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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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民医院是阎王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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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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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1:3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我妻周启英因上消化道出血,于今年8月11日入住该院,头两天不问青红皂白注入大量液体达6000ml之多,而用的药可致腹泻等。第三天我妻严重腹泻达28次(试问一个健康人一天拉个二三十次会是什么状况)。我多提醒“医生”,却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导致以后连续出现水肿、高烧、气管喷出鲜血达100多ml,胃抽出血水达600ml。更有甚者最后一天用的药之副作用可致人心脏骤停,但他们仍毫无顾忌将其注入我妻体内,可怜我妻不到三小时含泪去世。这些狼心狗肺的庸医,拿病人生命当儿戏、做试验,听不进家属多次提醒,谈何医德?!?我妻去世当天狗屁医生就催促我结清住院费,亡者尸骨未寒,真应了俗语“道士开药铺生死要钱”(扶山的第二天我如数结清了所有费用)
    我妻入住该院体征均正常,短短七天被草菅人命的庸医夺去了生命,亡者含冤、生者悲愤!何为二甲医院?天理何在?......
2#
发表于 2015-11-1 11:27: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电信
一、关于楼主妻子在县医院就医一事,楼主已将情况说明上交给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建议通过市医学会鉴定处理。
二、相信医学会会给出公正、科学的结论。
3#
发表于 2015-11-1 14:5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电信
4#
发表于 2015-11-1 15:4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5#
发表于 2015-11-1 16:00: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联通
这是很沉痛的教训,当初发现医院用药不当,可以要求及时转院,这是当时最好的办法,也是对生命负责的做法。县级医院本来就不能期望太高。事后追责,你是弱势群体,医院会承认错误吗?如果认错以后生意怎么做?如果认错很可能助长一些存心扯皮的人,现在听专家鉴定会不会是掩人耳目的把戏?
6#
发表于 2015-11-1 18:2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医院尽力了,回天无术。
      现在医院几乎天天有病人去世,都像楼主这样辱骂医生?谁还当医生?楼主最好当神仙去了。
      是不是医生责任,走医学鉴定程序。这样网上发帖辱骂或者造谣,小心医院追究楼主的法律责任。
7#
发表于 2015-11-1 18:56: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就算是医疗事故,他说不是,你又不懂,这样的官司很不好打。
8#
发表于 2015-11-1 21:38: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路过,不知情,不做任何评论。只愿逝者安息...
9#
发表于 2015-11-1 22:28: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你是哪里的人
10#
发表于 2015-11-1 23:2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电信
纸上谈兵的医生,不结合实际,感觉反应不正常,不及时改变治疗,一味照死书照死理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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