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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风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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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宣传主题帖(更新至2016体育专业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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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0:39: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湖北省非美术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已经公布:

一、本科看合格线:
    音乐学类:198分
    舞蹈学类:210分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213分
    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198分
二、高职高专合格线:
    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175分
    舞蹈学类:100分


5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17:0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省招办报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政策出台(一)

    2016优录项目、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以当年省招委文件为准。
    一、加分投档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5.烈士子女考生。
    6.农村独生女考生。指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二、优先录取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三、相关工作要求
    1.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10年普通高校优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招办[2010]3号)执行,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农村独生女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独生子女证的发证部门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
    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将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市(州)招办将《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名册》和优录信息光盘报送省招办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
    各市(州)招办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向我办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附在优录登记表后。对项目不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材料和手续不全的均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
    3.省招办不接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优录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审核,或未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公示的考生,不能直接向省招办报送,不能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4.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招生委员会领导汇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高考加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考生,按时完成2016年的优录资格审核申报工作。
    四、优录信息公示
    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区审核通过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加分投档项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还应公示其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市(州)招办在向省招办报送优录信息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公示的时间和途径。
    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6月初至年底。
    五、违纪违规处罚规定
    对加分资格造假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3#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17:15: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申报证明材料

    考生申请优录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一、少数民族考生
    1.户口簿:户口簿上应同时列有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本人,如考生与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应出示相应关系证明。户口簿中考生民族身份要与登记表和高考报名信息中的民族身份一致。
    2.是否少数民族身份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分别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3.根据省民宗委2008年12月下发的《湖北省实施<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办法》规定,2000年1月1日(含)后考生父亲(母亲)更改少数民族身份的须出示省民宗委批准证明。
二、归侨
    1.考生归侨证: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证件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
    2.考生归侨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三、华侨子女
    1.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华侨证明: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须出示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
    2.考生与华侨的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为华侨子女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
    3.考生的侨眷证: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
    4.考生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四、归侨子女
    1.归侨证: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
    2.考生与归侨的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为归侨子女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
    3.考生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五、台湾省籍考生
    1.户口簿:考生籍贯注明为台湾省籍。
    2.其身份由省台办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六、退役士兵
    1.退役证件:由所在部队发放。
    2.自主就业证(或自谋职业证)。
    3.户口簿。
    4.其身份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七、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退役证件:所在部队发放。
    2.获奖证书。
    3.其身份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八、烈士子女
    1.烈士证书。
    2.考生与烈士关系证明,如户口簿。
    3.烈士身份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九、农村独生女
    1.父亲、母亲及女儿三方户口:农业户口或非城镇户口。
    2.考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3.农村独生女证明信:由村(居)委会开具,村(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签字并加盖公章。
    4.农村独生女身份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乡(镇、街道)计生办和县(市、区)计生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十、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1.在职人民警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警官证等。
    2.残疾人民警察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
    3.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簿。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需提供因公牺牲证明,由县(市、区)级以上公安局开具。
    十一、军人子女(不含烈士子女)
    1.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
    2.考生与军人关系证明,如考生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等。
    3.军人身份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一至四级军残证书需提供原件,由县(市、区)级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5.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包含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1)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15:58: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关于农村独女办理优录手续的说明


    1、农独优录表由各学校统一印制(A4幅面,4张登记表,一张复印件样表;版式和往年一样),分发相关考生,并告知考生办理程序;
    2、 “有关单位意见”第一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社区或村委会)盖章”处,在校生一律由学校签字盖章,经办人可以是班主任;班主任应告知学生准确的高考报名号;告知考生,“户口所在地”填写县、乡镇、村、组,不要只填写“远安”(优录程序要求必须具体到村组)父母姓名用字一定更要准确(包括村居委证明信上的用字)。
    3、农独优录项目登记表格学生完成村居签字后,只需将表格(含复印件)及全部原件交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其他后续手续由计生办、卫计局负责完成,考生注意关注招办在“远安教育信息网”上的优录公示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即可;
    4、所有登记表上的印章必须是红章,不允许盖一张表格后进行复印;所有盖章处都必须有经办人签字,不允许经办人盖私章。
    5、所有复印件都是以下发的复印件样表为模板,只能按模板统一复印,不能单张复印后粘贴;每名考生上交的正常优录登记表应为4套8张;
    6、非本县户口的农村独女需在户口所在地将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将登记表及相关原件交招办(只能空县市招办及市州招办两栏待审);
    7、外省户口农村独女不在优录范畴内。

55#
 楼主| 发表于 2016-2-14 07:58: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关于优录中“农村独生女”问题,现摘有关文件中的条款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鄂政办发[2009]32号第二章         考生条件
第六条   申请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双方均为本省农村居民;
(二)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三)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农村居民,其中父母双亡的依据本人情况予以核准。

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中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的“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56#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6:45: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度湖北省空军招飞复选工作安排

    一、复选时间
    3月6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学生报到后第二天统一参加检测,完成全部检测项目需两天时间。参选学生须严格按期报到,确需提前或推迟,请提前联系广州选拔中心调整。
    二、复选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90号国防科大科苑宾馆(烈士公园北门)。
    三、复选对象
    根据前期文化成绩摸底情况,将全省791名初选合格学生区分为成绩较好的622名此次“复选学生”和目前预估成绩与空军招飞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的169名“预留学生”。此次复选检测成绩较好的622名学生,预留学生不予接待。预留学生可在高考后以本人意愿参加复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有个别预留学生摸底成绩与实际差别较大,请学校向市州教育招考部门反应,并及时联系广州选拔中心。
    出生时间不在1996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之间的学生已作淘汰处理。
    四、复选程序
    复选按照体格检查(1天)、心理选拔(0.5天)和政治考核(0.5天)的程序进行,采取单科淘汰制,即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就终止对该生的检测,学生离站返回。检测结论当场告知学生本人。
    体格检查包括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电测听、化验、心电图等项目检测。心理选拔包括基本能力和飞行特殊能力检测。政治考核包括专门谈话、梳理审查《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一)参选学生着运动鞋,携带基本生活用品、身份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纸质版)、《政治考核调查线索表》(电子版)和8张红底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放弃参选的学生需撰写放弃申请,说明放弃原因,本人及其家长签名且按手印后,报学校和市州招考部门审批。
    (二)空军依据前期文化摸底成绩,将初选合格学生区分为复选学生和预留学生,分类别分批次检测,是提高空军招飞效益、避免干扰成绩不够的学生高考复习的有效举措,不会对各类别各批次学生的录取造成任何影响。请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达到空军招飞自荐条件未参加初选的学生,如预估高考成绩能够达到一本分数线可申请直接参加复选检测。申请程序为:学生撰写参选申请,说明个人基本信息和自荐检测情况,由所在中学盖章、报市州教育招考部门核实后,按照本市州复选学生报到时间和要求参选。
    (四)招飞专干、带队老师和参选学生食宿由空军承担,学生免费参检。招飞专干、带队老师可报销长途汽车票、普通火车硬卧票、高铁(动车)二等座票;参选学生可报销长途汽车票、普通火车硬座票、高铁(动车)二等座票。本人保管好票据。

57#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6:47: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2016年度湖北省空军招飞复选检测时间安排

  
检测批次
  
报到日期
市州
参选人数
检测时间
1
3月6日
  
周日
襄阳
76
92
3月7-8日
恩施
16
2
3月7日
  
周一
咸宁
41
92
3月8-9日
十堰
25
仙桃
26
3
3月8日
  
周二
荆州
41
91
3月9-10日
天门
29
潜江
21
4
3月9日
  
周三
黄冈
64
89
3月10-11日
黄石
25
5
3月10日
  
周四
随州
44
86
3月11-12日
孝感
42
6
3月11日
周五
宜昌
48
84
3月12-13日
荆门
30
鄂州
6
7
3月12日
  
周六
武汉
88
88
3月13-14日

58#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6:51: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远安一高4名通过了空军招飞初检的应届考生将参加长沙复检!预祝他们顺利通过复检!
59#
 楼主| 发表于 2016-3-4 14:5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远安一高参加2016年南航招飞复检的10名考生,有3人成功过关,祝贺他们!
60#
 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09:23: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参加2016年空军招飞复检的4名一高学子今天出发了,他们将到湖南长沙接受更严格、细致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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