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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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村民纠纷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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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1:32: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村民纠纷在论坛发布后,引起强烈反响,经论坛调查了解,现作说明如下:
    1、征地说明。
    远安县大自然公司是从事鲜菇经销和菌筒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2年5月3日,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二期项目征地启动,至10月25日,该项目涉及的50个被征地户已有47户签字。
   2012年10月25日,刘泽均的妻子陈运明和父亲刘仕华在阻止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人员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这方面施工队存在严重过错,镇派出所随后介入调查,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泽均、刘泽新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陈运明、陈宗英二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36850元。上述费用在今年3月4日已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经镇、村干部调解,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刘泽均签订了征地协议。随后施工队对其被征收的土地进行了填埋,蚂蚁精神在另一帖中所发照片并不是当事人的地,不能在这里混淆视听。

    2、引产说明
    何家湾村二组村民陈运明(女,1976年12月13日出生)、刘泽均(男,1973年3月12日出生)。双方于1997年7月10日结婚,婚后于1998年8月6日政策内生育一男孩。
    2012年10月30日,陈运明在茅坪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早孕2月,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其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属政策外怀孕。
    针对此事,镇派出所、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及镇村干部多次找到刘泽均就此事的处理进行协商,经镇、村计生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2013年3月9日,何家湾村计生委员易从喜反映陈运明有引产需求,茅坪场镇计生办于当日开具“实施中期(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交予妇女主任易从喜。
    2013年3月15日,陈运明因计划外怀孕27周入住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本人签字同意后进行手术。术后刘泽均强烈要求自行处理引产后的胎儿,经过县计生服务站同意,他自行取走了引产后的胎儿。

          
2#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1:36: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征地补偿协议书和计生手术签字单。

MG_9226.JPG (132.55 KB, 下载次数: 9)

MG_9226.JPG

MG_9229.JPG (130.99 KB, 下载次数: 1)

MG_9229.JPG
3#
发表于 2013-4-17 11:36: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看明白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1:44: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对事件的调查,双方都有责任,但已经达成协议解决。至于冲突事件和引产之事,时隔5个多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引产和冲突有关。鉴于此,对于此事的争议,本坛保留本主题帖和《人民的公仆》主题帖,其余重复有关此事的主题帖一律删除。
5#
发表于 2013-4-17 13:14: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明白了
6#
发表于 2013-4-17 13:51: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让我们看见真相,远安论坛处理不错
7#
发表于 2013-4-17 14:44: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荆门市 移动
8#
发表于 2013-4-17 14:50: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9#
发表于 2013-4-17 15:08: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可以看到 上面事实有待扭曲10月25日强行施工才被致伤!26日才签订协议!还是强征!!
  “2012年10月25日,刘泽均的妻子陈运明和父亲刘仕华在阻止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人员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这方面施工队存在严重过错,镇派出所随后介入调查,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泽均、刘泽新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陈运明、陈宗英二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36850元。上述费用在今年3月4日已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经镇、村干部调解,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刘泽均签订了征地协议”
  这是混淆视听吗!!!!!!!!!!大家还可以看出孩子为什么都这么大了才引产!
10#
发表于 2013-4-17 15:0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可以看到 上面事实有待扭曲10月25日强行施工才被致伤!26日才签订协议!还是强征!!
  “2012年10月25日,刘泽均的妻子陈运明和父亲刘仕华在阻止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人员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这方面施工队存在严重过错,镇派出所随后介入调查,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泽均、刘泽新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陈运明、陈宗英二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36850元。上述费用在今年3月4日已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经镇、村干部调解,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刘泽均签订了征地协议”
  这是混淆视听吗!!!!!!!!!!大家还可以看出孩子为什么都这么大了才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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