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查看: 32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育部:11种专业2010年起不再按艺术类招生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9-12-29 14:1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社会工作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通知指出,教育部从今年7月开始进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业已完成。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育部研究,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此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根据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共有313个。有68个专业点未通过审核。这些专业自2010年可继续招生,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2#
发表于 2009-12-29 17:06: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很多人,参加艺考只是做为一个跳板,考个好大学···
都不容易啊···
3#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9 17:1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呵呵,同理同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