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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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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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论坛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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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3-15 16:42: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54# 衣袂飘飘

谢谢~~
52#
发表于 2011-3-15 16:52: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远安论坛所做的努力,是有目共暏的,我觉得只要是远安人,都应该感谢远安论坛为我们所做的工作,论坛毕竟只是论坛,只是一个提供大家讲话的平台。有些人凭什么指责论坛,相对于远安论坛,那些空口说白话的人为远安人民做的事情在哪里?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感一些人惟恐天下不乱。
53#
发表于 2011-3-15 16:59: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刚翻了“曝光热线”的一些帖子来看,还是有一些反映问题的帖子得到了回应的,像那位护士mm的帖子就是。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论坛的关注度其实是很高的,影响力也还是有的。

类似“远安医院”、“远安环保”这些ID,貌似都是很官方的,但仍有一些坛友持怀疑态度。本人建议,论坛可以对一些“官方”的ID进行标记,比如实名认证后,加上论坛的特殊标记,明确其权威性。这样一来可以避免某些人假冒发言、混淆视听;二来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三来可避免坛友更多的怀疑和误解。

另外,论坛是否可以牵头联系政府职能机构,注册实名ID,专门回复坛友反应的各类问题呢?这样实际上就为政府和民众交流搭起了一座平台,是一件很有利于民生的事儿,相信政府部门也是会支持的吧。
54#
发表于 2011-3-15 17:07: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县政府的 人   看 咱们的  远安论坛 吗?
55#
发表于 2011-3-15 17:14: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59# 车夫强子

我相信会的。这个也希望论坛管理层来说明一下。
56#
发表于 2011-3-15 17:19: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彭拜你的贴没什么错,一个好贴。因此而论坛只有更好,那会受到打击。远安的整体社会不呀于其它县域发展水平。多数官员都是名牌学习毕业,他们在那里所接受的不是土著思想。
57#
发表于 2011-3-15 17:5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谁对你人身攻击了?怎么攻击的?请你给我们说清楚!

我对你最大的反感,就是你说什么远安论坛关了关了,关了说明政府怕了,关了你去别的论坛发去--说明你完全不在乎远安论坛的存在和消失。你这句话不只让我一 ...
追梦人 发表于 2011-3-15 14:24
马立光说没必要对我尊敬,你在那瞎凑什么热闹,干你什么事?用的着在那瞎起哄么?是不是你打了我一巴掌,我还要给你说对不起?你说了我的不是,我还需要跟你客客气气的讲话?着就是你所谓的礼貌?你对我的话反感?可笑了,你一开始就让我反感,只知道批评别人的不是,以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58#
发表于 2011-3-15 19:27: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感谢楼主发的这个主题帖的网友,能发这个主题帖,说明这位网友对论坛是关心、爱护和支持的,对论坛网友发帖引起的争辩态势是明了的。感谢以上各位网友的跟帖支持,是你们长期的关注和理解支持成就了论坛目前的成绩。由于近期工作很忙,论坛相关帖子实在太多,很多帖子没有细看,无法一一答复。就最近的帖子简单说几句,可能无法让网友满意。论坛是给大家提供交流的一个平台,请各位网友注意,论坛只是一个平台,不是解决问题的组织或者机构,如果网友连这个都没弄清楚,那你的发言就可能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就最近的枫叶四弦秋等网友所提部分问题做一个简单解答:1、县里的很多领导 ,包括主要领导经常看论坛,而且经我们调查,县内绝大部分单位的很多干部职工都上论坛,而且已经养成了习惯,但是很多单位的干部职工都只是游客,并不发言,这就是很多帖子点击率比较高,回帖数不多的一个原因。所以,各位网友在论坛的发言肯定能到达相关部门。2、网友疑惑的部分单位发言回复人的身份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掌握的情况,在论坛回复网友问题的用户都是真实的该单位的回复,远安环保也是如此。3、论坛管理人员基本都有工作在身,虽然与部分单位做了一些沟通工作,但是很不够,可能也无法完全达到网友的要求,但是,我们会努力。4、论坛有自己的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并提前发布的(请到站务公告版块查询),我们的管理是根据条例来执行的,对帖子如何引导,对违规帖子如何处理等均基于此,和事情大小无关。
      时间关系,先说这么多。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和理解。
59#
发表于 2011-3-15 23:5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没有想到你对我的评价就是:我是一个喜欢跟着别人瞎起哄的人。既然这样,也就是说,我们之间没有办法交流和沟通,那我们就不要再交流和沟通,对你的任何发帖我将不再跟帖或回复。我会自己去删除我在你的主题帖 ...
追梦人 发表于 2011-3-15 21:56
你终于意识到了我们没办法交流。我早就不想在这儿啰嗦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说了我 我看见了就不可能沉默。你的东西随你怎么删,我看见也不舒服。此话题就此打住,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60#
发表于 2011-3-16 08:08: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63# 沮水愚人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您说的很对,论坛仅仅只是一个平台,坛友应该对论坛的立场和努力心存理解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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