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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远安县首届“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作品展示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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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11:0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城市意识,倡导摒弃交通陋习、遵德守礼、文明出行等文明新风,结合全县“三城联创”工作实际,县三城联创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本活动由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办,远安论坛、远安县汽摩协会、远安县单车协会协办。
   现将2015年“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贴文汇总。我们期待在大家的督促下,这样的行为越来越少,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无图可拍,文明出行!
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远创办发〔2015〕1号
   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城市意识,倡导摒弃交通陋习、遵德守礼、文明出行等文明新风,结合全县“三城联创”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大市民、网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曝光,引起广大市民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的重视,形成社会监督机制,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有序、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2月10日正式启动。活动启动后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主办单位
  本活动由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办。远安论坛、远安县汽摩协会、远安县单车协会协办。
   四、参与对象
全县广大市民。
    五、活动形式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以拍照和视频的形式记录下来,将照片或视频上传至远安论坛开设的子版块。上传的内容由县交警大队和远安论坛负责审核,每周审核确定部分照片或者视频予以曝光,月底从入选曝光的照片、视频中评出3—5(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活动结束后,从优秀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奖励办法
  对每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奖励作者100元物品。年终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其中视频可占一定比例评选,分别奖励作者5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
  为了保护发帖人信息,所有领奖都采取编号的形式进行,远安论坛将6位数领奖编号发给用户,用户凭该编号领取相应的奖励,领取时无需提供任何发帖人信息和所发表的帖子等。
   七、作品要求及其他事项
   1、拍摄的照片、视频需内容真实,且拍摄时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活动。
   2、人物拍摄后上传要对其眼部等打上“马赛克”,避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曝光车牌号无需遮挡处理。
   3、拍摄主题要鲜明、图片要清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4、应征作品拍摄时间应为2015年2月10日后,拍摄地点需在远安县范围内,黑白、彩色不限,严禁用图像软件改变原始景象。
   5、作品中要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6、本活动接受组照,一组为4-6幅,横、竖作品同组的,一律按横版排列,评委将对组照内作品不予单幅评比,只接受论坛发帖传图(JPG格式,像素800以内)。
   7、视频内容必须在10秒—3分钟内。
   8、本活动不收费用,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入选者需配合调用原始图片、视频电子文件,逾期未提供者以弃权处理。
   9、凡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同意主办及承办单位在报刊、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10、参赛者统一在远安论坛“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版块发表主题,题目自拟。版块链接:http://www.yawbbs.com/bbs/,咨询电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0717-3812015。
   11、本次活动中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作为交警部门处罚的依据。
   12、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远安论坛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42#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51: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107号作品:
拍摄时间:2015年12月1号下午
拍摄地点:飞龙路Nx816
违章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GA)

108号作品:
拍摄时间:2015年12月2号下午4:50:15
拍摄地点:县中医院门口
违章行为:机动车停占人行道



41#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47: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104号作品:
时间:201511191428分左右
地点:城南商城
违规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

105号作品:
时间:201511191429分左右
地点:城南商城
违规行为: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
拍摄:网友

106号作品:
拍摄时间:2015年12月1号下午2:26:17
拍摄地点:飞龙路7A980
违章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GA)



4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44: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101号作品:
标题:整治之后,停车依旧.
拍摄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55-9:58
拍摄地点:鸣凤大道三鑫小区门前。
拍摄:网友(x)

102号作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点56分左右
地点:县烟草公司门前路口
违规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拍摄:网友

103号作品:
时间:201511191257分左右
地点:解放路凤翔路交叉路口
违规行为:单行道上逆行
拍摄:网友



39#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40: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99号作品:
标题:视而不见.
拍摄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7:59
拍摄地点:沮阳路北门幼儿园门前。

拍摄:网友(X)

100号作品:公交车位我照样停!
违规行为:侵占公交车位
拍摄时间:2015年11月17日16点30分
拍摄地点:大雅斯
拍摄   者:网友




38#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38: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96号作品:
标题:偶尔占道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
拍摄地点:解放聚凤鸾路段
拍摄:网友(GACQ)

97号作品
标题:顶着停,对着干。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下午16:30
拍摄地点:鸣凤山路。

拍摄:网友(X)

98号作品:
违规行为:黑色轿车逆行停车(你停的这样牛,让这么多车为你驻足,是因为你可以不用挂车牌吗?)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8号九点半左右
拍摄地点:大桥路红绿灯处
拍摄:网友




37#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33: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93号作品:你停我也停.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50
拍摄地点:鸣凤镇大桥路。
拍摄:网友(X)

94号作品:
标题:有人可以对着干,我也可以对着停。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26
拍摄地点:城南商城街路段。
拍摄:网友(X)

24号作品:
标题:一路逆停没商量。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下午15:00-15:12
拍摄地点:解放路。依次:大货—卫计局门前;白色小货—南门路段;黄色双排—座中百十字路口;三轮—水电局路段。
拍摄:网友(X)



95-3.jpg (249.33 KB, 下载次数: 1)

95-3.jpg

95-1.jpg (277.44 KB, 下载次数: 1)

95-1.jpg

95-2.jpg (261.23 KB, 下载次数: 0)

95-2.jpg
36#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28: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90号作品:
标题:别看我车小,停到这儿请你绕!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1日上午9:40
拍摄地点:鸣凤大道中段大雅斯与教育局之间路段。(X)

91号作品:标题:反其道而停之!
拍摄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59
拍摄地点:鸣凤镇沮阳路化工厂家属区门前路段。
拍摄:网友(X)

92号作品:
标题:我想停哪儿就停哪
拍摄地点:解放路聚凤鸾路段
拍摄:网友(GACQ)





35#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23: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87号作品 (哥们,谨慎啊,这可是一家人!)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8号作品 (大爷,您可不能带大妈一起犯错!)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9作品:
标题:“远安式”停车
拍摄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35-10:13
拍摄地点:鸣凤大道、解放路南端等处
拍摄:网友(X)



3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19: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84号 作品(走捷径也是需要冒很大风险的)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5号作品 (纷乱穿越)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6号作品 (女士更热衷于逆向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33#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 15:15: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81号作品 (爸爸:能这样走吗?)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7点50分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2号 作品(咱们俩一起逆流而上)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7点50分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3号作品 (男子汉就是要逆风而上)
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7点50分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县国税局红绿灯处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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