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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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三吉花园物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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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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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23:0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三吉花园最新通知说5月初在退物业费,经了解,系退三吉花园第一个物业公司收取的2015年5月份以前的几个月的物业费,之后又被告知,以后三吉花园有新物业公司入驻,并且物业费将会从2015年1月开始收取,每个平方涨价4角,说是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的涨价,无需经过广大业主。三吉花园物业问题,为什么就那么难啊?
2#
发表于 2015-5-7 06:48: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远安的物业公司真不知该闹成哪样,不知道有没有职能部门的监管,难道真的是制度的缺失还是监管的失控?三吉花园如此,海天小区也如此,服务与收费,永远都是一对矛盾,真心希望某些职能部门能出来监管一下这些不作为的物业公司!
3#
发表于 2015-5-7 08:33: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看我关注。
4#
发表于 2015-5-7 08:36: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你们可查一下,宜昌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仅供参考。
5#
发表于 2015-5-7 08:3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你们可查一下,宜昌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仅供参考。
6#
发表于 2015-5-7 08:3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相信有合适、合理的收费标准。
7#
发表于 2015-5-10 10:5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看样子,业主委员会很牛啊!只是不知道当时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是怎样产生的?一平米涨四毛,受不了
8#
发表于 2015-5-15 14:58: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电信
您好,由于前三吉花园物业维富康物业公司退出对三吉花园的物业管理服务,从2015年开始,所有的三吉花园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费用都是由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出,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清洁阿姨及门卫工资等,现在安居公司也一直在积极开展三吉花园物业招投标工作,希望能尽快让三吉花园的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具体关于物业费上涨的事情开发商还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所以无法给您一个确切的答复。
9#
发表于 2015-5-16 00:08: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今天,维富康物业的负责人,在小区里贴律师函,要求业主补缴2015年以前的物业管理费,她就并没有说,为什么大家不交物业费,一年才几百块钱,你把业主提出的问题意见都妥善处理了,我想,大家在这里买得起房子,不会交不起物业费的,
10#
发表于 2015-5-27 09:09: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帖最后由 山城春晓 于 2015-5-27 09:11 编辑

小爬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后作以下答复:
  原“宜昌维富康物业有限公司”在实施三吉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向部分业主提前预收的2015年1月至5月份的综合管理服务等费用。2014年12月23日,“宜昌维富康物业有限公司”提出退出三吉花园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申请时,县行业主管部门就对“宜昌维富康物业有限公司” 作出了必需将三吉花园商住小区的物业、资料、账目等进行清理并列出清单办理移交后才能退出的要求。同时,我们在调查了解中发现,“宜昌维富康物业有限公司”在对该小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是按每半年一次向业主收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费用”(符合政策规定),可能存在提前向业主预收“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费用现象,故要求该公司对多预收部分业主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费用进行清退。清退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开始启动,现仍在清退中,至直全部清退到位。
  在原“宜昌维富康物业有限公司” 提出退出三吉花园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后,为不中断该小区的后期物业管理,“远安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鸣凤社区居委会、县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需重新选聘新的物业企业来对该小区进行管理服务。今年4月13日下午,“远安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邀请了“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来竞标,同时还邀请了“鸣凤社区居委会、县行业主管部门和该小区业委会成员”,共同对三吉花园商住小区后期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与“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协商沟通。在协商沟通中,“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了该小区目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底,与现在的市场行情不相符,若他们来接管服务的话,建议按市场行情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针对这一问题,县行业主管部门作出了按政策及程序进行申请调整的要求,即由“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经费作出书面预算,经核箅后认为确需调整的,由“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按法定程序向该小区业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该小区业委会制定“业主意见征求表”,向该小区全体业主征询意见,若经该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或者户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对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作适当调整。同时,还要求“宜昌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和“该小区业委会” 在征求业主意见后,若确需重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以公告的方式告知该小区全体业主。
     我们认为,导致三吉花园物业问题现在这种局面主要有4个方面问题:1、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政策宣传不到位。2、管理机制不顺畅,业主委员会没有按规定成立、运作;3、施工质量有瑕疵,该开发商解决的问题转嫁给物业,激化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4、业主只强调自己的权利,不履行缴费义务。目前只有依靠房屋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三方的共同努力,三者之间应换位思考,共同献计献策,遇到问题时应多一些沟通交流、多一些宽容理解,只有齐心协力,在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下,才能把三吉花园商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做好,才能拥有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远安县房产管理局

2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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