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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风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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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主题帖(更新至专项计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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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11:14: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7年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为了顺利完成2017年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工作,现将有关测试事项公布如下,请认真阅读,并在测试中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执行。
      1.测试项目及分值 
    序号
    测试项目
    分值
    说 明
    1
    100米
    100分
     
    2
    二级蛙跳
    100分
     
    3
    原地推铅球
    100分
     
    4
    800米
    100分
     
    5
    三角形障碍跑或
    5米三向折回跑
    100分
    取较好一项成绩记入总分
      总计满分为500分。评分标准及规则见测试指南。
      2.测试时间
      00米、二级蛙跳、三角形障碍跑测试时间为:4月8日-16日;原地推铅球、5米三向折回跑、800米测试时间为:4月9日-17日。每个考生的具体测试时间以鄂高考[2017]6号文件附件2安排为准。
      3.测试地点
      (1)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100米、二级蛙跳、三角形障碍跑三项测试。

      (2)在湖北大学进行原地推铅球、5米三向折回跑、 800米三项测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测试流程
      报到领证:考生应于本人测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原件及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到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南湖篮球馆报到,完成虹膜信息采集(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完成采集)并领取准考证,了解熟悉测试相关规定,同时向现场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0元/人),每人须缴纳服装费(以华中师范大学招标金额为准),领取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服装。
       测试流程:
      (1)测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之前,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在体育学院篮球馆南门前点名检录,湖北大学考点在3号体育馆点名检录。检录工作中包括“虹膜检测”环节,考生必须参加考点的点名检录,凡3次点名未到者,按体育竞赛和体育测试规则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2)编组及候考:考生在点名处报到,一律穿着统一考试服装(否则不能进场考试),按8人一小组,30-40人一大组,由带队老师集体带往各项素质测试地点。测试未轮到者,请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擅自离开或进入考试场地。考生须听从老师的指挥,不得随意跑动或掉队,以免漏考。
      (3)成绩确认。考生在每项测试完毕后,由测试工作人员宣读成绩,考生在成绩单上确认签字。800米测试后,考虑考生体力问题,对签字不做要求,每组测试完成以后当场公布成绩。
      5.测试场地安排
      (1)华中师范大学测试地点安排
      ①100米项目在体育学院田径场(塑胶跑道)上进行。测试时,每位考生必须使用起跑器(考点提供),穿跑鞋的考生必须使用塑胶跑道的专用鞋钉,否则不得进行测试。
      ②二级蛙跳项目在体育学院室内田径棚内进行。
      ③三角形障碍跑项目在体育学院体操馆内进行。
      (2)湖北大学测试地点安排
      ①原地推铅球项目在2号田径场进行。
      ②5米三向折回跑项目在2号体育馆进行。
      ③800米项目在田径场(塑胶跑道)上进行。测试时,穿跑鞋的考生必须使用塑胶跑道的专用鞋钉,否则不得进行测试。
      华中师范大学三项测试完后,考生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统一的考试服装,于第二天到湖北大学3号体育馆点名检录、编组测试。
      6.纪律要求:
      (1)考生应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听指挥。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各县(市、区)及考生所在学校带队老师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解决。
      (2)考生须遵守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的承诺,如有违规、违法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例处理。
      7.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天气情况(目前华中师范大学测试点所在地武昌雄楚大道及湖北大学测试点所在地友谊大道学院路正在施工,对道路通行影响较大),按时抵达测试点候考。
      请各位考生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
      预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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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07:44: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7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省招委 省扶贫办关于在高职院校实施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招委〔2016〕3号)和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7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生。
  一、考生资格申报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28个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42个县(市、区)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42个县(市、区)农村地区且连续3年以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实施区域有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3.地方专项计划
  全省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的考生,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①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②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42个县(市、区)的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县(市、区)户籍满3年以上;③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①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地区户籍满3年以上;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办学地址在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中学严格按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省招办统一公布的中学名单审核,不得自行增加学校。
  (3)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考生,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
  4.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我省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的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录取经过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精准扶贫专项计划:(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为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成员。
  二、申报程序
  考生须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市、区)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下载相应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考生须如实、清晰地填写申报表中规定的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5月3日前上交所在中学。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签订《考生守信承诺书》(一式三份),保证申报情况真实、材料客观准确,如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工作要求
  专项计划申报工作事关招生政策精准落地,事关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事关教育社会形象,各级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计划申报工作平稳进行,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1.考生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各地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学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的信息,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学籍系统信息一致,确保考生户籍和学籍及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严格按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生源范围和自设条件。认真履行审核流程和手续,对考生身份及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纠正。
  2.考生信息要严把录入、校对关。各市州、县(市区)招办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录入和校对工作,建立健全录入审核责任制和工作流程,确保专项计划考生信息录入不多一人、不错一人、不漏一项,确保申报专项计划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和填报志愿技巧,要宣传到政策涉及的每一所高中,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知晓;要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发动考生申报,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和指导。
  4.全面公示考生信息。各市(州)和县(市、区)招办要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学籍学校、就读情况、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并指导和监督中学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各市(州)和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今年8月底。
  四、有关具体事项说明
  1.农村户籍是指在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或内页标注“农村居民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等字样,这种类型的居民户口簿可以有效区分农村与城镇考生户籍,考生凭户口簿在户籍管理部门即可认定是否为农村户籍。
  2.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是指当地居民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首页或内页标注“湖北居民户口”或“家庭户”等字样,无法有效区别农村地区与非农村地区。户籍在这些地区的考生无法凭户口簿认定是否为农村户籍,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2016年城乡区域划分代码(十七位)的第十五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
  3.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同一所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转学、借读等均不符合条件。
  4.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除生源范围不同外,均要求考生户籍与学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地方专项计划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是否在同一县(市、区)不作要求。
  5.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于4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后,还必须填写我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5月初,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报名成功的申报考生名单,分发给市州招办组织资格审核,市州招办于5月10日之前将审核结果上报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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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07:46: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本人签名),高考报名号。
  我自愿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已阅知省招办关于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我已阅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相关内容: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填报的申报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果弄虚作假或信息缺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年月日

注:考生填写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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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07:54: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招生办公室关于办理专项计划申报材料的几点说明

  1、远安属于已经完成户籍改革地区,统一使用“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的申报表格。若考生与农村户籍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应出示相应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相关户口簿及关系证明原件。
  2、经办人只能签字,不能盖章。“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盖章”由户籍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即可。
  3、《考生诚信承诺书》、《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均须使用A4纸张打印,并保证整洁。高校及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料须统一样式:正面(第一页)为《申报表》,背面(第二页)复印户籍资料,承诺书作为第三页附后(若须出具关系证明,则关系证明为第三页,承诺书为第四页)。《高职院校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申报材料为两页:正面为《申报表》,背面为承诺书。
  4、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是一本院校类计划,地方专项是文理类本科院校计划,报考技能高考和单招的中职生不用申报这两类专项计划。
  5、因省市安排此项工作时间紧,县招生办各项工作时间均很紧张,请相关考生及家长予以理解和配合。远安县专项计划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上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4月26日;
  招办审核时间:4月27日;
  招办程序录入时间:4月28日;
  送市招考办终审时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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