时,可以视其为特殊专业,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由高校组织校考。对于这些特殊类型专业,高校要在校考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2.音乐学类:报考艺术本科(一)院校音乐学类校考的考生,只要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学类(音乐教育)、音乐学类(音乐表演)三个专业方向中有一个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即可报考以下专业。若招生院校对考生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特定要求,指定某一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本校校考,则考生要按高校的要求报考。
    (1)音乐学类(音乐理论):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音乐学理论、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指挥专业。
    (2)音乐学类(音乐教育):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音乐表演专业。
    3.音乐学类(艺术管理):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报考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音乐学类(艺术管理)统考。
    4.舞蹈学类: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体育院校的舞蹈学(健美操、体育舞蹈、艺术体操等专业方向),高校可在全省舞蹈学类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或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视其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舞蹈学统考。对于这些特殊类型专业,高校要在校考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5.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校可在全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或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视其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对于这些特殊类型专业,高校要在校考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6.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7.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表演专业,报考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统考。
    体育院校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武术表演、健身健美等专业方向),高校可在全省表演类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或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视其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对于这些特殊类型专业,学校要在校考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8.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服装表演专业,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统考。
3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10:01: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湖北省2015年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院校(专业)和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
(高校名单和专业详见《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注:院校名称前标注“*”的为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的院校或专业。


*解放军艺术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湖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疆大学
西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云南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苏州大学
*沈阳音乐学院
暨南大学
安徽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郑州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河海大学
南昌大学
福州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南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燕山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大学
汕头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深圳大学
宁波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上海大学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景德镇陶瓷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宁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华侨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武汉音乐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天津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海南大学
江汉大学
三峡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长江大学
湖北师范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本科专业)
其它经省招办同意组织校考的艺术本科专业

3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08:2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关于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问题的补充通知

    近日有地方反映,少数无我省高中阶段学籍的所谓高中应届毕业生要求报名高考。鉴于考试机构无法判定其是否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主要为高中毕业或具同等学力),请按以下办法处理:
    1、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的要求,审核户籍、身份证、学籍等材料。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借读学校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2、我省户籍的高中应届生无学籍不得报考。既为“应届”、又无学籍即意味其未被中等教育学校录取,不具备报名相关资格要求。
    3、我省户籍、有学籍但因病休学等原因未完成高中三年学习,如已具备同等学力,须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同等学力进行认证并出具证明后方可报名。
    4、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出具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无相应毕业证的往届生,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同等学力进行认证并出具证明。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读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9:58: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2015年湖北省艺术类统考安排

专业类别
网报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报考网址
美术与设计学
11月17-19日
11月17-19日
12月3-6日
12月6日
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
湖北教育考试网
(www.hbee.edu.cn)
音乐学
12月12-16日
12月12-16日
12月25日-
考试结束
12月28日-
15年1月4日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官网(www.whcm.edu.cn/)
舞蹈学
12月12-16日
12月12-16日
12月25日-
考试结束
12月28日-
15年1月4日
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
12月5-9日
12月5-9日
12月18日-
考试结束
12月20-
21日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
12月3-8日
12月3-8日
12月15日-
考试结束
12月20-
22日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sjic.hust.edu.cn)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12月3-8日
12月3-8日
12月15日-
考试结束
12月27-
29日
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
12月17-21日
12月17-21日
12月24日-
考试结束
12月26-
28日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官网
www.wtu.edu.cn
     
注:报名成功后请关注各组考院校发布的报考须知,及时了解具体考场和时间安排
39#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09:17: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12月6日的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考试地点已经确定:
宜昌市十三中学考点:夷陵区、远安、兴山、秭归、长阳、宜都、当阳
宜昌市第七中学考点:城区、枝江、五峰
4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08:31: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2015年度湖北省空军招飞复选工作安排


    根据2015年度空军招飞工作计划安排,湖北省2015年度空军招飞复选检测工作将于2014年12月15日全面展开,现将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复选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虎泉街伏泉路87号格林民族酒店(武汉市地铁二号线虎泉站、华师东门附近)。
    二、复选时间
    复选检测于2014年12月15日开始至12月27日结束。参检学生按计划安排的日期到检测地点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上午报到时间为8:30至11:00,下午报到时间为14:30至17:00。
    三、复选对象
    根据各中学反馈的学生文化成绩摸底情况,此次复选组织学习成绩较好的730名学生参加,其他学生为预留学生,待高考结束后,再组织估分在一本线左右的学生进行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个别初选通过的学生,经审核为超龄、往届生,已作淘汰处理。
    四、复选程序
    依次为体格检查(1天)、心理选拔(半天)和政治考核(半天),采取单科淘汰制,即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就终止对该生的检测,学生离站返回。完成全部复选内容需2天左右时间。
    体格检查包括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电测听、化验、心电图等项目检测;心理选拔包括基本能力检测、飞行特殊能力检测和面试初步筛选,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理解、记忆、注意、判断、决策等方面的个性特征以及学生在操作任务背景下的操纵、协调、反应、注意、空间定向等方面的能力和情绪控制水平;政治考核包括专门谈话、梳理审查学生填写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和《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
    五、复选组织
    (一)指定带队人员。各市州统一组织学生上站参检,每个市州安排1名招考部门干部带队负责,每15名学生安排1名带队老师(被空军选聘的招飞专干应作为带队老师安排到检测站)。所有带队人员须持市州、县区招考部门介绍信上站,负责组织参检学生往返安全,提醒学生做好保暖防病工作,防止因身体不适影响复选,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按时上站参检。各市州招考部门及学校认真核对学生上站名单和批次,按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学生上站检测,不得提前或推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预留名单内的学生不予接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检的学生,需经市州招考部门批准,由市州招考部门于12月10日前统一将学生姓名、学校和不能参检原因书面传真到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传真号:020-38809202)。
    (三)带齐有关物品。参检学生需携带个人必需生活用品、身份证、8张红底小一寸照片、《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纸质版;《2015年空军招飞政治考核调查线索表》的光盘刻录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gz.kjzfw.org,咨询电话020-38809407、61669864);着运动装、运动鞋,不得留长发。
    六、其它事项
    (一)关于复选保障。复选检测以及招飞专干、带队老师和参选学生食宿均由空军承担,不需交任何费用。各市(区)招飞专干统一收集好学生和带队老师往返车票,在复选站由空军按规定予以报销。招飞专干、带队老师报销长途汽车和火车硬卧票,参选学生报销长途汽车和火车硬座票。
    (二)关于预留学生。高考后,空军将对估分达到一本左右的预留学生进行检测,所有参选学生均按照身体检测、心理选拔、高考成绩和政治考核情况综合择优录取,全程公平公正公开,对预留学生报考空军招飞和录取不造成任何影响。各市州招考部门和有关中学积极做好预留学生的保苗工作,提高预留学生文化成绩。
    (三)关于未参加初选的学生参加复选检测的办法。符合空军招飞报名基本条件、未参加空军招飞初选直接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需学生本人写出申请,说明未参加初选的原因,经班主任注明预估其高考成绩能达到一本或一本线下浮30分以内并签名,由学校审查报市州招考部门同意后,于12月10日前传真到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传真号:020-38809202,统一安排检测时间。通过的学生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未通过的学生往返路费自理。严禁已被初选淘汰和超龄、往届生前来参检。
    (四)关于收集高考考生号。各有关学校按附件4的格式填写参加此次复选和预留名单内学生的信息,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市州招考部门,市州招考部门复选带队人员收齐后报到时统一交报到处叶干事。
    (五)关于保苗育苗。空军招飞文化录取继续保持一本基准线,实行将招飞心理选拔专业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综合择优录取原则。各有关中学及时转变思想观念,由“重文化成绩、身体素质,轻心理品质”转变为“文化、身体、心品三者并重”,紧贴参选学生的实际开展针对性保苗育苗工作。空军招飞局改版了官方网站(
www.kjzfw.net),开通了“空军招飞局”官方微博,老师、学生和家长可及时了解招飞信息和招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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