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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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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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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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12-17 11:57: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4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7 16:18: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我不得不说 于 2011-12-17 16:21 编辑

回39#"橘子红了"
尽管你的跟帖偏离了本帖的主题,但有必要回复你的.
我告诉你,全县现有中小学生16000多人,其中住读生7700多人,减去一高和职教中心的,小学和初中的住读生是5600多人..全县到底有多少留守学生?教育局相关股室有统计,是近6000人(含父母有1人或2人在外打工的,还有单亲家庭的,特殊家庭的).实际上,各中小学安装了亲情电话,并不只是留守学生可以打,走读生有事找家长也是可以打的.  因为各中小学安装亲情电话,电信部门给予了支持,亲情电话包月话费由学校出,学生打电话是免费的.因此,说"温暖6000留守学生心灵"是符合实际的.
本帖说到的新闻稿原作者,为了把这条新闻做好,先后3次到学校采访,拍图片,之后又向教育局相关股室了解情况,这才完成文稿.新稿原作者做宣传报道工作的态度是认真的,做新闻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当作一项工作在做,就是宣传远安教育.没有其他目的.
43#
发表于 2011-12-18 10:30: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拄着拐杖踢足球 于 2011-12-18 10:32 编辑

安装到每所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舌”——宿舌?宿舍?

貌似有错字也
44#
发表于 2011-12-18 11:0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45#
发表于 2011-12-18 11:10: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46#
发表于 2011-12-18 18:44: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正面宣传远安是好事,人人有责,帮助填补媒体宣传的空白点也是好事。我感觉就像多刷了一条毛主席语录在墙上。别人帮助转发也是一种劳动,估计和稿酬无关。如果一定要加上据某某报道再转发该消息好不好呢?似乎浏览者脑中会打问号。
4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08:0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帖最后由 我不得不说 于 2011-12-19 08:08 编辑

回楼上的:你的估计错了!他盗用他人文稿,不仅是为了稿酬(还有奖金),主要是虚荣心作怪.问题在于:是盗用,而不是转发,这是一个新闻宣传的职业道德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他不打任何招呼,就以自己的名发在其他媒体,是典型的侵权,也是典型的缺乏新闻宣传职业道德的行为.
原作者根本无需他"转发",更不需要他加上自己的名字.
针对你说的这句"别人帮助转发也是一种劳动",那我问你:你家有一块田,能允许别人随便在这田里"劳动"吗?
48#
发表于 2011-12-19 08:41: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电信IDC机房
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就教育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就是要诚实守信,这玩意不是坑爹麽……
49#
发表于 2011-12-22 07:59: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人也遇过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真是可恶,其心可诛!
5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21:5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我不得不说 于 2011-12-22 21:58 编辑

这几天,王在做什么?
让我告诉各位网友:这周,他知道了论坛里这个帖子,先是跑到一所边远小学的校长(本坛网友)办公室,趁校长不在,偷看校长与向主任聊天记录,被校长发现;接着几次给通讯员汪玉明打电话,狡辩说当时传稿子给全国人大网时,传的是向,汪和他三个人的名字,是该网编辑只发了他自己的名字;今天,他先跟人大网编辑联系,让她在那篇稿件中加上通讯员向,汪的名字,然后,跑到局领导那儿申诉,狡辩,要局领导给汪所在学校领导打电话,要校领导做汪的工作,要汪给论坛说,要求删除本帖.
各位版主,各位网友,王的狡辩站得住脚吗?王让编辑加上向,汪的名字,是对还是继续错?你们说本帖是删除还是不删除?如果要删除,王应该怎样做?

(本帖也许明天就删除了,希望大家真心相帮,包括帮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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