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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贫困户登记捐献遗体回报关爱
何朝新出生于1961年,先天性二级肢体残疾,腿脚行动不便。初中毕业后,他便辍学在家,帮父母放牛。何朝新的父母筹款购置了两间土坯房,希望他能开商店自食其力。 有了小店,何朝新下决心要活出个人样来,他起草贪黑忙里忙外。在生意渐有起色时,父母双双病世。从此,他过着独居生活。 在最困难时,党委政府伸出了援手。镇村通过民主评议,将何朝新纳为低保对象,并为其落实了每月10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和每月100元的养老保险。 2012年,何朝新产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找过媒体牵线,最终没能完成登记。 2016年,镇村落实易地搬迁政策,为何朝新重建了新居,并发展了光伏产业。远安县发改局驻村队员多次到他家中帮扶慰问,使其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何朝新说:“家里一天天热闹了,心里也暖了!”
今年7月12日,远安县发改局干部徐清燕在何朝新家走访时,何朝新再次提出了希望登记捐献遗体的想法。在确认何朝新的几个兄弟都同意此事后,驻村工作组协联系宜昌红十字会,商定了登记遗体捐献相关事宜。 拿着捐献协议,何朝新眼中噙着泪花:“我做这个事绝不是为了要出名。我就一个人,没什么能回报政府和社会的,将来要是能用我的器官帮助有难的人,我就觉得自己没白活。(资料来源于湖北日报网、远安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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