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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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神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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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医院因药物过敏致人死亡事件终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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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5-9 10:09: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多看少说,少说多做。
42#
发表于 2011-5-9 10:1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珍惜生命 活着就该好好活着 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就会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活着的过程中也充满着痛苦 至少我们能感觉到痛苦 总比死去一无所知的好
43#
发表于 2011-5-9 10:54: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纯粹是无聊。
44#
发表于 2011-5-9 11:03: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通过各方面了解,知道了一起工伤事件变成了一起医疗纠纷。
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1.什么样的医疗纠纷在网上都案例可寻,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是通过法律得到的赔偿少一些!2.如果说医患关系就是所谓的“血债血偿”,那么,我们一出生就欠医生一条命。3.暴力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伤身体。

总的来说,逝者家属要冷静,医院管理方要积极,希望事件得到圆满的处理,毕竟逝者已去,生者还要生活。希望网友不要过于极端的评论,应为双方都是弱势群体!
45#
发表于 2011-5-9 11:04: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支持20楼的说法!
46#
发表于 2011-5-9 12:23: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理论上是药都可能存在过敏,

过敏一个赔一次,地球的医院早消失了

堵能解决,堵之后一样不凭嘴巴说,依据法律,毕竟咱们还是法制社会
47#
发表于 2011-5-9 13:09: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脑残!你累不累啊?
大嘴巴 发表于 2011-5-8 19:29


在你说楼主脑残之前,楼主不过是帖了几张病例照片,然后在网上搜了些相关法律政策而已。
脑残是指:观点和想法很白痴
但是依据此帖的客观事实来看,楼主在你说他之前没发表什么观点和看法,不过是列出了一些客观存在的事实和证据而已。
看来你连脑残的基本概念都没弄清楚,这样说来你自己才是真正的脑残。
48#
发表于 2011-5-9 14:29: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脑残!你累不累啊?
大嘴巴 发表于 2011-5-8 19:29
     医学上的一般人是比较费解的,这样顶贴我看不过眼,况且还出了人命,希望患者家属节哀,事情发生了,无可挽回,解决问题是关键,至于索赔问题也不要信口开河,狮子大张口,这样的事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一次灾难,个人观点。
49#
发表于 2011-5-9 15:27: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远安的王牌医院确实应该好好检讨下自己,为什么简简单单的加强维护监守可以避免的医疗事故却频频发生,于私,你们是顶着救死扶伤是老百姓最后的期盼,良好的让人羡慕的福利与让人崇拜的职业需要你们自己来维护;于公,你们是恪守医生天职是地方民生保障的直观窗口,安定的医患和谐的关系与竖起拇指的荣誉需要你们来接力~为何满腹经纶却让父老乡亲落得黯然神伤,为何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群引以为豪的白衣天使?!或许你们正为体制的问题自己也在苦恼疑惑,或许你们面对城乡的收入差距也在彷徨踌躇,但所谓干一样行爱一行,在岗一天,就要对得起职业赋予你们的荣耀与责任,就要对得起家乡父老对你们的期望与信任!
50#
发表于 2011-5-9 15:30: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医院的楼倒是越建越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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