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楼主: 醉在深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荷花镇古松被盗伐运走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3-11-6 15:17: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持续关注此事件,希望林业部门能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62#
发表于 2013-11-6 16:23: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soso_e127:}
63#
发表于 2013-11-6 17:3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我觉得网友质疑是一定道理,我建议请网友选几个代表,由森林公安带带现场去踏勘,到时会真相大白的。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3-11-6 22:47 我同意这个说法  详情 回复
64#
发表于 2013-11-6 21:1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6:17
梦妮梦大姐,想必你肯定是知道的小女子我这人嘴有些臭、心理上有些阴暗,一般我这种心理阴暗的人想问题 ...

你评价你自己倒是很准确,我看你就是心理阴暗加嘴臭,真该好好治治!!!!全县200多万亩山林,100来人管,加上老百姓这根红线,你来试试管管看。。。。。你在睡觉的时候是谁在路上值班,对贩运木材的人进行打击?还不是这100来人哈。。。难道这100来人就该死?就该天天晚上上路去值班?贩毒的捉住了是要杀头的,不还有人是贩吗?你的怎么不去骂公安的?醒醒吧你。。。。。。。。。。。。
65#
发表于 2013-11-6 22:24: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真金茶 于 2013-11-6 22:29 编辑

      细数论坛,今年林业部门两棵古树牵动网友神经,县城北门银杏在前,我们荷花古松在后,还有晓坪的大片松林,说明访古树唤醒了广大网友的保护古树责任。
     山上的照片没有看到树兜子,缺乏可信度,似乎有不实之嫌疑。
66#
发表于 2013-11-6 22:4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潜江市 电信
      我本不想发言的,但实在有如鲠在喉的痛苦。
      请尽快答复61楼的问题。
      古树的保护看来问题很大,就算是死树,如果就是一句话,因为是死树,所以就可以砍掉,那所有的古树都可以先搞死再砍掉,古树的悲哀啊!!!
      如果不尽快答复,会有人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67#
发表于 2013-11-6 22:4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老树新枝 发表于 2013-11-6 17:32
我觉得网友质疑是一定道理,我建议请网友选几个代表,由森林公安带带现场去踏勘,到时会真相大白的。

我同意这个说法
68#
发表于 2013-11-7 09:34: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关于远安论坛网友反映“荷花镇古松被盗伐运走”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3年11月4日,一个署名“醉在深秋”的网友在远安论坛发帖,反映两辆装运木材的车辆从荷花镇运输木材往远安当阳方向,其中一辆车上装运古松,木材可能偷运出境。远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对该案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现已将案件事实查清,报告如下:
2013年5月,远安县荷花镇广坪村四组村民徐某君发现其管理山林“小地名:吴家湾”一株古松树因雷击后死亡,经常掉树枝,威胁行人安全,便想将该树进行砍伐。因该古树太大,徐某君不敢自行砍伐,便找到杨某军商议,二人商量后,由杨某军将树木死亡情况向远安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报告。2013年7月,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两名工作人员杨凤(站长)、赵永华到广坪村四组对该树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认定该树确实死亡后,工作人员告知徐某君要依法办理该树的采伐手续后才能采伐,徐某君遂将该树的采伐申请在村委会盖章证明后交到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审批。2013年8月,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通知徐某君到站领取审批手续,徐某君则委托杨某军领取,二人至今未到站领取。2013年10月30日,徐某君雇请副业工陈某某使用油锯对该树进行砍伐,并将断筒后的9件木材(木材长2米)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军,2013年11月3日下午,杨某军安排张某某驾驶其自己的蓝色农用车(车牌照:鄂E75661)到广坪村四组装运木材,晚6点钟左右,鄂E75661装运木材行驶至荷当公路五龙村路段时,碰到远安县清煦园茶叶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高某某,高某某见该车木材较好,便提出对该车木材进行收购做茶桌使用,杨某军同意后,便将该车木材以2700元的价格出售给高某某,高某某随后将该车木材带至旧县镇董家村“兴安公司”里面的沙场水池做浸泡处理。于此同时,杨某军在夷陵区雾渡河镇“马卧泥村”收购的另一车木材(鄂E7E380,车主张某)在“兴安公司”路口短暂停留后将木材拖运至杨某军的北门带锯厂。
经我局聘请林业技术人员对该树的立木蓄积进行鉴定,立木蓄积为4.4441立方米。
经我局调查,徐某君采伐该株松树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杨某军运输木材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
徐某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款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的罚款。
杨某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2、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的罚款。
目前,我局已准备将案件调查及处理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并做好下一步处理工作,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远安县林业局
2013年11月7日
69#
发表于 2013-11-7 09:40: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林业调查的还是很认真的。
70#
发表于 2013-11-7 09:52: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反应真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