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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高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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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08:4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12-21 08:30 编辑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一、申报条件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应符合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参加市(州)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等奖者。
       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具备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艺术特长生测试。
       社会音乐、舞蹈等专业等级考试证书不属于获奖范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凭文艺汇演(比赛)的成绩(获奖等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1226日之前,经所在学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打印《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学校和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宜昌市教育招考办复审。
       宜昌市教育招考办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三、测试内容
       “艺术特长生测试设有声乐(不含通俗唱法)、器乐(包括弦乐及键盘乐、管乐、民乐及打击乐)、舞蹈、综艺(含戏曲和节目主持)4大类项目(6个小项目)。每位考生限报一项。具体测试内容为:
       (一)声乐:演唱自备声乐作品2首(片段,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唱长短),加试视唱;
       (二)器乐(包括弦乐及键盘乐、管乐、民乐及打击乐):演奏自备器乐作品2首(片段,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奏长短),加试视奏;
       (三)舞蹈:表演自备舞蹈作品2个(片段,由主考评委决定表演长短),加试模仿表演;
       (四)综艺:表演自备戏剧(含小品)或曲艺或节目主持相关作品2个(片段,由主考评委决定表演长短),加试命题即兴表演。
       参加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声乐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带及光盘,可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由考生自行聘请;舞蹈可使用伴奏录音带。
       考生自备内容占成绩80%,加试内容占成绩20%。加试内容为命题内容,由考生临时抽题测试。综艺类中节目主持相关作品除朗诵一首作品外,还需表演一个小品。戏剧和曲艺则需表演2个不同的作品。
       四、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310日(周日)
       (二)测试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三)成绩公布及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在全部测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公布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五、考生诚信
考生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艺术特长生测试资格或被高校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考或录取资格;在艺术特长生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考生在艺术特长生测试中作弊的,会取消其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对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测试等严重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测试成绩,并暂停13年高考报考资格。
       对“艺术特长生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
       六、“艺术特长生测试”举行之前,如遇教育部有关政策调整并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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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09:2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电信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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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10:00: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可执行省统一划定的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的艺术特长生,在专项测试合格基础上,只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艺术特长生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未经教育部、省招办和高校作为合格艺术特长生公示的考生,不能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根据我省文件规定,我省省属院校可在全省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入围的考生中,采取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达到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其中高职高专录取可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4:31: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12-21 08:32 编辑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以下简称“高测”)的各项工作业已启动
       一、报考条件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其毕业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历进行认定并加盖公章。未经同等学力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报考。
       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备报名资格的比赛范围经由相关部门认定(见附件)。
       二、报名审查程序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资格审查。符合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和比赛所有材料(竞赛秩序册及比赛成绩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应上交颁发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于2012年12月26日之前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领取并填写《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此表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打印一式两份,经严格审核之后毕业学校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2012年12月28日之前将本地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全部报考材料送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省教育考试院复审。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于2013年1月7—8日将审核合格考生报考材料、合格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报名信息盘,上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高考办组织专人对各地上报的高水平运动员证件资料严格按程序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同意参加“高测”。2013年1月下旬高考办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四)由高校单独考试选拔的、获得一级运动员等级(含)以上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湖北省户籍或普通中学学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不用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测”,只须持运动会比赛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始证件和所在单位(学校)介绍信,直接到有关高校登记报名,由高校审核其资格后,将其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审核签字,合格者由高校组织到其所在辖区的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由辖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采集考生信息。
       三、测试安排
       (一)测试项目及细则。2013年“高测”项目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健美操、游泳、田径,每位考生限报一项。各项目执行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测试细则)。
       (二)领证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并正式报名的考生凭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登记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3月22日9:00-16:00到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领取准考证。
       根据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11〕3号文件规定,考生在缴纳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及号码布,必须向驻现场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测试时间为:3月23—24日,各项目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于3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到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四)成绩公布及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在全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院网站公布“高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资料不全、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二)在鄂各高校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和自行组织选拔测试的项目将由教育部和各高校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教育部和各高校网站。
       (三)我省在田径、篮球等测试项目中使用电子测量设备,测试结束当场张贴公布考生成绩。其余测试项目也将部分使用电子设备,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当场由裁判员、记分员及考生签字确认。
       (四)我省对各测试项目进行录像监控,以备抽查或复核。考生提出复核的时间为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高测”资格或被高校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或录取资格;在“高测”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考生在“高测”中作弊的,会取消其各阶段、各科次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对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测试的等严重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测试成绩,并暂停1至3年高考文化课考试资格。
       (六)在“高测”举行之前,如遇教育部有关政策调整并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五、其他
       高考办联系人:肖霄、付莉
       联系监督电话:027-68880281、68880220、6888024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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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4:36: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具备报名资格的比赛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测”者,应于其高中教育阶段(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高测”报名时止)获得相关比赛成绩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往届生依此规定类推。
       可作为2013年我省“高测”报名资格的比赛范围有: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省体育局颁发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所依据的大型全国专业比赛。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主要比赛项目如下:
(一)全国比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2011.7包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2011.7包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2011.7包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2011.7包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2011.7包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2011.7包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2011.7包头);
(二)省级比赛
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大汉光武杯”田径比赛(2011.4襄阳);
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大汉光武杯”游泳比赛(2011.4襄阳);
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大汉光武杯”武术比赛(2011.4襄阳);
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大汉光武杯”篮球比赛(2011.4襄阳);
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大汉光武杯”足球比赛(2011.4襄阳);
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大汉光武杯”乒乓球比赛(2011.4襄阳);
湖北省第八届中学生篮球“商业银行杯”比赛(2010.7襄樊);
2010-2011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湖北赛区);
2010-2011中国高中女子篮球联赛(湖北赛区);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男、女篮球联赛(2010.12孝感)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男子篮球竞赛(2010.10钟祥);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女子篮球竞赛(2010.10钟祥);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羽毛球竞赛(2010.8 荆门);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乒乓球比赛(2010.10 荆门);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游泳竞赛(2010.10 荆门);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跆拳道竞赛(2010.9 荆门);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男子排球竞赛(2010.9 荆门);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沙滩排球竞赛(2010.8襄阳)
2010年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类)“李宁杯”田径竞赛(2010.10 荆门);
2010年湖北省U-17青少年足球联赛(2010.8 武汉)
2010年全国U-15足球联赛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乒乓球比赛(2010.5 黄石);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羽毛球比赛(2010.5 宜都);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2010.7 孝感);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田径精英赛(2010.12武汉)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女子、男子)“统一冰红茶杯”篮球锦标赛(2010.7-8 黄石、恩施);
2010年湖北省“篮协杯”青少年篮球竞赛(2010.12黄石)
2010年湖北省“国土资源杯”青少年武术竞赛(2010.5 石首);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沙滩排球比赛(2010.8 襄樊);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儿童游泳比赛(2010.7 武汉);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2010.6 黄石);
2010年湖北省青少年乒乓球调赛(2010.12 宜都);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女子篮球锦标赛(2011.7黄石)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女子篮球联赛(2011.11宜都)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2011.8荆州)
2011-2012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湖北赛区);
2011-2012中国高中女子篮球联赛(湖北赛区);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男子甲组篮球联赛(2011.11恩施)
2011年湖北省“篮协杯”青少年篮球竞赛(2011.12武汉)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男子乙组篮球联赛(2011.11黄州)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比赛(2011.8秭归)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2011.7 十堰);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田径竞赛(2011.9 孝感);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田径精英赛(2010.12武汉)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武术竞赛(2011.8 孝感);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2011.8 宜昌);
2011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湖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2011.7 宜都);
2011年湖北省青少年田径竞赛(2011.9 孝感);
2011年湖北省“体育彩票杯”少年儿童游泳竞赛(2011.8荆门)
2011年湖北省儿童游泳(短池)比赛(2011.10武汉)
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
2011年湖北省U-9青少年足球比赛(2011.10武汉)
2011年湖北省U-11青少年足球比赛(2011.5武汉)
2011年湖北省U-13青少年足球比赛(2011.8武汉)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女子篮球锦标赛(2012.7宜昌)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男子篮球锦标赛(2012.8襄阳)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男子甲组篮球联赛(2012.11钟祥)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男子乙组篮球联赛(2012.11十堰)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女子篮球联赛(2012.11孝感)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篮协杯”青少年篮球竞赛(2012.12黄冈)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2012.8恩施)
2012年“茅台王子杯”湖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2012.8宜昌)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田径精英赛(2012.11武汉体院)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2012.7 十堰)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2012.7 宜都)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武术锦标赛(2012.8孝感)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2012.7恩施)
2012年湖北省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2012.8荆州)
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2012.6 武汉体院)
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2012.8 山东日照)
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2012.1 哈尔滨)
2012年湖北省少年儿童游泳(短池)比赛(2012.10宜昌)
2012年“中沃体能”湖北省U-11少年足球锦标赛(2012.7鄂州)
2012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湖北省U-13少年足球锦标赛(2012.8宜昌)
2012年湖北省青少年足球(U-17)锦标赛(2012.8孝感)
2012-2013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湖北赛区);
2012-2013中国高中女子篮球联赛(湖北赛区);
2012年湖北省首届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篮球比赛(2012.7潜江)
2012年湖北省首届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田径运动会(2012.10黄石)
(三)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等级运动员证书所依据的大型全国、国际专业比赛。
6#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4:42: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   
    第一批本科院校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在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志愿栏内填报。录取时间为提前批本科之后、第一批本科之前。第二批本科院校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内填报,不单独设立志愿栏,录取时间与第二批本科同步。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文化分数线为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办按有关录取标准审核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成绩标准,由全省在统测合格考生中统一确定。只有达到标准的考生,才能按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
    根据我省文件规定,我省省属院校可在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测入围的考生中,采取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达到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其中高职高专录取可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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