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风 于 2016-12-5 09:40 编辑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生态社会治理新模式,远安县委县政府正大力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推动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的社会创新和创业。基地现公开对外招募,欢迎有志于社会创新创业的组织和个人积极踊跃申请。 一、基地介绍 远安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县委县政府根据生态治理总体规划建立的,基地期待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力量,有针对性的为孵化期、初创期和转型期的社会组织、项目和人才提供支持和帮助。基地将积极发挥社会创新创业孵化器功能,推动社会组织在理念引导、价值发现、产业先锋和社会桥梁的作用,为远安生态治理和社会治理打下良好的组织和人才基础。 基地位于远安县金家湾生态露营公园内,设置有社会组织办公区、交流讨论区、服务区、活动区、展示区等版块,将有效满足社会组织办公、学习培训、活动开展、社会交流等各种需求。 二、招募对象 远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首期计划招募三类培育支持对象合计10-15家,根据不同组织类型和发展阶段,提供为期半年到一年的针对性专业服务。 (一)本土社会组织:处于初创期,希望能够往专业化、组织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机构;或者发展相对成熟,但是期望与生态治理相结合或者在生态治理方面开拓新领域和业务的机构。 (二)本土公益人才:打算创办社会公益组织或者对公益慈善及社会创新创业怀有梦想和兴趣的个人或团队。针对这类群体,基地将通过定向孵化的方式,帮助成立相关组织或者与外部优秀组织建立联接,开展相应公益项目。 重点支持生态守护、生态产业和生态公民建设方面的创新创业,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保,如河流、动植物、古村落等保护、观鸟、垃圾分类处理等;生态农业如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态旅游、科普科考、自然教育、生态工艺、社区发展、乡村建设、农产品销售、生态信息化等主题。 (三)合作组织和人才:有意向在远安开展公益项目和实践,或者开设分部或项目点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如果您的机构正处于快速规模化和拓展业务阶段,期望找到本地化的运营团队和支持,欢迎与我们联系入驻。 三、服务内容 1)基本服务类: 办公场所:为入驻组织提供办公室及基本办公设施设备,提供会议室、多功能教室、培训室等基地公共空间。 登记注册:为未注册的孵化组织提供注册政策咨询和辅导。 2)能力建设类: 能力建设:针对本土社会组织和人才的现状,通过讲座和培训班的方式提供系统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包括社会问题分析、行业发展、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筹款、评估等课程。 咨询辅导:将为入驻主体提供个性化问题分析和咨询服务; 组织对接:生态治理委员会已与国内部分优秀社会组织签订社会治理合伙人意向协议,本土机构入驻之后,将通过双向选择,组成“本土社会组织+合伙人机构”的发展小组,同时配备政府部门、企业、志愿者及相关资源。 3)资金资源类: 资金支持:将为入驻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小额资助,并辅助申请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基金会项目。 项目申报:基地将为入驻主体提供项目支持,帮助入驻主体设计相关项目,帮助申报并辅导实施。 资源对接:提供包括信息共享、媒体宣传、政府政策、企业资源对接、基金会及志愿者参与等平台支持。 4)发展环境类: 公益沙龙:定期举办公益沙龙,邀集相关组织参与,就大家关心的话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公益讲座:定期邀请外部专家学者和合伙人机构进行公益讲座,为大家介绍公益行业发展、组织管理、政策方向等方面的资讯信息。 参观考察:组织相应的社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首期入驻机构将优先参与本年度社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四、申请条件 (一)本土社会组织 1.拟在远安县民政局登记注册,或者在远安县民政局登记注册且成立不满2年的社会组织;或者注册超过2年,但愿意结合生态治理相关内容开展活动的,拓展组织活动内容,更新组织活动范围的机构; 2.具备一定的公益性、非营利性、操作性等特征; 3.负责人有较强的学习意愿和公益心,愿意积极参与生态治理相关工作。 4.对基地拟提供的服务有需求,愿意提升本机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 5.生态治理相关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二)本土公益人才 1.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理念、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个人; 2.有较感兴趣和明确的社会创业目标,与生态治理定向孵化主题相关; 3.欢迎生态人文工作者、乡土乡贤、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基层公务员、教师、学生等群体积极参与。 (三)合作组织和人才 1.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组织,与远安生态治理主题相关; 2.愿意积极参与孵化培育本土社会组织。 五、招募时间及流程说明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组织的招募工作由远安县生态公共服务中心会同远安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首期招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 招募流程将遵循公开透明择优原则,采取以下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主体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电话/实地考察:基地将组织评审人员对申请主体进行电话或实地考察; 3.综合评审:提交材料后,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由承办方联合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 5.签订协议:入驻组织将与基地签订入驻协议。 评审和入驻将采取先报先评先入驻的方式进行,陆续入驻,额满为止。 六、申请方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3820365 联系地址:远安县生态公共服务中心 (远安县林业局一楼) 远安县生态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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