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师资格证报考政策 1、基本政策。 2015年来,我国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 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目前的教师资格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 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宜昌范围内仅长阳职教中心、秭归职教中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4所学校的幼师专业允许报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语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告。 (四)考试内容: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 三、考试时间安排: 湖北省2016年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时间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培训时间安排 (一)培训方式:普通话培训+资格证考前培训 (二)培训时间:1.普通话培训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1日 2.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 2016年9月10日至11月6日,每逢周六、周日上课。 (三)培训地点:远安县鑫思路职业培训学校(北门居委会五楼) (四)咨询电话:0717-3680888 胡校长:13886707123 王老师: 13040997710 陈老师:15572798538 五、培训费用及报名资料 1.普通话培训费:200元/人。培训内容:字、词、成语、朗读、即兴演讲及面试技巧 2.资格证考试培训费:2200元/人(以上费用均不含网上报名费)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生和在读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六、优惠政策(仅限参加教师资格证培训学员,普通话培训无优惠) 1、持学生证可减免 200元/人。 2、4人以上团报人均可减免200元/人。 3、普通话与教师资格证同时参加培训学员,可免收普通话 培训费。 4、学员经培训后未能一次性通过的,可免费参加复训。 5、优秀学员可委托我校推荐上岗就业。 6、凡参加过本次培训的学员,如参加其他专业板块提升培训课程可享受学员优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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