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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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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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类相遇 请绕道而行》转帖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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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4-18 23:1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看哒硬是忘记顶。
42#
发表于 2011-4-19 19:08: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给楼主顶哈。问好!
43#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1:2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谢谢以上三位老师的顶贴,昨天去喝一个同事的分离酒,回来醉啦,就没有更新,补上~!也向三位老师问好!
4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1:25: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正文 第51节 梦的本质就是怀念  
  种种事例表明,狗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糟。
  种种事例表明,狼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高尚。
  种种事例表明,城市也有坚定的信仰。
  种种事例表明,草原不是唯一衍生梦的地方。
  我想到了绚烂的舞台,掌声如潮涌;我想到了大黄的友谊,永铭在心;我想到了一个新江湖、新秩序,那同样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想到了女主人的非凡美丽;我想到了城市是一片巨大的水泥森林,只要执着,就有奇迹;我想到了自由不过是一种欲望,它永不可能被满足;我想到了城市是现实生活一种,草原也同样是现实生活一种;我想到了狼也好狗也好狼狗也好都向往光荣;我想到了原则仅仅是逃避现实的一种手段;我想到了梦的本质就是怀念;我想到了大可不必再去改变现有的生活!……
  我还没有走上铁轨,精心设计的返回草原方案就惨遭流产。这是我从未想到会发生的事情,它太突然,又像是一种必然。我无力阻挡,只能随其自然,跟着心的指引。我擦干眼泪,走在回去的路上,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
  下了高架,我看见不知姓名的流浪狗还在原地等着我。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风儿。
  我问,为什么叫风儿?
  他说,寓意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问,你从哪里来?
  他说,我就出生在这个城市。
  我问,你的梦是什么?
  他说,就是像你一样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
  我问,当你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后呢?
  他说,糟啦!我再也没有什么可梦得了。
  我说,有梦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问,你的梦是什么?
  我说,我的梦就是成为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说,我看你永远也实现不了,这太匪夷所思。
  我说,所以,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实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种种藉口说服自己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而唯一正确的答案是:上苍无意中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门,走进去后,它的确要比原来的生活更加诱我心魄。
  最富丽堂皇的答案是: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只叫风儿的狗一定不知晓,我以前是一只叫风儿的草原狼,渴望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草原的上空,这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必须要说服自己,这就是梦!


  第十三章似曾相识
  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
  自从返回草原的旅程随着血泡的破裂灰飞湮灭,我就生了一场大病。医生也说不出个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么状况,在一旁干着急。我估计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细菌,就是记忆紊乱导致神经衰弱(我认为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医生没开什么药,卧床的日子也不长,我的病就不治痊愈了。
  接着就是忙。
  忙着拍广告,海夸一家新开的宠物医院服务一流,技术一流,医德一流。
  忙着演唱会,我还是演绎那只发现自己真实身份是狼的狗,不过对着残月长啸再也没了激情。
  忙着录制MTV,当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着与大黄喝酒,他是个不错的朋友,总认为结识了我使他的未来充满光芒,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忙着为新入伙的丐帮兄弟做演讲,权当帮大黄扩充队伍友情表演。丐帮不仅在市中心立住脚,还挤身三大黑帮行列。
  忙着踩脚印,人气越来越旺,没办法。
  忙着情人冬冬的画展,女主人为他邀请了众多社会名流,不过场面宏大,效果一般,没卖出几副画,且价钱也低的可怜。那天我还遇到了帝王,令我错愕的是万里香竟然和纸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纸巾王之间的关系也极度融洽,一家喜气洋洋的,真是活见鬼的拉郎配!帝王见了我浑身发抖,看来他已彻底抛弃所谓"帝王将相本有种"的理论。万里香则拉着女主人的手说,我们永远是好姐妹。女主人说,纸巾王是个好人,我没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错过。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忙着女主人与情人冬冬偷情放哨,范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着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这样忙啊忙,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着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会给予我巨大的回报。因为太忙,女主人为我请了个保姆,模样长得还挺俊俏,不过没两天就被我赶跑了。连撒尿的时候都有一双眼睛始终不离的盯着,总归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转眼,几个月过去,又一个春天来临。这种季节的变化在城市里并无显著的痕迹,纵横交错的电缆不会长出娇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楼不会生出碧绿的新叶,广阔的马路不会冒出毛茸茸的鹅黄。只是天气越来越暖,白昼越来越长,掠过城市上空的归雁越来越多。倘若你不出门,这些变化自然是不觉的。倘若你频繁出门,这些变化也难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橱窗里的变化要比季节的变化惹眼得多。
  幸好,别墅有个小院子,里面都是些几十年前种植的老树木,四季在此演绎得淋漓畅快。我喜欢在老香樟的下面支张桌子,坐在有松软垫子的藤椅上,沏一壶上好的龙井,悠闲自得的品呷着。这样的氛围很容易让我有所回忆,不过此刻无论回忆什么,完全没有了痛苦的纠葛,有的只是梦一般的甜美。
  当一壶龙井品呷到一半时,阳光变换了角度照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十分惬意。我把墨镜戴上,直视着太阳,它顿时温柔许多。我不禁心生感慨,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对太阳的看法,是太阳?是我?还是鼻梁上架着的两片薄薄的镜片?我缓缓转动着头颅,浏览着四处的景致,它们一片幽暗,丝毫没了先前的光彩,世界就这样轻易的改变了原有的态度。

正文 第四部分    第52节 来生做一条池中鱼吧  
  蓦地,范胖子闯进院子,我一个激灵,随即起身迎向他点头哈腰摇尾巴以及最重要的激情汪汪叫。范胖子喜笑颜开的摸着我的脑袋夸乖乖,顺便问女主人在家否?他是没话找话说,礼节性的问讯。我借机声音更大了,不停的朝二楼狂吠。范胖子连忙说,好了,好了,我知晓了。
  范胖子刚进大门,楼上的窗户就霍地打开,情人冬冬熟练的跳下来。他临出院子的时候不忘夸我机智灵敏,甩甩头发。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不禁长长的松了口气。
  范胖子是来接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的,自然也有我的份。我也越来越热衷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Party,一是增加自己的暴光率二是秀秀新买的晚礼服,三是缔交更多的狗脉关系。今天的Party主题是"春季流行服饰发布会",是某个世界顶尖服装品牌策划的。出席这种Party的意外收获就是可以拿到红包,谁叫咱是腕呢。
  走进Party现场,今天来的名流贵媛还真不少,其实还是那些人,换汤不换药,多参加几次就都混熟了。但虚伪的客套还是照旧,见谁都像一百年没见似的,说各自的,听各自的,也不知说者说给谁听,听者在听谁的,嘻嘻哈哈一圈后便奔着自己的利益去了。当然这种利益是错综复杂的,刚出道的物色天下第一凯,三流歌星腻歪上唱片公司大老板,当红巨星除了坚守阵地外还要诱惑钻石王老五。男人们则简单多了,根据口袋殷实程度或折算出权力价值猎捕能掌控的美色。对于这些我已谙熟,金钱和美女堆积的社交圈。
  人以群分后,我们狗也物以类聚。和我坐成一圈的还是那几只狗,帝王、小强、黑旋风、风中咆哮、珠穆拉玛、直立行走……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我已然是绝对的NO·1,成为话题的主导者、权威者。论名气我是天王巨星,论江湖地位我有整个丐帮做后盾,有谁敢跟我唱对台戏。帝王的地位则每况愈下,油滑和神气不再,惟有卑躬屈膝的奴才相,当然是我打压的结果。倘若他不把我谄媚得舒坦,我一脚能把他踢多远就多远。
  帝王,倒杯酒!我不悦道。
  珠穆拉玛跟着帮腔,你咋没眼色呢,冬哥的酒杯不能空!
  风中咆哮急切的催促说,那后来呢?
  我呷了一小口酒说,老子一个如来神掌打得巨龙帮老大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到徐家汇地盘撒野了。
  黑旋风啧舌说,冬哥就是牛!前几天我溜街,被两只黑道上的狗劫去一块劳力士手表,冬哥能不能帮我出个头?
  我说,没问题。你是在哪条街被抢的?
  黑旋风说,植物园附近。
  我说,难办,那里是一颗牙的地盘,不过你放心,他还是会给我这个薄面的,实在不行,我叫七八千个弟兄把他给灭喽!
  黑旋风说,谢谢冬哥!
  莎莎突然风情万种的走过来,一见到我就像口香糖似的黏上(自做多情),冬冬,我今天身体不舒服,本不想来的,可听说你在立马精神就好了。
  直立行走说,你得的是相思病吧?
  莎莎故做羞涩的说,去你的!然后就顺势把头搭在我肩上,搞得我闪也不是,不闪也不是。我没好声好气的说,咳,莎莎同志,注意精神文明建设!
  莎莎一直厚脸皮的黏着我,害得我没法继续吹牛,于是借故去洗手间,其实信步来到花园呼吸新鲜空气。唉!长得帅就是没办法。花园里人很少,狗就更没有了,清净得很,正合我意。我坐到一块假山石头上,凝望着水中的鲤鱼。她们身姿绰约,通身红彤彤的,和菜市场上卖的翻眼白肚鲤鱼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问她们,你们不向往大江大湖吗?
  她们嬉笑道,真有意思的问题,大江大湖有什么好呀!
  我说,自由啊!
  她们说,难道被你做成晚餐的鱼会认为自己自由?
  我说,这倒是。
  她们说,可是我们的寿命却比生活在大江大湖里的同类的多九倍,九倍啊!九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命被拉长,而生命才是最根本的自由。
  我说,为什么你们会比大江大湖里的同类多九倍寿命了?
  她们说,不会被大鱼吃掉多一倍,不会被渔民捕获多一倍,不会被工业水毒死多一倍,不会被饿死多一倍,不会被冬天冻死多一倍,不会被夏天旱死多一倍,不会营养不良早衰多一倍,不会生病时没医生多一倍,不会因水缺氧窒息多一倍,加起来就多活九倍了。生命延长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就连长得也越来越俊俏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说,羡慕吧,来生做一条池中鱼吧。
  我说,倘若我是一条鱼,我情愿在大河里游上一天,也不愿在这豪华监狱里待上十年。
  她们说,你别假高尚了,你不就是个狗奴才吗!
  我一下子被激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到水里,鱼儿疯散。忽然听见,哪家的狗撒野没社会公德!我寻声望去,见花园管理员手持着剪刀朝我走来。我一个转身,开溜喽。这心态真怪,明知晓自己不过是人的奴才,却硬是佯作很高尚的样子,今天被这群锦鲤戳破了皇帝的新衣,面子还真有点挂不住。
  心里气呼呼的,也没看着路,走着走着就撞到一只狗,摔得我四脚朝天。这心里的火气就更大了,爬起来就骂道,狗眼长到屁股上了……骂声嘎然止住,我惊呆了!被撞倒的狗在抬头的刹那,我看见一张出淤泥而不染的纯美脸庞,那致纯的气质只有天上有,我惊呆了!

正文 第53节 命中注定有始无终
  对不起,小姐!我连忙道歉并扶起她。
  她一甩胳膊说,不要碰我!
  我怔怔的站在一旁,不知如何是好。她起身后拂袖离去,我才醒过神来,紧跟上去连连解释道,小姐,不是骂你,是我狗眼长到屁股上了。
  她忽地止步,蔑视道,我接受你道歉了,别像流氓似的跟着我好不好?
  我说,不是跟着你,我也走这条路。
  她听我说完转身往回走。我依然在后面默默的跟着她,看着她。她是一只英格兰牧羊犬,身材极为秀美,步履似飘似飞,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看着看着,我竟有一种和她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清冽的泉水从心灵深处源源不断的溢出来。顿时,我的烦恼、忧愁、哀怨随着泉水的蔓延遁入虚无,整个身体如同在云端漫步。看着看着,我更加执着的坚信,我和她定是在一个被遗忘的时空里相识,斗转星移至今日,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幸运的是,她那张纯美的脸在我沉睡的记忆里苏醒,仅仅是一张脸,但我觉得足够了,足够证明我们曾经的确相识。看着看着,我愈发认为,我和她绝不仅仅是相识这么简单。
  她忽地又止步,回头说,你这还不算跟着我!
  我说,我只想认识你。
  她说,对不起,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认识的。
  我说,不可能。
  她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难道一点都记不起我了吗?我们曾经相识。
  她说,在哪里?
  我说,我也不能确定。
  她说,你也不能确定的相识?
  我连忙辩解说,不,只是记忆的问题。
  她说,好了,先生,我已原谅了你,我们各走各的吧。
  我唐突的拦住她的去路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或许能记忆起什么。
  她嘴巴一撅说,你再纠缠我,我就报警啦!
  我无奈的闪开,望着她渐远的背影,蓦地喊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她回眸一笑说,缘吧。
  她这回眸一笑,把我的心都醉了,这还不足以说明我们曾经相识?我想,或许上苍在考验我们,把我们丢在今生陌世,并抹去彼此间的所有记忆,只给了一次邂逅的机会,是再续前缘,还是命中注定有始无终,全凭灵犀相通。我不能错过。
  我失魂落魄的走回Party现场,莎莎迎面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像是被谁勾去了魂。
  我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
  她说,你不是刚去过吗?
  我说,肾亏。
  我在光鲜的Party中孤独的穿梭,就是希冀着即将来临的下一刻里再次遇见那张纯美的脸庞,我侥幸着上苍给我两次机会。随处是欢笑,但我却嗅到那被欢笑重重包裹的冷漠,这才是这里的每一个人真实的面目。狗亦同,狗在迎合人类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俨然是地球的第二主宰。我回避着欢笑,我不相信这其中会藏有什么纯美,我朝安静的地方寻觅。安静的地方只有安静,什么也没有。
  她在哪里?难道先前的邂逅只是一场无法重温的梦境。
  她在哪里?或许她此刻也记忆起了什么,也在这光鲜的Party中寻找着我。那她会记起我的什么,来作为她开启对我所有记忆的钥匙。
  冬冬!……女主人在叫我,我不得不放弃。
  时装秀开始了,主办方临时妙想让狗与主人同台走秀,以体现本品牌的人性化、生活化。我除了和女主人走台外,还有和一只母狗走一次台,这难道也是体现人性化、生活化?不过是一场烘托商业氛围的小丑表演而已。莎莎已经穿好衣服站在我旁边,看她卖弄风骚的造作样,我条件反射的想呕,这也是她第一次留给我的影象。
  音乐响起,我闭着眼睛问,莎莎,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怎么是你!惊诧的声音。
  我睁眼一看,差点兴奋得晕过去,站在身边的竟是我苦苦寻觅的她。怎么是你!我同样惊诧的问。但立刻意识到口气不对,温柔说道,这不是梦,我敢说。
  她说,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冬冬?
  我说,你终于记起了我是谁。
  她说,我的主人是本次服装秀的设计师,她告诉我今天第一个走台的狗是冬冬。原本我是后面出场的,不知怎么的她叫我和你一起出场。她瞥了一眼莎莎说,是不是你女朋友啊,哭的很伤心,我可不是故意要破坏你们噢!
  我连忙辩解道,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她说,她的主人也许比她更希望她能和你一起走台,这样,她主人的地位仿佛也提高了似的。我的主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一定恨死我了,她主人一定恨死我主人了。
  我说,那你是怎么想的?
  她说,先迈左脚。
  我一愣,迈了右脚,不过很快跟上她的步调。我一边在T型台上秀着,一边借机和她说话,反正音乐声很大,没谁听得见。
  我说,这下你可以告诉我名字了吧?
  她说,我叫茜茜,刚从法国回来。
  我说,现在还生我气吗?
  她说,我哪敢啊!你是大明星,又有黑社会背景,我可得罪不起。
  我说,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她说,虽然我刚来到这个城市不过几天,但你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江湖上有谁不识。
  我心窃喜,想不到名震江湖的声望还有助泡妞。当然,这是我第一次对异性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还不能完全确定这种感觉的真正含义,只觉得朦胧中有一种美,一种在我体内生长及压抑很久的美。我必须把它释放出来,不然它会在我体内分泌出孤独的液体,把我隔绝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直至把我窒息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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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1-4-19 21:3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是个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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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1:32: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正文 第54节 你真的感到孤独?  
  我说,我很孤独(天啊!我怎么说出来了)。
  茜茜愕然,不过很快嫣然一笑,粉饰了我的尴尬。她说,城市很大,人很冷漠。
  我说,你难道不喜欢城市生活?
  她说,说不上喜欢,更淡不上憎恶。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宠物狗这样评价城市生活。
  她说,也许我只是想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
  我说,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她说,我并不能准确的描述它。
  我说,当你能准确描述它的时候,请一定告诉我。
  她说,为什么?
  我说,我带着你去实现。
  她的脸蓦地羞红,迅速低下,试图逃避我。逃避我什么呢?我很想问她,但我始终没有开口,因为我并不能确定她是在逃避我,或许就像她不能准确描述她想体验的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此后,我们在走秀的过程中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也试图逃避着什么。
  我们在一片哄笑的掌声中走到台下,此刻,我极其讨厌人类的这副嘴脸。我依然默默的跟在她的身后,她没有拒绝我也没有表现出喜悦,只是一种默契,我跟着她来到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她转过身,靠在墙上,望着我,我也望着她,没有说话。不是没有话说,而是不知说什么而已。好在此景并不尴尬,犹如在一场静谧时光中美丽的对峙,我觉得这样比说话更好。就在我们尽情享受这一美妙光景的时刻,莎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顿时伺机隐伏的尴尬涌了出来。
  莎莎大呼小叫道,冬冬,你躲在这里啊!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呦!她完全忽略了茜茜的存在,对我百般娇媚。
  我介绍道,这是茜茜,这是莎莎。
  茜茜伸出手说,你好。
  莎莎回敬说,我不好,不像你有福气可以和冬冬一起走秀。
  茜茜说,这不是我所能安排的。
  莎莎说,倘若你能安排这一切,你认为我们俩谁更适合和冬冬一起走秀?
  茜茜和我面面相觑,然后她朝莎莎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你们聊吧。
  我连忙拉着茜茜的手说,别走啊!
  她害羞的挣脱手,我知我冒失了。
  她很快走出我的视线。
  莎莎说,瞧她清高的样子,不就是和明星走个秀吗。我摇摇头,转身欲离去。她一把拽住我说,为什么总躲着我?我哪一点不好?你到底希望我怎样做才不讨厌我?
  我安慰她说,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她狐疑地说,你的问题?
  我说,是的。我不适合你。
  她嚷道,这是藉口!
  我没有表情的用手抚着她的眼睛说,你的眼睛很美,但为什么非要抹成熊猫眼似的?说完,我义无返顾的离去,把莎莎独自抛弃在我曾享受片刻美妙时光的安静角落。一路走去,我听见莎莎失声的哭泣,我没有回头,一直往前走,直至听不见她哭泣的声音。
  光鲜的Party霍地变得沉闷起来,人与狗交织在一起的欢声笑语宛如从一个遥远的世界飘来,而我也在一个飘渺虚幻的世界里寻觅着茜茜。我深信,她和我一样身处与于这个飘渺虚幻的世界,惟有我们两个,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我真的很孤独。我已不再怀疑我和茜茜似曾相识。找了很久,我累了,于是放弃,钻进一张被华丽台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桌子下面。奇迹出现,茜茜正蜷缩在里面惊讶的看着我。
  我说,怪不得怎么也找不到你。
  她说,你现在不是找到了吗。
  我说,聊些什么?
  她说,你真的对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说,是。
  她说,你真的感到孤独?
  我说,是。


  第十四章水晶骨头
  透明的水晶让我们一眼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不过是一场并不存在的虚无,在虚无中,只要你有愿望,就可以通过对生活的不同想像创造出不同的具像生活。
  卧室里传出女主人夹杂着"冬冬"咿呀咿呀的叫床声。
  范胖子问,你做爱时怎么老叫狗的名字?
  女主人说,这样能使我更愉悦的享受高潮。
  此后,范胖子也不觉得突兀,习惯了身体下的女人怪异的叫床声。惟我知晓女主人的秘密,她不论与什么男人在一起,都幻想着对方是情人冬冬。
  我蜷缩在卧室门外,辗转反侧,数了几千只绵羊依然不得入睡的法门,脑袋像浸泡在冰水里清醒无比,想必今夜就这般荒废而过了。失眠的原因不是女主人的叫床声,不是卧室门口无边的冷落(这段时间范胖子常来,女主人便给我买了幢豪华宅舍,放在客厅里,但我还是喜欢蜷缩在卧室门口,离女主人近些,我有一种安全感),那失眠到底是为何?
  先是一张模糊的脸,在雾的后面,我拨不开雾,只能走进雾中,可是脸依然在雾的后面,看不清模样。当我筋疲力尽想放弃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迷失,走不出雾的疆土。到底是谁的脸在诱惑着我?思量间,一大堆戴着面具的脸将我紧紧包围,他们齐声高喝着,是我,是我……我捂着耳朵大吼道,够啦!我该相信谁?!众脸面面相觑,然后哈哈笑道,的确,只有一个诱惑者,其他都是幻象。玩个游戏吧,只要你能找出他,就能走出我们的围困,走出这无边的雾。我说,这太难了,你们都戴着一模一样的面具,况且,先前诱惑我的脸也没有清晰呈现。众脸说,这是你的问题。我说,若我拒绝呢?众脸说,那你就在这里养老吧。逼不得已,我只能选择赌博,随意翻开一张面具,竟然是茜茜。茜茜朝我微笑着,似莲般纯美。这时,众脸的面具纷纷脱落,居然全部是茜茜。她们一同朝我微笑着,闪开一个豁口,豁口外是晴朗的天空。而我却驻足脚步说,我不想走了。众茜茜问,为何?这是你最后走出迷雾的机会。我说,你们看,我的脚底生出了根,深深的扎在泥土里,即使我想走也迈不动脚步了。
  是的,整夜我都在想着茜茜,想着与她之间定有不寻常的故事发生,并坚持认为不论发生怎样不寻常的故事,都是被遗忘的记忆的延续。在想她的同时,体内充斥着一股莫名的躁动,这躁动令我更加想她,令我更加兴奋,令我身体的某些部位变形,但一切都是幸福的。


正文 第55节 我竟然一无所知
  我终于找到今夜失眠的原因,我享受着。原本我还想去找大黄喝酒解闷的,完全没有必要了。
  我走上屋顶,寻一片惟我的领地。
  许久,我没有上过屋顶了,灰色的瓦片上落了一层厚厚寂寞的尘土,我的再次垂临,无疑是解放了它们的快乐。在我的踩踏下,尘土悠扬的散去,不知它们又将落在何方,又将有多久的寂寞,又将被谁解放快乐?
  我眺望着黑夜里的城市,独自享受着幸福的失眠。幸福的失眠总会被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疑问打断,譬如我为什么会想起茜茜?这个问题很快就被解惑,明天女主人邀请了许多高尚人士捧场情人冬冬的画廊开张,其中就有茜茜的主人,一想到很快就能与茜茜见面,随之而来对她的联想就忽地放大了,成为失眠的主题。原来是我想见到她而已,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思念引发了失眠的狂澜。那我为什么想见她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答案也很多,最让我能确信的答案有三个:
  一、我和她的确曾经相识,冥冥之中,上苍的确存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注定要被激活及延续。
  二、她与众不同的纯美脸庞,成为我脑海中最强悍的记忆,挥之不去,挥之愈浓。
  三、自从见到她第一刻起,她便释放了我内心的孤独,并将这孤独化做幸福的海洋。
  为什么遗忘的记忆注定要被激活及延续?为什么惟有她纯美的脸庞成为我脑海中最强悍的记忆?为什么她能释放我内心的孤独,并化做幸福的海洋?这三个疑问每个又有三个可能,而每个疑问中的每个可能又有三个也许……就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繁衍出无数的分支。有的分支独立,有的分支相互交叉,有的分支多方交叉,到最后便没了一个可确信的答案,到最后又回到了思考的起点,到最后就是在迷雾中被一堆茜茜的脸围裹,生了根,开了花,结了果。
  情人冬冬的画廊开在绍兴路上,名字叫"回家",是女主人取的。她是这样解释画廊名字的由来,每个人都有很多的家,因为我们在无时无刻的漂泊,到最后我们就忘了从哪里来,最初的一个家在哪儿了,而那才是我们灵魂最终的归宿。
  画廊由一栋临街的别墅改造而成,楼下是展厅,楼上是画室,画室里有一个隐秘的小隔间。女主人不在时,隔间是情人冬冬吃喝拉撒的起居室。女主人来时,隔间便成了一个充满爱意的暖巢。我是了解女主人的,她对画廊所有的投资其实不过就是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子。她把这个小屋子当作了自己灵魂的归宿,以及一个牢固而温暖的家。她和许多人一样,也早已忘记了在这个尘世间最初漂泊的起点。
  第一次见情人东东穿着名贵的黑色礼服,有些怪怪的,这是女主人强迫他穿的。不过情人冬冬下楼招待客人的时候,身上的礼服又换回了有补丁和破洞的牛仔衣。我觉得他还是这样帅气。女主人无奈的耸耸肩,嘴上没有责怪,心里一定有些怨气。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伫立在门口,眼巴巴的眺望着路的尽头,要在第一时间里看见茜茜。
  帝王笑嘻嘻的凑近问,冬哥,等谁呢?我白他一眼,他沮丧的离去。之后,其他狗也上前问我这个问题,我敷衍道,街头的风景真好啊。
  茜茜翩翩而来,我的孤独也同时从心底暗涌。
  你好!我说。
  茜茜羞涩的笑,没有说话。
  我说,你的眼圈怎么黑黑的?
  茜茜不再沉默,轻声细语的说,你的眼睛不也一样。
  我说,昨夜失眠。你呢?
  茜茜又羞涩的笑,没有说话。
  我领着她参观画廊,一路上无语。众人和狗倒是嘈杂得要命,仿佛他们来此不是参加一个神圣的艺术典礼,而是一个用艺术装饰的Party。谈话的主题不知何时从凡高的向日葵、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变成了浦东有块超低价的政府划拨地、纳斯达克今晨强劲反弹、你的钻戒几克拉、美臀的十二个方法……惟有情人冬冬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自己的油画前哑然失声,不时甩甩头发。其间,女主人只是象征性的拍拍他的肩膀,然后和众人融成一团(在这种场合里,女主人是不会和他有亲昵之举的)。
  狗们依旧三六九等的围拢在一起,滔滔不绝的吹牛,他们不时招呼我,我佯作耳聋没听见,只顾找话题和茜茜倾谈。莎莎突然出现(女主人没有邀请她的主人啊),在她没看见我之前,我连忙对茜茜说,我们还是到楼上吧,这里乱哄哄的。她点头,伴着羞涩的笑。我喜欢看她粲若烟火的笑靥。到了楼上,我准备给她倒杯香槟酒,蓦然发现自己少了一只手!右手拿起酒瓶,左手却没有高举起酒杯。我四处寻望着,问茜茜,可见我的左手?茜茜慢慢抬起手,娇羞的说,不是在这里吗。我愕然,原来我的左手一直牵着茜茜,而我却浑然不知。我如触电般的挣脱她的手,刹那后,心底翻腾起一股巨大的兴奋之潮。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结结巴巴的说。
  她说,没什么,我也是刚发现。
  我们面面相觑,稍顷,相互呵呵笑起来。
  我说,什么时候牵你的手,我竟然一无所知。
  她说,什么时候被你牵手,我同样一无所知。
  说来也怪,我们俩个竟不知何时牵手在一起,到底又是谁先牵了谁。仿佛是我们彼此都遗忘的我们在悄然神合,亦或是我们共同陷入一场白日里的梦游,牵手只是为了彼此不在梦游中走失。而且喝完香槟酒后,手又牵在了一起,显然此时我们的意识都是清醒的。
  说来也怪,自从我们俩牵手后,心灵就相通了(此前连轻叩她心扉的胆量都没有),没有什么过程,也没有什么通行证。


正文 第56节 爱是生命中的惟一  
  我知晓了她对我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知晓了她也有如幸福海洋般的孤独。
  我知晓了她昨夜也为我思念为我失眠。
  我知晓了她心里也是想牵着我的手的。
  我知晓了她此刻被浓稠的幸福包裹着。
  此刻,我也被巨大浓稠的幸福包裹着,这是我此生从未有过的感觉,想必余生也不会有了。我忽地想起什么,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水晶骨头说,送给你的礼物。
  她惊喜的把水晶骨头叼在嘴里,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礼物送给我,是同样的一个水晶骨头。我们把两个水晶骨头并在一起,仔细端倪着,共同进入一场绚丽的回忆。几天前,我遇过一个礼品店,被橱窗里的一个水晶骨头牢牢吸引,我想她会喜欢它。我想她会喜欢它的理由是,骨头对于狗来说就是具体而充实的生活,但透明的水晶让我们一眼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不过是一场并不存在的虚无,在虚无中,只要你有愿望,就可以通过对生活的不同想像创造出不同的具像生活。骨头不再是简单的骨头,而是可以想像的任何东西。但悲哀的是,没有谁发现生活的本质,我们固执的认为,骨头就是骨头,是看得见的,是闻得着的,是吃得了的,是满足得了自己的胃及口水的。于是,我们眼中的骨头只是一个骨头,仅此而已。我毫不犹豫的买下这个水晶骨头,我记得茜茜曾经说过,她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我走后不久,茜茜碰巧也路过这家礼品店,也被这个水晶骨头牢牢吸引,也买下了它。售货员对她说,你真幸运,这是最后一个。
  我说,我很喜欢你的礼物。
  她说,我也是。
  我拉着她走到一幅油画面前,问,这是什么?
  她说,是一片枯黄的草原。
  我把画轻轻一推,一个精致的小房间跃然眼前。她咋舌道,想不到枯黄的草原背后隐藏着一个世外桃园!我拉着她进去,随手把画关上。房间里没有窗户,四周皆是被漂亮壁纸裱糊的坚硬墙壁,光线有些幽暗,但是我没有开灯。
  我让她躺在床上,她照做。
  我问,你看见了什么?
  她说,只有一个明亮的天窗。
  我说,再看看。
  她说,是天空。
  我说,你说对了。躺在这个小房间里,所能看见的外面世界只有天空,而无尘世。
  她说,这意味着什么?
  我说,我并不能完全理解房间主人的意图。
  她说,我要听你的理解。
  我说,或许我们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才能看见天空。
  她说,为什么我们看见的会是天空?
  我说,你难道没有飞翔的欲望?
  她点头。
  我说,重要的不是我们能够飞翔,而是我们看见了天空。
  她忽然说,吻我!
  我没有反应过来,又怕是听错了,站着没动。
  她又重复一遍,吻我!
  我顺从的也躺在了床上,歪着头,吻了她一下,感觉像飞。她问我是什么感觉?我却回答,这是我的初吻。她惊讶的表情说明难以置信,你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我说,是的。
  她说,看着我的眼睛。
  我凝视着她的眼眸,像一潭深谷里的秋水。
  她说,你没有骗我。
  我说,你谈过几次恋爱?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说,从你的眼睛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孤独,还有无尽的悲伤,你到底是一只怎样的狗?真是个谜。我的心一揪,无缘无故的剧烈绞痛起来。
  你怎么了?她说。
  我咬牙说,我孤独,但我却无悲伤。
  她坚定的说,你有。
  我说,没有。
  她说,那你一定是麻木了。
  不知怎么的,我忽地就流出眼泪,眼泪很快打湿了床单。我想抑制泪流,反而泪如泉涌,索性任泪肆意妄为吧。
  她在一旁惊慌失措的问我怎么了?
  此刻,我不想说任何话,只想痛快的流泪。
  她说,你到底有怎样的心事,告诉我吧,让我做你倾诉的山洞……我觉得她的慰藉像一根根生锈的铁钉扎在我的心上,痛得我难以忍受。我对她咆哮道,你走!你走!……我再也不想见到你!她愕然,神情凝重的下床,轻吻我的额头说,我走了。
  我歇斯底里的咆哮道,你走!
  茜茜走了,房间里就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躺在床上仰望着天空。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为何疼痛,为何哭泣,为何悲伤,为何发怒,为何粗暴的赶走茜茜。
  我的眼中到底有什么,是我所不知的,却刺痛了我。
  稍顷,情人冬冬推门进来,见我躺在床上,露出惊异的神色。我则没有理会他,继续仰望着天空。情人冬冬站立了片刻,也躺在了床上,与我肩并肩仰望着天空。没过一会儿,我听见悠悠的抽泣声,他对我说(我不能确定他是和我说话,但房间里只有我们俩),我比你可怜,至少你是个宠物,而我却是半个宠物。知道为何吗?因为我的心没有迷失,我的身体却走在另一条路上。
  不时有鸟掠过天空,在天窗视野内停留短的鸟定是飞的低,在天窗视野内停留久的鸟定是飞的高。情人冬冬怅然叹道,有没有一只鸟永远也飞不出天窗的边界呢?


  第十五章爱是生命中的唯一
  爱是生命中的惟一,是你迷失后唯一能确定方向的坐标,跟着爱走,你能在地狱里找到逃遁的出口,跟着爱走,你就是走在天堂的途中。
  我几次想打电话给茜茜,就我的粗鲁向她道歉,可是又想想,道歉的核心是解释错误的原因,期许对方的谅解。可我至今依然不明白那天我是怎么了,又如何向她解释呢。没有就具体错误作出解释的道歉,想必是谁也无法接受,所以向她道歉的电话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有打成。我烦恼不堪,甚至想出随便编个理由搪塞她。譬如我有家族性癫痫症,犯病的时候会乱咬,那天,我感觉就要犯病了,怕伤害你,于是就故意把你气走。想想不行,这样的身体条件不等于宣布自己是只废狗吗,像茜茜那样的漂亮母狗还不躲的远远的。譬如我当时只是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想想也不行,若我当时就追到楼下道歉还说得过去,如今都过去一个星期了,傻瓜才相信当时是个玩笑。又譬如……想来想去都不行,没有一个能站住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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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1:34: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正文 第57节 你还不如一只狗呢
   可我真的是想茜茜啊,想她粲然的笑靥,想她纯美的脸庞,想她一切的一切。想得我茶饭不思,精神萎靡。想得我无缘无故的发脾气。想得我一个星期瘦了两斤肉,而且瘦下去的肉大部分在脖子以上的地方,可想而知我现在有多憔悴了吧。
  女主人见状,很是焦虑,以为我的忧郁症又犯了(我想要远比忧郁症严重得多),便又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还是那家诊所,那个年轻的戴着金边眼睛的斯文医生,唯一改变的就是医生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助手。原本我是不想来的,因为有了上次经验,已然明白这个看似斯文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骗子,只是包装得像个医德医术兼备的高才生。但为了让女主人心里塌实,松懈对我关爱(整天在我耳边唠唠叨叨的烦上加烦),我还是来了,不就是在一间密不透风的房间里打个盹吗。再则,有个绝对清净的环境,好好梳理一下烦躁的心绪,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先进了治疗室,轻车熟路的躺在睡椅上,闭着眼睛假寐着。医生和女助理随后进来,看着我优良的配合,不禁四目相视一笑。医生朝我丢了一个骨头说,老朋友了,配合的好,我也不会亏待你的。我瞥都不瞥骨头一眼,因为它让我想起了水晶骨头,相比之下,两个骨头在我心中的份量相差太大,况且我现在又不饿。我把茜茜送我的水晶骨头衔在嘴里,以示对骨头的不屑。女助理对医生说,瞧见了吧,刚才我就跟你说过,骨头对他没有诱惑力,这只明星狗吃的不比咱俩好!医生连说是是是,媚骨的样子好像他是女助理的助理,而女助理才是医生。
  这次灯没有关,屋子里通亮,这反而让我有些不适应,因为在黑暗中才能更好的沉淀自己。当自己都看不见自己的时候,往往会觉得自己是另一只狗,一只狗看另一只狗的问题就简单多了。更要命的是,医生关了门后就和女助理做爱起来。女助理靠着墙角,医生褪去她一支裤腿,用胳膊架起她褪了裤腿的腿,然后将自己下面的拉链拉开,那玩意便硬邦邦的钻了出来,在女助理面前炫耀两下后,忽地就钻进她的身体。随后,咿呀咿呀的呻吟声侵占着狭小的空间。原以为找了个清净的地方梳理烦躁的心绪,看来泡汤喽。
  女助理一边呻吟着,一边有节奏的扭动身体,一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我(她靠墙,面对我)。她一定认为盯着一只明星狗做爱很刺激,瞧,她又对我伸出舌头舔唇角。医生蓦然发现女助理乖张的挑逗表情,问,你在干吗呢?女助理说,在诱惑公狗呢,看他有何反应。医生听后顿时就阳痿了,他那玩意从女助理的身体里滑了出来。女助理扫兴的责备道,怎么了?医生说,不知怎么的,心里感觉特别扭。女助理翻着白眼说,瞧你没出息的样,不就是一只狗吗!
  医生拉好拉链,坐在椅子上,点燃一根烟,吐了一大口烟雾,拖着阴阳怪气的腔调说,做爱是神圣的("的"音很长)!
  女助理哄然大笑,身体抖的连裤腿都套不起来了,她索性拖着裤腿靠着墙壁说,我真怀念我们俩的第一次,还记得吗?你一边做爱一边还给我念诗,是柳咏的《凤栖梧》,……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当时浪漫得一塌糊涂。现在呢?你也不念诗了,我也再无感动了。
  他说,女人不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她说,怎么一回事?
  他说,第一次做爱为了情,第二次做爱为了性,第三次做爱为了钱。
  她说,你们男人更俗不可奈,做爱就是为了性性性。
  他说,那我第一次为什么还念诗?
  她说,这就是男人的高明之处,第一次和女人做爱时,把自己粉饰成高尚的绅士,以掩盖动物的本质。
  他说,你总是把男人看得太动物化。
  她说,那你为何不一直念着诗和我做爱呢?倘若不是你们男人从一开始就阴谋着女人的肉体,女人又何以会丧失对性的美妙想象。
  他说,肉体和灵魂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在行使欲望的时候,并不意味着灵魂就必须参与,而灵肉合一是对生命资源的一种极度浪费。
  她说,照你这样的说法,岂不是承认自己做爱时跟一只狗无异(她这句话明显有种族歧视的意思,还用手直着我。难道我们狗就没有灵魂了?就没有崇高的爱情了?和母狗在一起仅仅是为了满足肉体的欲望?一派屁言!)?
  他无奈的说,你就当和一只狗做爱吧。
  她破口骂道,你还不如一只狗呢!
  沉默。两个人仰望着天花板。谢天谢地!终于消停了。我反倒有些自责,毕竟是我影响了他们俩做爱的氛围。倘若我回避女助理挑逗的眼神,结果可能就不会这么糟糕。我为什么会自责(他们的言语中充斥着对狗的歧视)?或许,我只是不愿看见灵肉分离的性爱,是他们坦然接受的事实。虽然我还从没有做过爱,但性爱在我心里是神圣无比的,我不相信没有灵魂投入的性爱是愉悦的。至少现在对我而言,没有灵魂投入的性爱,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情。
  忽然,灯灭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一切变化只能靠耳朵去捕捉。我听见医生在走动(应该是走到女助理面前),衣服的撕裂声,剧烈的喘息声,咿呀咿呀的呻吟声,肉体的摩擦声……不用想,就知晓黑暗中的此刻正发生着什么。
  女助理说,还是黑好,看不见肉体的时候就看见了灵魂。她的这句话让我联想到小隔间里狭小的天窗,天窗里只见天空而无尘世。我不知晓天窗和这句话到底有怎样的关联,反正我就是猛地联想到了,觉得他们是在一个平行的时空里。


正文 第58节 你以为我是鸭你是鸡啊!  
  医生饱含深情的念起诗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说真的,我并不觉得这诗的声音比做爱的呻吟声好听多少。黑暗中,诗的声音和做爱的呻吟声纠缠在一起,显得滑稽无比。很长时间后,一切恢复平静,至于过了多久,我不能确定。在黑暗中,时间也是看不见的。我听见医生在走动,估计着他是开灯去了,如我所料,灯亮了。
  医生和女助理衣衫整齐的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的拿出计算器、纸和笔,计算着什么。
  她说,这个月的利润有所下降哦!
  他说,当然喽,多一个你嘛。
  她说,我们得创新。
  他说,怎么创新?
  她说,以后你负责接待女客户,我负责接待男客户。
  他说,你以为我是鸭你是鸡啊!
  她说,去你的,说正经的呢。你没发现以前的客户90%都是女性吗?
  他恍然大悟说,对啊!
  她说,创新就是这么简单。
  他们又唧唧歪歪的商量了好长一会儿(怕我听见似的),直至,女助理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时间到了。
  终于结束漫长的心理治疗,我就像看了一幕活色声香的三级片(何况是真人秀)。我伸了个懒腰下地,浑身软弱无力,愈发觉得看三级片有害健康。我趁女主人不在家时也偷偷的看过几次三级片,什么类型的都有,同性恋的、群交的、人兽的……还有妙龄女子和狗的(简直是天方夜谈),趣味之低级令我恶心作呕。
  女主人问医生,我的冬冬怎么样了?
  医生不假思索的回道,发情了,给他找个老婆吧。
  女助理抚着我的后脑毛补充说,是渴望爱情了!
  我比较赞同女助理的措辞,"爱情"和"发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爱情是一件用心顶礼膜拜的神圣事情,而发情不过是肉体多余能量的发泄,一字之差,谬之千里。说心里话,我认为女助理蒙对了,我渴望爱情,我的烦躁不安完全归咎于爱情的折磨(其实就是一个向茜茜道歉的简单问题)。
  女主人听完诊断后,盯着我,不说话,诡异的笑。片刻后,意味深长的说,是啊,我竟然忽略冬冬已经长大成人,是到了娶老婆的时候啦。
  对于爱情这种极为隐私的事情,我不希望任何人以任何目的来搅和,这首先就是对爱情本身的亵渎,其次是弄不好就变成一场近似闹剧的拉郎配,再严重点会造成包办婚姻的惨剧。类似例子我见多了,主人喜欢的,狗不喜欢,狗喜欢的,主人不喜欢,遇此情形狗必输,主人必赢。我可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美妙爱情就葬送在女主人的强权意志下。
  事情并非如我所愿,女主人这几天一直张罗着帮我找老婆,这不,吃晚饭当中女主人拿出一沓照片给我看,让我挑一个。我不愿意看,因为我知晓照片里永远也不可能出现茜茜的,只会是与我同品种的狼狗。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个血统纯正的问题(而非门当户对这么简单),就是说我只能和同品种的母狗谈恋爱、做爱、以及生孩子,以此保证后代血统的纯粹性。人类现在不是对种族问题看的很开放吗,黑人和白人结合,异国婚姻泛滥,种族日渐趋于同化,为什么对狗还固守着异族不能通婚的僵化思维?
  其实问题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宠物,是狗中的贵族,而杂交的后代将失去作为一个宠物的最基本条件--即纯正的血统。没有哪个有钱人会养一只杂交狗来炫耀自己的显赫身份。多么可悲的现实!即使你冲破了重重阻碍,与自己心仪的母狗结合,那后代的命运难道就不顾了吗?他们不是被送往农村做一只普通的护院狗,就是被主人在死寂的凌晨偷偷抛弃,最后沦落为一只受人欺凌的流浪狗。这算是好的,成为流浪狗的几率只有20%,而80%在抛弃后不久因无人照料夭折归西。最惨的就是被狗贩子收购去做菜狗饲养,长大成熟的一天就是面临宰割的一天。狗贩子先将阳具割下来晒干做成狗鞭卖给保健品厂,然后剥皮卖给服装厂,最后剩一堆裸肉被抬到菜市场的刀案上,等着嘴谗的人一块块的割了回去做成下酒菜。试想,哪个父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这样悲惨的命运?
  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些,但对茜茜的爱使我顾不上这些了。为了爱,我愿意付出一切!是的,通过这些日子对茜茜的思念,我可以确定这种感觉就是爱。茜茜呢?对我的感觉是爱,还是仅仅搀杂了许多其它因素的喜欢(譬如我的明星光环,譬如只是想跟我做爱而不要后代,等等)?当然,这些问题我可以和她面对面的沟通,不论是哪一种结局我都会克制自己的情感,毕竟爱是双方共同的事情。问题是我至今连向她道歉的勇气都没有,全源于我无缘无故的悲伤。当日我到底为何而悲伤?我必须搞清这个问题,不然我一辈子都无法坦然面对茜茜,也就无法坦然面对我的爱情了。
  冬冬,你不看照片在想什么呢?女主人问。
  我一愣,醒过神来,一把将照片打翻在地,怏怏不乐的上楼。女主人莫名其妙的看着我的背影,她又岂能与我心心相通,我不过是她一只昂贵的玩具而已。
  女主人并未松懈为我张罗老婆的事情。今天一大早,她少有的比我先起床,把我精致打扮一番后就拉着我上车。车开了好一会儿后,她才神秘兮兮的告诉我,冬冬,我今天带你去相亲,十几个漂亮姑娘任你挑拣。我脸一沉,顿时不高兴了。女主人见状又说,我知道你是个大明星,眼界高,一般姑娘瞧不上眼。可你想想看,在这个偌大的上海市有哪家姑娘能佩得上你呢?是不是因此,你就不找姑娘了?不恋爱了?不结婚了?再则,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别看得有多神圣似的。瞧,说着说着,作践起自己来了。不管怎样,反正今天得给你挑一个媳妇,不然你这发情期怎么办啊!
  我讨厌"发情"这个字眼。女主人全然不顾我内心的感受,我要的不是随便找一只母狗发泄肉体的欲望,而是渴望一份纯美的爱情。

正文 第59节 你不能没有我   
  沉默间,车子开进一个军营,原来是上次接案警犬的训练基地。车刚停稳,一胖一瘦两个警察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为我们打开车门。
  瘦警察摸着我的脑袋说,又见面了。
  胖警察握着女主人手说,这段时间没有人再骚扰你们吧?
  我不悦的晃着脑袋。女主人满面春风的说,有你们这些人民卫士,谁还敢造次啊!
  客套完后,警察带着我们来到一张铁丝网面前,铁丝网后面是一群并排站列的母狗,足有20多只。我一到来,她们就闹哄哄涌成一团,互相践踏,争夺着与我最近的位置。有的对我说,嗨!不认识我了,上次你还给我签过名呢。我寻声看去,那条警犬我的确有点印象,上次不破案,尽跟我套近乎,要不然早些发现帝王的阴谋诡计,也不至于我之后吃许多苦头,看着她就来气。有的对我说,嗨!我是这里最漂亮的母狗,我要把我的第一次献给你。太肉麻了吧,说这种话的八成是骚货,还敢说自己是第一次,我给了她个白眼。场面越来越混乱,还好隔着铁丝网,不然这些母狗不当场把我轮奸了才怪。
  瘦警察见此情景,喜笑颜开的对女主人说,这些都是我们最漂亮的警花,正宗的德国狼狗,你们尽管挑。
  女主人感激道,真不知怎么谢谢你们!
  胖警察说,有什么好感谢的,不就是配种吗。况且你家冬冬如此优秀,我们还求之不得呢,干脆就长期做我们的种狗吧。
  女主人大笑道,那我的冬冬还不被你们这群母狗折腾死!
  我在一旁听得血液沸腾,"配种"比"发情"还要难听一百倍,配种纯属是个做爱机器,没有快感,没有欲望(不要说情欲,连肉欲都没有),没有尊严,目的就是一个,像个奴隶般不分昼夜的繁衍下一代。还好女主人巧妙拒绝了胖警察的提议,否则的话我情愿一头撞死。我朝着胖警察龇牙咧嘴,好不愤怒。
  胖警察曲解我的意思说,是不是美女们太闹,不好甄选?
  我对他咆哮。他却说,我猜对了。然后对众母狗喝道,排好队,让冬冬先生好好挑。挑中的不要骄傲,光顾着享受荒废了业务。没挑中的也不要沮丧,也不要有思想包袱,不是你们不优秀,也不是你们不够漂亮,而是富贵在天,命中注定,要怪就怪自己的运气不好。
  众母狗听令,贴着铁丝网排的刷刷齐,等待着幸运之神垂临。我一声叹息,无可奈何。女主人蹲下拍着我的屁股说,我的狗皇帝,去选你的妃子吧。
  为了不使场面过于尴尬,我装模做样的从母狗面前一一走过。说真的,面前的母狗个个姿色绰约,性感尤物,而且武艺超群(做警犬的没两下子怎么行),我一点没心动是假,甚至产生了性幻想。想着想着,性幻想的主角就变成了茜茜。唉!面前的众母狗再美,在茜茜面前也不过是一堆臭狗屎。
  我徘徊了几遍,也没在一只母狗面前停下。母狗们个个媚眼不断,裹挟着强劲电流,使出浑身勾引解数。我就这样不停的徘徊着,也不知何时停下,如何才能终止这场闹剧。远处的公狗不时朝这边狂吠,想必是嫉妒我,说不定他们的女友就在面前的母狗堆里,能不愤怒吗。怎么办?如何结束?我总不能就这样永无止尽的徘徊下去吧。
  两个警察的神色开始凝重,琢磨着我在琢磨什么了。还不下决定,莫非是挑花了眼,要不做个种狗得了,他们一定是这样想的。女主人叫我停下,附在我耳边小声说,怎么了?没满意的?你到底有没有发情啊?我摇头不是,点头不是,又摇又点的。女主人说,不要掩饰了,你一定嫌她们姿色都不好。我看,你也别挑挑拣拣的,我替你拿主意吧。我瞧左边第六只狗就不错。就这样决定了,就是她。
  我狂摇头,女主人视而不见,起身对胖警察说,就左边第六只狗啦。众狗听见,除了左边第六只狗是幸福得晕厥外,其余狗都是气血攻心的昏倒。胖警察直夸我眼光不错,与此同时,瘦警察把女主人选定的狗牵出来。她摇摇晃晃的站在我的面前,口中不停呢喃,这是真的吗?亲口告诉我,这不是梦……我一阵眩晕,是悲哀的眩晕。这时,茜茜钻进我的脑海里对我大声嚷道,我才是你的最爱,我才是你真正想要的!你不能没有我,失去我你不过是一具充满原始欲望的肉体而已!看,水晶骨头,你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生活的……我捂着脑袋,再也受不了茜茜荆棘般的话语,仰天大啸道,我爱你,茜茜!
  随即,脑海里升腾起一片火焰,我在火焰中化做风吹散的冷灰。
  我怎么在这里?我发现此刻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女主人凑过脸说,真是奇怪,你今天上午挑老婆的时候,突然发高烧昏迷。一定是内火过旺,等身体康复,得赶紧找个女人消消火,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却在想,倘若不能和心爱的母狗结合,我宁愿天天生病,永远躺在病床上。当然,这是气话,当务之急我要做的是拥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以消除女主人对我的焦虑情绪。她看我活蹦乱跳的也自然化解了为我找老婆的想法。说来也是奇怪,就连我自己也不晓得为什么会突然发高烧,难道冥冥中上苍一直在注视着我,暗中牵引着我?我和茜茜结合是必然,是天意,是注定?
  很快就出院了,我按计划行事,只要女主人一看我,我就一脸灿烂,女主人果然淡忘了帮我找老婆的事情。不过,我内心的苦楚却无法抹去,依然被爱折磨着,且戴着一副快乐面具的生活也是迟早要露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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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0节 我迟早会腐烂掉
  不行!倘若长久的伪装,我迟早会腐烂掉的。即使不腐烂掉,我也会郁郁得狂犬病的,因为我已察觉出自己有早期狂犬病的征兆。譬如我最近精神总是恍惚,多次把枕头看成是茜茜,甚至有一次抱着花园里的香樟树又亲又啃的。再譬如最近夜里我总是做同一个噩梦,我长出一对天使翅膀,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四周浓云翻滚,电闪雷鸣。我的头顶上是一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天空,眼看浓云和电闪就要将我包围,我必须及时飞出去,飞出去后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可是当我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呼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幸运的是坠到一半时我猝然醒来,不至于在梦中摔死。可每做一次这样的噩梦,我就会坠的离地面近一些,直至昨夜我的身体离地面只有一厘米了。我必须阻止这个噩梦,虽然我并不认为我真的会在梦中摔死,但它一定寓意着狂犬病即要发作。得了狂犬病还不如死,那种不知自我的疯狂完全是一个魔鬼(我曾亲眼目睹过狂犬病患者,其状惨不忍睹,回家后我连眼睛都用洗涤剂洗了许多遍,生怕看一眼都能传染似的)。而唯一能阻止狂犬病魔的法子就是爱,就是茜茜的爱,我想是这样的。所以,我必须要见到茜茜,不管我是否能解释得了无缘无故的悲伤。
  我鼓起勇气,再次拨打着茜茜的电话。之前,连我都记不清拨打多少次了,但结局都是相同,只要一听见茜茜的声音,我就快速的挂断电话,捂着狂跳不已的心发呆。
  占线。我不停的重拨,不停的占线。这种感觉也好,像是和茜茜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但我很快清醒的意识到,这不过是一种胆怯,终要面对现实。于是,我盼望着让电话占线的家伙快点猝死。
  电话足足占线了一个小时,我按"重拨键"的大拇指都麻了。我放下电话,唉声叹气,有种认命的意味。命中注定我有此一劫。就在我悲观绝望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把我吓了一跳。我不想接这个电话,因为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是茜茜打来的,而女主人在楼上和范胖子鬼混,为了避免干扰,把分机的电话线拔了,我若此时喊她接电话岂不是找骂。可是电话一直在响,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我盯着电话做了个决定,倘若它再响三下我就接起,一、二、三……汪。
  是冬冬啊!终于是你,我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都占线,正在想,再嘟一下我就挂了……电话那头是茜茜,我呆了。
  茜茜说想见我,思念我的心都碎了一百遍,不管我如何对待她,也义无返顾的爱我。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泪水涟涟,泣不成声,支支吾吾的说,我也是。于是电话那头也被哭泣堵塞。我们约好今晚一点钟在徐家汇绿地见。挂断电话后,我竟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刚才的哭泣与约定只是电话忙音中的幻觉。我再次拨通了茜茜的电话,重复一遍约会的时间和地点,才确信一切并非梦幻。
  我提前一个小时出门,虽然我知晓走到徐家汇绿地不过十分钟而已,但我再也按捺不住对爱情的向往。临出门前,我穿了一套极其华丽的衣裳,这是我在舞台上表演穿的,对于今夜而言,不啻是我一生中最为巍巍壮观的一次演出。我还刷了两遍牙,往口腔里喷了不少柠檬味的清新剂,哈一口气,嗅了一下,清新无比。口气清新和初次约会到底有什么关联,我并不十分清楚,有部韩剧里的男主角约会前就是这么做的。
  走在约会的路上,心儿宛如放飞的鸟儿。一路有皎洁的明月照耀,我觉得她今夜很亮,很突显,而路两旁的灯火在今夜里却显得黯淡失色。来到约定的地点,看见茜茜已坐在冰凉的长椅上。在月光下,她一袭白衣泛着一层乳白色的光晕,像一位飞累的天使落在此处歇息。我悄悄的走到她的面前,她看见我,没有惊讶的表情,只是木讷的凝望,片刻后,不顾一切的抱住我,说爱我。
  她的确比我爱她还要爱我,因为她在初次约会中等待。
  长久的拥抱后,我们双双坐下,她靠着我的肩,我挽着她的腰,一起默默的仰望着月亮,冰凉的长椅不再冰凉。
  她说,为何你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说,生命是轮回的,在某个前世里,你我是一对相爱的神仙眷侣,过着幸福的生活。衰亡前,我们彼此牵着手,相约着来生再续情缘。可是在轮回的通道中,我们的肉体化做了飞烟,朝不同的方向飘去,就这样,我们的记忆被抹去,我们的灵魂成为一张空白的纸,去书写另一个新生的肉体。不知轮回了多少世,我们又重逢了,虽然我们已是两个被抹去记忆的灵魂,但我们的爱还在。我们的爱没有忘记曾经的约定,这爱的约定已然成为灵魂的一部分,不论万世轮回,千重光阴,都无法被磨灭。
  她说,那我们再来生呢?
  我说,只要我们今生再次牵着彼此的手,共赴衰亡,立下爱的约定,我们的爱就会不散。
  她说,你必须明白,我们今生的爱并无结局。
  我说,为什么?
  她说,其实你都明白,只不过你不敢面对现实而已,所以你眼中有无尽的悲伤,而你却浑然不知。
  我说,我真的如此?
  她说,爱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不是每只狗都能享有,尤其对我们这些身为贵族的宠物狗而言,爱就是发情,就是配种,就是肉体的欲望寻找一个湿润的出口。你以为我们能和心爱的狗自由往来,沉溺爱河?你以为我们能和心爱的狗结为夫妻,长相厮守?你以为我们能精心养育后代,把握他们的未来?不能够,原因仅仅我们是宠物。当我们选择做宠物的一刹那,我们就已向人类出卖了灵魂,我们不再是自由的自我。


正文 第61节 你有一颗勇敢的心
  我沉默起来,茜茜说的没错,对于宠物狗而言,爱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这一切我都明白,可是我就是阻止不了我的爱,怎么办?我沮丧的说。
  她说,这只是你的第一层悲伤--心中有爱,但你还有第二层悲伤,这才是难以化解的痛苦。
  我说,我的第二层悲伤?
  她说,没有一只宠物狗会被爱所困,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说,为什么?
  她说,因为没有一只宠物狗会在爱与现实面前选择前者。
  我说,为什么?
  她说,因为他们没有勇敢的心。
  我说,我有?
  她说,是的,你有一颗勇敢的心。你不甘被现实束缚,但又无法做到无视现实的存在,所以你有了第二层悲伤--痛苦的抉择,而非爱的本身。所以你无缘无故的悲伤,无缘无故的愤怒。所以你一直都无法坦然的面对我。
  我说,是的。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
  她说,因为你迷失了自我。
  我说,什么?
  她站起身,说,我们走走吧。我们手牵着手在徐家汇绿地里悠悠的徜徉着,沉默着,如同静谧的月光,惟轻盈的呼吸和游荡的野风在欢纵着。茜茜始终没有解答我的疑问,而我也没有再追问。她在想如何解答我的疑问,我在想如何再继续追问,时间就这样幸福却无意义的流淌着,不知何时是个尽头。
  她忽然回头说,为什么半夜三更的有两只戴墨镜的狗一直尾随我们?
  我回头一看,调侃的说,你不会是怕遇到黑社会吧?
  她抿着嘴说,有你这个丐帮领袖在身边,我还怕什么呢!
  我愉悦的笑,对尾随的狗吆喝着,让他们远一点,保持距离。然后对茜茜说,他们是我的保镖,只要我一出门,他们就会自动跟上,打都打不走。
  她说,你真够厉害的,黑白两道都是Numberone。
  我说,羡慕呢?
  她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一定来自不易。
  我说,那是当然。
  她说,倘若你还清醒着,你将失去这一切,你是舍不得的,所以你继续迷失着。
  我到底怎么了?你又到底想说些什么?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质问着茜茜。她今夜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次次掘土的铲子,朝我心底的秘密刨去,而我却不知我到底埋藏了一个怎样的秘密。但她像早已知晓这个秘密似的,一步一步的控制着我的好奇。
  她说,你知道你是谁吗?不要告诉我,自己在心里想。
  我说,还用想吗,我是一只风光无限的宠物狗冬冬啊!
  她说,你能确定?
  我说,能。
  她说,你心里也能确定?
  我说,是的。
  她嘎然止步,朝路边的长椅坐去。这张长椅是我们先前坐过的,我们绕了一圈又回来了。椅子一直被月光占领着,我们回来了,月光就像完成任务似的让开。
  她凝视着我的眼睛说,你仔细听好,你不是一只风光无限的宠物狗,你是一只自由奔放的草原狼!
  我是一只狼!犹如一道巨雷霹雳,瞬间穿越三万英尺厚的浓云,钻进我的脑袋里轰然炸响。我的记忆被炸的粉碎,我在碎片中无法拼贴完整的记忆,我对我所有的认识都是支离破碎的,我陷入了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究竟是谁的困厄境地。我伫立在一片幽暗的颓垣断壁当中,四处散落的记忆在不停的闪烁,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有喧嚣繁华的街头,有昏暗灰冷的牢房,有舒适温馨的豪宅,有顺着枯草蜿蜒流淌的鲜血,有绚丽灯火的舞台……我把三个有相同背景的记忆碎片并排在一起,困惑的端倪着。一个记忆碎片里显示我是一只奔跑在草原的狼,一个记忆碎片里显示我是一只奔跑在草原的狗,最后一个记忆碎片里显示着我在草原上奔跑的背影。这三个记忆碎片中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呢?是狼?是狗?是一个不愿回头的背影?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确定,这草原是真实的记忆,它在三个记忆碎片里完全一致--没有尽头的枯黄野草,幽蓝的苍穹,血色的黄昏。
  确定草原是真实的记忆很重要。我将三个记忆碎片作为记忆链的坐标,把四处散乱的记忆按类别、时间重新排列,从而得出三个完整的记忆,这样我就能获得足够的信息辅以判断正确的一个。将记忆碎片按类别、时间排列的过程,有点像玩扑克牌接龙游戏,充满了乐趣,使我得到短暂的愉悦心情。我想,记忆是生命存在的痕迹,一个生命只可能拥有一个记忆,那我现在有三个记忆,是不是说明我有三个生命?听起来有些可笑,在一段相同的时间里,一个肉体怎么可能并存三个生命,但眼前即将完成的三个记忆碎片的连接又如何解释呢?
  三个记忆完全连接好了,他们的时间完全一致,这其中必定有两个是虚假的。
  第一个完整的记忆是,我是一只狼,父母被猎人残杀,我被当作狗卖到城市,一位美丽非凡的女子收留了我,尔后,我成为一只叱咤风云、威震黑白两道的宠物贵族。
  第二个完整的记忆是,我是一只狗,流落到草原委身狼群,最终历尽艰险回到城市,遇到一个疼爱我的主人,尔后,我成为一只叱咤风云、威震黑白两道的宠物贵族。
  第三个完整的记忆是,我在草原上不停的奔跑,除了一个灰冷的背影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真是一个奇怪的记忆。
  综合判断下来,第三个记忆首先被排除,我没有可能不停的奔跑,这太匪夷所思。而第一个记忆和第二个记忆的场景完全相同,惟一不同的是记忆主体--一个是狗,一个是狼。因为记忆主体不同,所以尽管记忆中的场景相同,意思却是天壤之别。但可以确定,真实的记忆就是其中一个。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记忆?我陷入深深的困惑。


正文 第62节 狗不是最厌恶狼吗?   
  两段记忆的末尾都是相同,选择任何一个记忆都不会改变我的现状。问题的核心是我必须沿着真实的记忆,才能走出这片颓垣断壁的困厄,剩下的两个记忆将灰飞湮灭,我还原成真实的我。正当我绝望透顶的时候,第一个记忆里的茜茜忽然朝我说话。
  她说,进来吧,这才是真实的记忆。
  我说,凭什么相信你?倘若我选错了记忆,我将永远迷失自我,我可不想做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我。
  她说,因为爱,所以你必须相信我。
  我说,为什么是爱?
  她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是你迷失后唯一能确定方向的坐标,跟着爱走,你能在地狱里找到逃遁的出口,跟着爱走,你就是走在天堂的途中。
  我说,把手给我。
  她从记忆里伸出手,我紧紧拉住,纵身一跃,跳了进去……月光下,我双手颤抖的抚摩着茜茜的脸颊,凝视着她的眼眸说,是的,我是一只狼。随后扑进她的怀里号啕大哭。
  我抽噎的说,我被现实中的生活俘虏了,它不仅俘虏了我的肉体,也俘虏了我的灵魂,所以我的记忆被无情的篡改。记忆的主体由一只自由的狼变成一只享乐的狗,我彻底迷失了。我成了一只真正的狗,像狗一样思考,像狗一样感受,像狗一样生活,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她说,你并没有彻底的迷失,你现在不是找回了自己吗?
  我说,的确如此,我并没有真正的迷失,因为草原还没有被篡改,它是一个无法被磨灭的记忆,是我灵魂最终的归宿。我终将回到自由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永无止尽的奔跑。什么记忆都有可能被篡改、被抹去,惟有草原不行。
  她说,你现在明白了吧,为何无缘无故的悲伤,全缘于你是一只狼,一只从未向自由低头的狼。你以为遗忘了自我,迷失了自我,这一切只不过是假象,要不然你哪来的爱的勇气。
  我说,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一只狼?
  她说,有狗告诉我的。
  我说,一定就是帝王了,因为只有他怀疑过我是狼。
  她说,谁告诉我的并不重要。
  我说,为什么你会相信呢?我想没有哪只狗会相信我是狼的,倘若你煞有其事的告诉一只狗我的真实身份,他会嗤之以鼻说你开玩笑,倘若你煞有其事的重复一百遍,他会认为你因嫉妒而散布谣言,倘若你煞有其事的重复无数遍,他一定会逃之夭夭,断定你得到了狂犬病。
  她说,我从两点确信你是一只狼。一、你眼中的无尽悲伤,这是任何一只狗所没有的。二、今夜你来了,狗是不会把爱情作为生命中的唯一,他们不会为一份没有结局的爱情付出一丁点的牺牲,爱情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件奢华的商品,买的起就买,买不起就走。
  我说,是的,爱是生命中的唯一,为了得到它,我会不惜任何代价。
  她幸福的抱住我,给我一个长长的深情之吻。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初吻(人的不算。在小隔间里那次也不算,我还没啥感觉呢,就完了),它终于美妙的来临。我尽情享受着,享受着这如水的月华,享受着这在生命轮回中不灭的爱。我的身体也不知不觉发生着突兀的变化,如春潮暗涌,如焚心烈火,如洪水决堤,它们聚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征服世界的力量。我在这股力量的怂恿下将茜茜放倒在长椅上,压住她,抚摩她……此刻,她就是我要征服的世界。蓦然,我有所醒悟,猛地离开她的身体,惊问道,你难道不讨厌狼?狗不是最厌恶狼吗?
  她意犹未尽的说,你以为我是那些嫉妒变态的公狗啊?狼在我们母狗心中完全是个英雄形象,狼不畏权势,不惧强暴,宁可粉身碎骨也要自由,这是多么浪漫的一种生活啊。而狗呢,出卖自己的灵魂,向人类乞讨怜爱,以此获得舒适的生活,他们才是真正丧失了自我。
  我说,可你也是一只狗啊!
  她说,的确。所以对狼的崇拜与爱慕是我心中埋藏最隐秘的一个梦,也是我们母狗集体的梦。我们从不敢奢望能实现这个梦,因为我们抗拒不了豪华的生活。而你的出现,你的爱,给了我强大的勇气将梦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我说,可是你说过,狗是不会把爱情作为生命中的唯一,他们不会为一份没有结局的爱情付出一丁点的牺牲,爱情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件奢华的商品。
  她掏出我送给她的水晶骨头说,我还说过,我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那便是一份坚固而温暖的爱。
  我说,可我已经不纯粹了,除了记忆是真实的,生活的轨迹早已脱离了自由的方向。
  她说,你错了。
  我说,我错在哪里?
  她说,你是梦想与现实的完美结合,你不是不纯粹了,而是升华了。
  我说,不理解。
  她说,梦想与现实并非是决裂的,没有谁能永远的追逐梦想,没有谁能全身心的顺从于现实,梦想与现实结合的生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只有能力非凡者才能将他们完美的结合。你就是这个能力非凡者,你既有狼的自由之心,又有狗的顺变之能,所以你才有今天的辉煌成就,这不是一只狗所能做到的,也不是一只狼所能做到的。狼和狗分别梦想的生活,你都拥有了。你说,你还奢望什么呢?
  茜茜一席话让我大彻大悟。我之所以痛苦,之所以迷失,不就是因为我过于执拗的认为梦想和现实是水火不容的,不管我舍弃了谁得到了谁,我都没有快乐的感觉。我现在终于明白,梦想和现实并非是决裂的,他们的完美结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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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6:13: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对不起来跟帖的同学们了,昨晚有个饭局,回来已醉,今晚还有。所以趁现在还是清醒的先更新。马上上菜!愚人说的,对是个大片!呵呵!
50#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6:25: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正文 第63节 我的灵魂在雀跃欢舞   
  我万分激动的搂着茜茜,真想把她揉进我的身体里,与之合为一体。因为是她,从根本上解放了我桎梏的灵魂;因为是她,为我指引了解脱之路;因为是她,为我描绘了新生活灿烂的图景;因为是她,帮我开启了通往无限未来的深重铁门;因为是她,给了我生命惟一的爱情!
  我高呼茜茜万岁!我的灵魂在雀跃欢舞!
  这时,先前的两个保镖带着一帮狗,押着帝王来到我的面前报告说,至高无上的冬冬先生,我们发现这个狗东西一直鬼鬼祟祟的跟踪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制服。您看,该如何处置?
  帝王嘴里塞着臭袜子,朝着茜茜拼命的呜呜,不停的看着她瞪着我。我知晓他想说什么,他是一只狼啊,一只狼啊!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你怎么不相信我啊!揭穿他虚伪的面具,快!……
  我一把扯掉帝王嘴里的臭袜子,慈眉善目的问,你想说什么啊?你现在可以大声说出来了。
  帝王扑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的哀号着,冬冬啊,我不是跟踪你,我是出来赏月的。你瞧,今夜的太阳多圆多亮啊!
  茜茜扑哧笑出声,这天上明明是月亮嘛,怎么成了太阳?
  帝王狠煽自己一耳光说,瞧我这张臭嘴,太阳说成月亮,不不……是月亮说成太阳!
  我问茜茜,你认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茜茜妩媚的说,当然是假话喽,这天上明明是太阳嘛!
  帝王又猛扣自己的眼珠子说,瞧我这双狗眼,这天上明明不是太阳吗,怎么看成了月亮!
  茜茜故作娇媚扑进我的怀里,假惺惺的哭闹着,冬冬,他骂我狗眼,这天上明明是月亮吗,夜里哪会有太阳啊!
  帝王傻了眼,稍顷,"咣咣"磕头号啕道,饶了我吧,我是色情狂变态佬狗流氓偷看你们亲热不得好死千刀万刮死有余辜……放我一条生路吧……
  我问茜茜,如何处置?
  她说,这是你们公狗的事,我管不着。
  保镖们齐声高喝,宰了他!宰了他!……
  我对保镖说,解开绳子放他走吧。
  保镖们诧异的问,为什么?太便宜这狗东西了!
  我说,他也是个英雄,从未放弃自己的梦想。
  帝王又是一通磕头,大呼我伟大英俊潇洒旷世豪杰……茜茜附在他耳边小声说,我就是爱狼!
  这真是一个深铭在心的美妙月夜。
  约会结束回到家,匆匆洗完热水澡后,我躺在客厅里豪华狗窝中美美的睡去,很快又做起那个疑为狂犬病征兆的噩梦。我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在浓云电闪雷鸣即将把我包裹前,我奋力扇动着翅膀,朝着头顶上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飞去。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呼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当我的睫毛触到地面的瞬间,坠落猝然止住,一双天使翅膀重新长了出来。我仰起头颅,用尽全身力气扇动着翅膀,我就像一支无比飞快的箭羽,刹那间穿越蔚蓝的缝隙。之后,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我自由的翱翔,爱是惟一的指引。


  第十六章改良黑社会
  在乌托邦里,狗狗自由,狗狗平等,狗狗有家园,狗狗有骨头吃,狗狗有幸福生活,狗狗比宠物还要宠物!
  湿润的舌头宛如一条欲望的蛇,贪婪的游走在茜茜身上,此刻的性爱已然全无第一次的拘泥笨拙。第一次性爱是在与茜茜第二次约会中发生的,我那玩意还没进入她的体内就一泻千里。茜茜安慰我说,我的宝贝,第一次都是这样。在她的温柔呵护下,我的身体不知不觉又起了第二次变化,在她的引导下,我终于进入她的身体,肉体在癫狂的颤抖。虽然在她身体里停留的时间很短(进去就泄了,但总比第一次强多了),我毕竟走完了漫长的处子之身,从生理上一步跃入成年时代。我有流泪的冲动。
  茜茜抚摩着我顺滑的脊梁说,我拥有了你的第一次,而我却不是你的第一次,你心里会介意吗?
  我说,你想哪里去了,你以为我是传统礼教的卫道士吗?
  说是如此,但我的心里总像有一只屎苍在嗡嗡飞,我愈是刻意忽略它的存在,它就愈嗡嗡飞的起劲,但我又拍不死它。我试过一次,屏气凝神一巴掌下去,像是命中目标拍的稀巴烂,可手掌翻开一看,屎苍变成了两只,双双朝我吐口水做鬼脸,嗡嗡飞的更欢快了。我终于明白,心中的屎苍是拍不死的,每拍一次,它就以二次方的速度增长,等我还没拍到十次了,它们就繁衍了成千上万。试想一下,心里面有成千上万只屎苍嗡嗡飞是什么感觉?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让屎苍嗡嗡飞去吧,它们飞累了自然会歇息的。
  所以,今天和茜茜做爱时,心里面有两只屎苍始终不停的在嗡嗡飞。从肉体的角度看,"他"才管不了这么多。"他"今天的表现让我啧啧惊叹,在茜茜的循循善诱下进步神速。时间从第一次的5秒提升到现在的45分钟(面前正好有支闹钟),次数则连续刷下新高(现在已是第七次了)。最让我有天才感觉的是技术上的突飞猛进,什么常规体位、传教体位、坐莲体位、后跪式体位……均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瞧,第七次刚从她的身体里出来,又发生了第八次变化。我决定这次还采用后跪式体位,这种体位让我有驾驭和征服的快感。茜茜又掏出一支避孕套为我戴上,重复着说,危险期,安全第一。我怏怏不乐的夺过避孕套说,我自己来!之所以我讨厌戴避孕套做爱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戴着避孕套做爱就像穿着袜子洗脚,你说爽不爽!二、我想要个孩子,不管我和茜茜生下的后代长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的,因为孩子是爱的结晶,是可见的爱。当然,就孩子的未来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我不是没想过,我相信自己有足够能力改变世俗强加于孩子身上的不公,让孩子有个幸福的生活。于是,趁着茜茜不注意,我在避孕套上戳了个小洞,窃窃偷笑。
  做了十二次后,我和茜茜都精疲力竭,身体像被快乐抽空,虚弱的仰躺在床上,粗粗的喘气。我无意中瞥了一眼窗外,天色已泛起微微的鱼肚白,心想时间过的真快啊,一夜春宵就这样疾速而过了。

正文 第64节 我还是第一次穿鞋子
  我说,我该走了,不然被你主人发现铁定是棒打鸳鸯!
  她说,再陪我5分钟,就5分钟?
  我说6分钟。茜茜欢喜张扬的笑。
  她说,你最近有什么打算?
  我说,再创演艺辉煌,赚取更多的荣耀。
  她说,还有了?
  我说,还有什么啊?
  她说,你的丐帮啊!你不是曾信誓旦旦的说过,要建立一个新江湖、新秩序的吗?
  我说,那不过是一个唬狗的口号。再则说了,我再怎么建立一个新江湖、新秩序,说到底,还不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黑社会,打打架、壮壮威风还可以,扬名立万还是要靠走正道。
  她说,那好,我问你心中有没有理想?想不想实现?
  我说,当然想了,我不是一直在努力吗。
  她说,你若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就必须成为一个政治家。
  我说,这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她说,因为政治意味着权力,权力则意味着自由。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制定规则,因为你有制定规则的权力,而所有的狗都必须遵守,在你规划的框架内生活,于是你创造出了真正意义上的梦想生活--随心所欲的生活。
  我说,但成为一个政治家很难。
  她说,成为一个政治家并不难,只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一、金钱;二、理念;三、愚昧的狗众。而这三个条件你都有。
  我说,我都有?
  她说,首先是金钱,金钱分有形的和无形的,无形的金钱比有形的金钱更为重要,而你现在的演艺事业正好为你赚取了这一切。所以演艺事业并非是扬名立万的正道,它只是为你提供源源不断的有形的与无形的资源而已。其次是理念,所谓理念无非是为自己的私欲编织合理的藉口,这种能力你已有所表现,否则你也成为不了丐帮的精神领袖,驰骋黑道。最后是愚昧的狗众,他们就是这个城市里数以几十万计的流浪狗。他们贫穷,他们受到不公,他们迷茫,他们心怀梦想,他们急于解脱,但他们既无金钱又无领袖的天赋,所以,他们渴望一个雄才伟略的英雄,引领着他们寻找着康庄大道。正因此,他们成就了政治家施展才能的肥沃土壤。
  我狐疑的问,我行吗?有这样演而优从政的先例吗?
  她说,古往今来,这种例子数不胜数,就说前几年的美国加州大选,动作巨星斯瓦辛格不就成功当选上州长吗。倘若州长你看不上眼,总统好了吧,美国第四十任总统里根也曾是好莱坞明星,且是三流的呢。你现在既不是竞选美国总统,也不是加州州长,而是统一一个城市里松散的黑社会组织,难道你连这点信心都没有?你行的,你是最优秀的,我相信你!
  我茅塞顿开,抱住茜茜又亲又啃的说,你真是我的贤内助!倘若没有你,我的生命简直不可想像!
  我掏出水晶骨头说,这才是梦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生活,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这才是我一直渴望与追求的生活!
  她说,只要你有愿望,可以拥有任何一种生活。
  周末晚上,我佯作肚子疼没有和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她问我能不能照顾自己,我猛点头。她说明天早晨才能回来,我狂摇尾巴示意她放心去吧。
  女主人没走多久,大黄等就来了。现在知晓我企图了吧,为了今夜的宴请我可没少动脑筋。今夜除了邀请大黄外,我还邀请了其他三只狗。一个是风儿,就是我在高架入口处遇到的追随者,他不仅名字和我以前相同(多少有些美好的怀旧),而且够执着,有抱负,是个可造之才。一个是馒头,就是帝王谋害我当夜向丐帮及时传递情报的小柴狗,也是唯一不屈淫威支持我的狗,虽然他被帝王当场打的口喷鲜血,但在精心养护下总算捡回小命。邀请他们两个无名小卒的目的是为了扶植中坚骨干,这对他们俩来说可谓是天上掉馅饼。最后一个当然就是茜茜了,我的爱人,我的军师,我的指夜明灯。
  大黄等一进屋子就被豪华陈设晃的眩晕不已。大黄说,这别墅忒华丽了,就像传说中的宫殿。冬冬,你可是过的皇帝的日子啊!我连忙朝他蹙眉说,什么冬冬啊,我是你小弟!大黄说,对对对,小弟!风儿和馒头小心翼翼的跟在大黄后头,獐头鼠脑的连路都不敢走,生怕把雪白的纯毛地毯给踩脏了,猥琐的样子活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茜茜热情的招呼他们坐下,俨然女主人的派头。他们还是拘泥不安,迟迟不动脚步。茜茜见状,佯作大悟道,对啦,忘了给你们换鞋子!茜茜从鞋柜里拿出我的旧鞋套给他们一一换上,他们才敢在雪白的纯毛地毯上迈开步子。
  大黄感慨的说,我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穿鞋子!
  我听着,心里不是个滋味。
  大家围着餐桌坐下。餐桌是水磨大理石的,椅子是真皮红木的,桌面上铺着绣有牡丹花的大红台布,台布正中央放着一盏景德镇官窑瓷花瓶,花瓶里插满了争奇斗艳的鲜花。每个座位面前铺着一块黛蓝色的丝绸餐布,丝绸餐布上整齐摆放着一套精致的银制餐具。餐桌的正上方是一簇巨大的水晶吊灯,散发着勾魂夺魄的熠熠光辉。茜茜麻利的从厨房端出精心准备的菜肴,其实菜肴并非精心准备,都是在附近熟食店买的大骨头、酱肘子、鸭脖子、红烧猪蹄、糟凤爪、白斩鸡、熏香肠……全是些粗俗不堪的大荤。我原本准备的是鱼翅、刺生三文鱼、清炒西兰花、玫瑰花瓣汤之类的淡雅美食。茜茜却说他们的眼光哪懂吃这些,吃鱼翅像喝粉丝似的,到头来心里准骂你小气,尽是些臭鱼烂叶子破花瓣。茜茜说的有道理,这每上一道菜,大家都眼突突的直流口水。最后,茜茜搬了一箱二锅头进来(我原本准备的是正宗法国干邑葡萄酒),一狗面前放了一瓶,然后郑重宣布,晚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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