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楼主: 冰玫瑰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汪家某企业老总座驾交他人酒驾致人死亡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2012-10-10 11:00: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只是不解为何这长时间没有结论??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10-11 08:59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5 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 20 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10  详情 回复
72#
发表于 2012-10-10 11:55: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要相信警察,会公平解决。。。
73#
发表于 2012-10-10 12:07: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电信
相信公平在!
74#
发表于 2012-10-10 12:24: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看来这件事的关注度蛮高啊,被害人亲朋好友对处理案件时间不满意了!
      首先我说一个我听说的处理这种事故最快的:一人开车撞了一个老太太,70多岁了,脑袋不是很正常,晚上撞的人,第二天一早提了一包钱就来了,16万,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姑娘,马上就协商成功,入土为安。当然这里面也有几点情况需注意:1老太太脑袋不是很正常很多年,也不一定是车主全责。2老太太的儿女也不太孝顺。赔偿的16万两儿子分了15万,女儿得一万大洋。3车主的车为市价十万左右的车.当然车主也不知情被害人是否精神正常。
  
     回到楼主这个现实中来,事情已经发生了,化悲痛为力量吧!
     
     现实就是现实,出现了问题就要协商,家属想多赔点损失费,车主想少赔点损失费,这都是个人想法,当然现在公安已经介入了,家属可能认为公安会偏袒有钱人,这都是正常现像。不过现在网络力量也强大,比以前会好很多,当然也强大不到那里去,毕竟不是薄熙来事件,不会高度关注,远安才巴掌大个地方。反正车主也有钱,也有能力赔偿,当然家属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差不多就行了!毕竟亲情是无价,但也不能用人民币来恒亲情价值。


75#
发表于 2012-10-10 12:59: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妥善处理好罗。
76#
发表于 2012-10-10 13:5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现如今不是流行一句话嘛: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确,在有钱人眼里,一条命对他们来说,算什么啊,网上像这样的事情多了,所以网友疑心的把证据换掉,这也是常理所在,我就遇见过这样的事情,还是医院呢?把人治死了,家属找律师的时候,医院把死者的病例揣改了,结果不想而知了,这就是现如今社会的腐败。
77#
发表于 2012-10-10 14:21: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无证酒驾致人死亡 肇事者、车主及同桌饮酒者均被判赔http://365jia.cn/news/2012-05-09/DC5A8371D712E4A1.html
78#
发表于 2012-10-10 17:57: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相信公安局会妥善处理此事的
79#
发表于 2012-10-10 22:57: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我关注。
80#
发表于 2012-10-11 08:5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各位说的是不是哟?昨天我也听到别人哈在说这事,说是汪家JPBL厂老总W的车车,不仅是酒驾而是严重的醉驾,并且是人撞被飞后又发生二次事故把人碾压之死的,驾车人到了医院酒气薰天,翻江倒海呕吐不止!,据别人说 那个W老总与县交警大队领导还是亲弟兄了,若别人说的哈是真的,那楼主你一定要要小心哟,怕他们官官相护,徇情枉法!这样醉驾漠视他人生命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为别人的生命付出沉重代价!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10-11 21:40 这位网友说的更有可信度。  详情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