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查看: 54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拆了!——CHINA!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4-29 13:4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长沙将拆除部分历史建筑 曾花数亿元改造2011-04-29 06:37:00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北京) 有18317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36)
核心提示:长沙曾花费数亿元对全市500多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以保护文物。近日,长沙拟拆迁文物保护建筑,文史专家担忧房地产开发的拆迁背后是地方GDP冲动和房地产商的暴利追求。有市民称不理解一面拆老建筑,一面做仿古街。


小巷深处的予园公馆。 本报记者 洪克非摄

在上任领导执政长沙期间,曾花费数亿元对全市500多条背街小巷进行提质改造。当时的书记市长曾多次强调,长沙是座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在背街小巷改造中要保护文物,保护小街的文化底蕴,彰显历史特色。但仅仅数年,当年费心保护、花费巨资的一些街巷、公馆又在“旧城改造”中拆损殆尽。
“如果再不制止拆除老公馆的行为,长沙的历史文化名城称谓将虚有其名。”一些文史专家指出,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后面,是地方GDP冲动和房地产商的暴利追求。
4月,长沙吊马庄予园公馆内,老树枝头绿叶繁茂,一片春意盎然。阳光穿过几根细细的葡萄藤,在院子里绘出一幅迷人的剪影。如往常一般,刘奇琰老人吃过早餐后骑车到出版社上班。身后一扇两米多高的木门,将这所公馆显赫的历史隐于闹市。
不久前,从保护家宅,到与公权力的博弈,刘奇琰和他的予园公馆,因为长沙市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被置于聚光灯下。
而予园公馆面临的困境,只是长沙老公馆命运的一个缩影。
予园存废之争
高大厚重的麻石门楣上,雕刻着“予园”两字。在高楼林立的黄兴路与蔡锷路之间,老宅独有的青砖围墙,红砖平房,小青瓦,坡屋顶,安静宜人。“流水带花穿巷陌,归云拥树落山村。”大门两旁一副古旧的对联,讲述了这座公馆显赫的历史和文化。
据了解,予园公馆是民国名医刘建勋的旧居。1904年,刘建勋之父刘贲予被选送到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学习,学习期间加入了同盟会,回国后就在长沙吊马庄1号购买了宅邸。其后,刘贲予参加了辛亥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和北伐战争,任湖南陆军医院院长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议,并购买了吊马庄1号的一栋老宅居住。1938年,老宅毁于文夕大火。1945年,刘建勋在被烧毁的吊马庄1号原址上重建了一栋三开间砖木结构中式公馆,命名为“予园”。
“每年夏天我们都会在葡萄藤下乘凉,很舒服。”予园女主人脸上溢满对这座老公馆的喜爱与留恋。自重建60余年来,予园一直保存着其固有的风貌。就连蜿蜒在院子上方的葡萄藤,也还是那时种下的那棵。
如今已是白发苍苍的刘奇琰称,其父刘建勋曾任过湖南公医院院长,1949年曾积极营救参加湖南和平起义的民主人士。解放后,一直受到国家统战政策的保护,予园的产权和使用权都得到了尊重。老宅也被众多湖南省文史专家评为目前长沙市保存最好的民国公馆建筑之一。2005年,予园公馆被列为长沙历史街巷保护建筑和长沙市第二批近现代保护建筑。2010年6月,长沙市文物局将其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但在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后不久,长沙市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以下简称“棚改指挥部”编者注)正式发布公告,将予园公馆列为征收房屋。
2011年3月10日,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出公告,将予园公馆列入评估对象。3月24日,湖南中信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发布《房屋征收分户评估初步结果公示》,其中显示,予园公馆评估单价4531元/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055542元。至此,予园公馆征收工作正式启动,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
棚改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予园公馆已经位于棚改项目的红线范围,公馆周围的大部分房屋已被征收,如果予园公馆不征收,其他居民会有意见。“而且经过前期的听证、公示等民主过程,现在征收工作已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产权人不配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他表示,至于被征收之后,予园公馆将作何处置,则“不能由指挥部决定”。
于是,一场博弈在刘奇琰与棚改指挥部之间展开。
“那段时间,我写了很多材料,包括公馆的历史、刘氏家族的历史等等,市政府、文物局、指挥部,我都跑过去交给他们,希望引起重视。”刘奇琰说。
媒体的连续报道引起了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重视。湖南省文物局就此致函长沙市政府,要求其责令有关部门妥善保护予园公馆。4月7日,予园公馆挂牌“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点”。长沙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予园公馆因其建筑的完整性,在长沙的老公馆中具有独特的保留价值,“必须力保予园公馆”。
4月19日,记者走访了天心区古道巷,发现在公馆周围的民宅大多已被拆毁,其中不乏较新的楼房,四处堆积着砖瓦和垃圾。周围几栋居民房屋前也打上了“征”字,还张贴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公告。一些未被拆除的民宅两旁都已立起了蓝色的围挡。棚改指挥部人员对记者的来访十分警惕,声称负责人员均在外开会,建议到区委宣传部了解情况。
4月19日下午,天心区委宣传部龚副部长告知记者,大小古道巷内居民约2150户,房屋均有相当长的历史,不少街巷路幅狭窄,消防、医疗等急救车难以通行;居住者多为年龄偏大的人员。张剑飞市长来调研时,要求尊重旧有规律,将此地改造建成“宜居宜商宜休”的去处。“有机棚改不是一味推倒重来,是适当改造,尊重历史风貌。”
对于予园公馆的命运,他表示,不能把征收与拆迁等同,但区里仅负责征收。至于当地如何规划建设,据说是市规划局在拿方案。对该公馆的存废,将组织专家和各方人员进行论证决定。
濒危的城市老建筑
在陈先枢撰稿的《长沙老建筑》一书中,长沙老公馆被收录的数量为37处。2010年上半年,长沙城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实地调查工作结束,长沙市城区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9处,其中仅新发现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就达250处,复查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则又有52处。
“原来的长沙城并不大,这些近现代建筑主要分布在旧城区的中心地带。”长沙老建筑研究者梁小进认为,正是这一原因,让这些老公馆的命运变得更加风雨飘摇。梁小进分析,在长沙老城之外扩建了面积数倍于老城的新城,但已成弹丸之地的老城仍然是这座城市的中心。老城一方面浓缩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另一方面又成为现代城市商业的黄金码头。随着旧城的改造和开发,长沙市一些经过改造后的大街旁边再也看不到昔日公馆伫立的身影,已有10多处公馆相继在近几年内消失。
以名噪一时的左公馆为例。坐落在长沙市黄兴南路福源巷37号的左学谦公馆,曾是湖南省会长沙唯一一座保存得最完整的传统公馆建筑。公馆之主左学谦为民国时期的名人实业家,系长沙工商界元老,早年参加同盟会,参与创办湖南电灯公司、湖南实业银行、民生轮船公司,任过长沙总商会会长。左公馆上下二层,属于典型的中西合璧建筑,是长沙始建最早的公馆之一。但在2002年,该公馆寿终于王府井百货大楼的修建。像蔡锷北路的左宗棠公馆、麻园岭的陈明仁公馆、天心区唐家湾民国公馆等,也先后消失。
位于长沙市湘春路旁的西园北里是一个老公馆群,其中的赵恒惕公馆还曾是韩国临时政府驻地。一位居民告知:“街道已派人来这登记过了,说要拆迁。”曾被媒体关注的长沙市最后一个保存完好的会馆天心区福胜街11号“苏州会馆”,虽然还没有拆除,但北侧墙上的“拆”字和蓝色的围挡依然还在。与其命运一样危险的还有相隔不远的坡子街鸿记钱庄。
长沙文史专家陈先枢对此悲哀地表示:“对于这些老公馆,最紧迫的都不是说什么保护的问题了,只要能不拆都很好了。”
“人们都以为‘文夕大火’烧掉了整个长沙城,其实,老长沙城有大片未过火的区域,一些老建筑火后又得到了修复,所以火后的长沙仍保留了古城原有的街巷格局和空间肌理。”陈先枢介绍说,长沙城的中心位置经历了2000多年都没有改变,这在全世界的大城市中也并不多。上世纪80年代以前,“大跃进”、“文革”期间虽也破坏了一些老建筑,但老城区尚留存着传统的历史风貌。“但近年来,许多文物古迹、具有地标价值的街区和建筑由于开发建设遭到破坏,走马楼、柑子园、营盘街等这些老街,短短几年就只剩下一个名字了。
老建筑被拆背后的巨大利润
尤为让人激愤的是游击坪4号公馆的命运,其被列为文物3个月后就被拆除了。曾建在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的游击坪4号公馆,原为清代游击署的一部,也是辛亥革命元勋蔡锷将军专祠划拨地,后成为抗战时期长沙邮政公馆朱公馆。房主为长沙邮政部门负责人。该公馆占地150平方米,共两层楼,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2009年9月,长沙市启动实施东牌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并成为长沙市首例实施政府征收的项目。处于项目内的游击坪4号公馆由此陷入绝境。
2010年6月9日,长沙市文物局公布其为不可移动文物。2010年八九月间,长沙市文物局、芙蓉区文体局多次向当地的棚改指挥部交涉,明确提出游击坪4号等文物点的价值意义,要求暂时不予拆除。但在2010年国庆前夕,该栋老建筑化为瓦砾。事后的调查处理决定中,游击坪4号公馆的拆除被认定为拆迁公司“未完全领会指挥部意图”擅自行动,对其处罚50万元了事。
对此,一些文物保护者直言,所谓的50万元罚款“顶格处罚”非但没有威慑作用,更会助长类似的违法行为。湖南省文物局的一位官员也表示,在城市开发的巨大利润空间面前,上述法律中的处罚规定,显得十分乏力。“在那块寸土寸金的地段,相比背后隐藏的巨大开发利润,这50万元算得了什么呢?”
据了解,古建筑的消逝并非长沙独有现象,历史名篇《爱莲说》的作者周敦颐的避暑之地衡阳市“爱莲堂”,也因开发而被迫拆迁,在附近择地重建。昔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池,早已成为教科书上的记忆和众多房地产开发商掘金的必争之地。一些楼盘的软文中,“一代大儒周敦颐的‘爱莲堂’”成为招商宣传的噱头。
自1992年开始陆续走访了每一栋长沙老建筑的梁小进指出,如果再不制止拆除老公馆的行为,长沙的历史文化名城称谓将虚有其名。他认为,如火如荼的地产开发后面是快速增长的GDP数字;岌岌可危的老公馆背后是一座城市的魂和根。
湖南一些法学界人士则对古公馆建筑的征收或拆迁提出了法律程序上的质疑。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研究会会长黄捷指出,法律规定政府征收非国有财产中,公共利益必须有清晰的指向,并且应具有“政府提供具体的公共服务和不能满足自身及特殊联系主体得利益”两个要件。同时,棚户区改造应该先利于原住民,进而全部人民得到享受。现在来看,实际结果很多是原住民利益受损,其他人是否受益更是难以直接衡量。真正受益者是从中赚取财富的资本利益集团。比如河西某广场征收价格为3800元/平方米,招商是68000元/平方米。这样的征收成了一种沽名钓誉的行为模式,涉嫌官僚利益集团与资本利益集团联合起来抢夺民财,征收行为必须从制度上和社会力量上得到制约。
一面拆老建筑,一面做仿古街
据悉,为平众怒,长沙市有关方面决定对游击坪4号公馆采取异地重建的方式还原。自此该公馆原址往西行走300多米,被围挡圈禁的苏州会馆抬头可见。马路边一位小商铺的店主告诉记者,前几年政府投入巨资将坡子街修葺一新,几百米长的马路上,都铺设了青色条石,两旁新建的多是仿古格调的特色餐饮馆所。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何一边花费巨款修建仿古建筑,一边有天然历史文化韵味的古建筑,却要被拆迁征收?
湖南省文物局一位相关负责人也持有同样观点。他说,现在很多城市一面拆除真正的老建筑、老街,一方面又花大钱做一些仿古街,实在不明智。因为,历史不是随意的制造。这种推倒真正的古物再进而建设仿古建筑的模式,都是叶公好龙之举。
采访中,有文物保护专家向记者表示,城市改造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但如何使发展和保护相辅相成,更需要执政者思考。
他说,在上任领导执政长沙期间,曾花费数亿元对全市500多条背街小巷进行提质改造。当时的书记市长曾多次强调,长沙是座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在背街小巷改造中要保护文物,保护小街的文化底蕴,彰显历史特色。其中,11条历史名街名巷得以修缮。
2004年,长沙市政府就历史文化街巷和历史旧宅保护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潮宗街等11条街巷为长沙受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巷,苏州会馆等23处旧宅为受保护的历史旧宅,并明确这些街巷、旧宅可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性修复或改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
但仅仅数年,当年费心保护、花费巨资的一些街巷、公馆又在“旧城改造”中拆损殆尽。
陈先枢等人对此十分感叹:“其实老建筑也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城市个性的标志。如果一个城市的发展仅仅是从不同的院落迁移至千城一面的高楼大厦,那这个城市还怎么能够理直气壮地找出属于自己的面孔?”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蒋先福则认为,目前的城市化进程与历史保护已经形成对立,这样做是非常可怕的。因为抹掉这段历史记忆的现代化是反文明的行为,建立没有历史的钢筋水泥丛林,是没有灵魂的肌体。
他同时呼吁修改《文物保护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类似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肇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上述湖南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对于地方开发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各地应有一个系统的规划。“不是说有的建筑就一定不能拆,但是你要有法律依据,并有具体可行的建设预案。但现在实际上都没有看到,让人无法确信他们的保护诚意。”
本报长沙4月28日电
2#
 楼主| 发表于 2011-4-29 14:00: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拆吧拆吧不是罪,全是GDP在作怪!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照这种趋势,长城或是故宫也会被拆掉的,因为一切为了经济建设,简单点说就是一切为了钱,可以连祖坟都TM刨光的!
3#
发表于 2011-4-29 14:07: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拆除旧中国  创造一个新中国!好!!!
4#
发表于 2011-4-29 14:1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拆吧。吧自己的国家也全拆完了算了吧!把咋们老百姓赶到月球上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