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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远安县首届“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作品展示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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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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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11:0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城市意识,倡导摒弃交通陋习、遵德守礼、文明出行等文明新风,结合全县“三城联创”工作实际,县三城联创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本活动由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办,远安论坛、远安县汽摩协会、远安县单车协会协办。
   现将2015年“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贴文汇总。我们期待在大家的督促下,这样的行为越来越少,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无图可拍,文明出行!
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远创办发〔2015〕1号
   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城市意识,倡导摒弃交通陋习、遵德守礼、文明出行等文明新风,结合全县“三城联创”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大市民、网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曝光,引起广大市民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的重视,形成社会监督机制,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有序、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2月10日正式启动。活动启动后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主办单位
  本活动由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办。远安论坛、远安县汽摩协会、远安县单车协会协办。
   四、参与对象
全县广大市民。
    五、活动形式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以拍照和视频的形式记录下来,将照片或视频上传至远安论坛开设的子版块。上传的内容由县交警大队和远安论坛负责审核,每周审核确定部分照片或者视频予以曝光,月底从入选曝光的照片、视频中评出3—5(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活动结束后,从优秀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奖励办法
  对每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奖励作者100元物品。年终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其中视频可占一定比例评选,分别奖励作者5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
  为了保护发帖人信息,所有领奖都采取编号的形式进行,远安论坛将6位数领奖编号发给用户,用户凭该编号领取相应的奖励,领取时无需提供任何发帖人信息和所发表的帖子等。
   七、作品要求及其他事项
   1、拍摄的照片、视频需内容真实,且拍摄时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活动。
   2、人物拍摄后上传要对其眼部等打上“马赛克”,避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曝光车牌号无需遮挡处理。
   3、拍摄主题要鲜明、图片要清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4、应征作品拍摄时间应为2015年2月10日后,拍摄地点需在远安县范围内,黑白、彩色不限,严禁用图像软件改变原始景象。
   5、作品中要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6、本活动接受组照,一组为4-6幅,横、竖作品同组的,一律按横版排列,评委将对组照内作品不予单幅评比,只接受论坛发帖传图(JPG格式,像素800以内)。
   7、视频内容必须在10秒—3分钟内。
   8、本活动不收费用,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入选者需配合调用原始图片、视频电子文件,逾期未提供者以弃权处理。
   9、凡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同意主办及承办单位在报刊、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10、参赛者统一在远安论坛“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版块发表主题,题目自拟。版块链接:http://www.yawbbs.com/bbs/,咨询电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0717-3812015。
   11、本次活动中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作为交警部门处罚的依据。
   12、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远安论坛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11:0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1号违规行为
地点:老绿化杯红绿灯
违规行为:摩托车在右行车道停车等绿灯
拍摄:网友

2号违规行为
地点:海天凤凰城
违规行为:禁止停车路段违停,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

3号违规行为
地点:供电公司门口
违规行为:违停
拍摄:网友



3#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11:19: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4号违规行为
地点:鸣凤小学门口
违规行为:占道经营,违停
拍摄:网友

5号违规行为
地点:鸣凤大道烟草大楼旁
违规行为:人行道上车抢道
时间:2月28日早上8:45分左右。
拍摄:高山坪原


6号违规行为:
地点:鸣凤大道农业银行旁
违规行为:小伙走错路
时间:2月28日8:50分。
拍摄:高山坪原




4#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11:2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7号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不听指挥
地点:鸣凤大道烟草,国土门前
拍摄:高山坪原


8号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不听指挥
地点:鸣凤大道国土局,烟草大楼三角处
拍摄:高山坪原

9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39号下午340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16
违规行为:停放人行道及出入口
拍摄:网友



5#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11:3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10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39号下午530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14
违规行为:三论摩托及越野车停放人行道
拍摄:网友



11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13日下午6点04分
地点:凤翔路 靠近县总工会这头
违规行为:长时间停放在禁停车道上
拍摄:网友


12号违规行为
雅斯路口,天天如此。
拍摄:飞雪





6#
发表于 2016-1-6 13:17: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只能说,素质。。。。。
7#
发表于 2016-1-6 18:0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8#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1:49: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13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三轮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14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15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三轮麻木闯红灯

拍摄:网友













9#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4:2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16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17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18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小汽车闯红灯(第一片黑色小轿车  第二片白色小轿车)
拍摄:网友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4:36: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19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三轮摩托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20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21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大雅思超市门口
违规行为:小汽车无证驾驶闯红灯
拍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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