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在我省进行“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的通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我院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专业方向:航空会展,以下简称“航空会展”专业)与航空服务(专业方向:航空保安,以下简称“航空保安”专业)三个专业2012年共预计在湖北省招收60人。
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招生范围与收费标准等如下表:
上述三个专业均为我院的特殊专业,为了选拔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体能素质与外表形象等综合素质较好的考生,为各航空公司及地方相关企事业单位培养优秀的“空中乘务”、“航空会展”及“航空保安”专业人才,我院特申请在2012年上述三个专业的招生中实施面试(含专业测试,下同)与体检。
具体工作方案拟安排如下:
一、我院将通过我院网站和贵省的有关媒体,登载招生面试信息。
二、拟于2012年3月11日在武汉市四十七中学实施面试、体检。面试与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我院相应的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空中乘务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及相关服务行业,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富有合作精神。
2、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2年相关科类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条件。
3、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女生165~175cm,男生174~185cm。
5、身体健康;肝功正常(只需要针对乙肝);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因考虑就业岗位的要求,请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或转氨酶高的学生慎重报考;
6、无色盲、无色弱;视力: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7;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
7、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说话、微笑时无嘴型不对称;无狐臭;
8、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步态自如,动作协调;
9、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10、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
(二)航空服务(航空保安)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民航与安保行业,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热爱集体,勇于奉献,不惧挑战;
2、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2年相关科类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条件。在体育、武术方面具有专长且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奖项并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者优先;
3、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73cm-185cm;
5、身体健康;肝功正常(只需要针对乙肝);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因考虑就业岗位的要求,请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或转氨酶高的学生慎重报考;
6、五官端正,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色质好。
7、无色盲、无色弱;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7,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
8、身材比例均衡,身体协调能力好,心理素质良好,应变能力强,机智灵活,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9、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
10、体能测试达标。
(三)空中乘务(航空会展)
1. 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民航与会展行业,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热爱集体,勇于奉献,不惧挑战。
2. 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2年相关科类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条件。
3. 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高: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5cm。
5. 身体健康;肝功正常(只需要针对乙肝);无肝炎或肝脾肿大;因考虑就业岗位的要求,请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或转氨酶高的学生慎重报考;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斑点等;仪表清秀,服饰得体。
7. 无色盲、无色弱;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
8. 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步态自如,动作协调,富有朝气。
9. 嘴型好,牙齿色质好;说话、微笑时无嘴型不对称;牙齿无明显异色和排列不整齐。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10. 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
四、面试与体检合格者,我院将予以发放“面试与体检合格”通知单,考生收到通知单后,将本人在贵省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号函告我院,并将我院填入相应批次第一志愿。
五、我院将及时编制《“空中乘务”、“航空会展”及“航空保安”专业2012年在贵省招生面试与体检合格生源情况表》在各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经办单位:招生办公室
经办人:黄义文、李航
联系电话:020-86123135、13059132984(黄义文)、13622295418(李航)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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