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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志随笔之五:古代的优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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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16:5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移动
本帖最后由 深山百合 于 2018-10-16 17:00 编辑

                                                               清志随笔之五:古代的优老制度

                                                                             胡延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我与县一高退休教师段家树、胡为民以及县人社局的王光华等人,一同到金竹园村水磨冲考察了两块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石匾,分别镶嵌在两户民居的门檐上。其中的一块是清光绪丁未岁(1907年)的御赐“皇恩优老”,另一块是民国五年(1916年)前清贡生刘步瀛题的“心箴时凛”。两块石匾悬挂门檐,给简朴的民居平添了几许庄重、古朴的色彩。

    因年代久远,户主也没有任何资料可供查阅,我们无法对两块石匾的来龙去脉进行详细的了解,但以小见大,其中的第一块石匾却体现了古代的一个重要的优老制度。

    这个制度,便是“乡饮”。

   “乡饮”又称“乡饮酒礼”,乡饮酒礼始于周代,最初不过是乡人的一种聚会方式,儒家在其中注入了尊贤养老的思想,使一乡之人在宴饮欢聚之时受到教化。秦汉之后,乡饮酒礼长期为历代士大夫所遵用,直道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清政府决定将各地乡饮酒礼的费用拨充军饷,才被下令废止,前后研习约三千年之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远安县志》咸丰版在“政典七·乡饮”中明确记载载:“优老之典,莫隆于乡饮酒礼。”规定每年的春秋两季,在本地的儒学中举行。乡饮酒礼繁文缛节,极其复杂。首先这种以宴饮为形式的礼仪,朝廷要求各府、州、县行政长官代表朝廷亲自到场参加,以表示对宴请宾客的尊重,同时彰显礼仪的隆重。

    其次被邀请参加乡饮酒礼的宾客均为当地身家清白、齿德具尊的耆老乡绅,其中致仕官员被称为大宾,年高有德者被称作僎宾,年稍长、有德者被称作介宾,又称耆宾,一般均统称为乡饮宾。为了表彰乡饮宾在地方的德行义举,除了按照规定颁发给乡饮执照以为凭据外,地方官员们还要赠送牌匾以示荣耀。同时乡饮宾还要由督抚上报朝廷,经礼部奏请皇帝批准,赏给顶戴荣身。最后历届乡饮宾的姓名还会被载入地方史志,名垂青史。

    乡饮酒礼开始时,由司正(司仪)举杯祝词曰:“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添所生。”这就是说,乡饮并不是为了吃喝,而是重教化,睦人伦,前传后教,尊老优老的传统道德的继承与发扬。

    古时优待老人是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属道德,又属礼仪,还属宗法,界定于法律范畴。历代统治者都重视孝道,清朝更是如此,清朝皇帝举行过的“千叟宴”便是清朝宫廷的大宴之一。

     康熙第一次举行千人大宴,名垂青史,光耀后世。皇上赐宴千叟,老人喜笑颜开。康熙皇帝席赋《千叟宴》诗一首,故得宴名。 千叟宴最早始于康熙,盛于乾隆时期,是清宫中的规模最大,与宴者最多的盛大皇家御宴,在清代共举办过四次。

    千叟宴旨在践行孝德,为亲情搭建沟通平台,营造节日气氛。加强友善的邻里、家庭等关系。

    清朝以前,远安无县志存世。据咸丰县志记载,远安县明朝参加过乡饮礼酒的只有三人,那便是什塚坪的陈直翁、陈志亮,还有一个在云南做过县令的退休老人谈珏。能够参加乡饮的自然不是寻常之辈。

    陈直翁,明初,事无可考。其墓碑有“乡饮宾”字样,故录之。

    陈志亮,明季什塚坪人,门阀高古,儒雅诚朴。正德(明武宗1506——1521年)时恭逢诏锡(赐)乡饮,得随群英跻明伦堂之宾而聆雅颂之音。

    谈珏,嘉靖(明世宗1522——1566年)间明经(汉代察举中的"明经"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明经就是通晓经学),授云南鄂嘉县令。性清介,尝曰:“为官求利不过为不肖子孙酒色赀尔,何爱焉?”解组(辞官)时行李萧然,鄂人德之,为立生祠,入祀明宦。归里,公举乡饮大宾。邑侯赠以联云:“泽洽滇南棠不伐,望高林下鹤为群”。

   到了清朝,据县志记载,规模较大的有这样几次。乾隆十八年举行过一次。大宾、介宾如下:

   大宾
   杨国治:恩贡生(是指选拔和照顾一些资历、身份较特殊的士子如高品级官员、功臣、外戚或其他人员,恩准入国子监学习。还有一种是国家有重大节庆从府州县学中选拔考核优秀的士子恩准入国子监学习。)生平礼法自守,品行端方,学使(学官)开录其优行,年六十余,绅耆公举乡饮大宾,事实册(记录某一事项的公文)称其闭户读书,成就后学,洵(实在)为齿德兼优之士。

    曹文植:字树玉,城内人。博学能文,居家孝友,学使开录其优行,与子于岳、于嵩俱列明经(此处指明、清对贡生的尊称)。年六十余,绅耆公举乡饮大宾,事实册称其家世、诗书学问优长,洵为允合乡评之士,后选麻城司训不就,年九十余卒。

   介宾
   张铭:邑庠生(县学秀才)在学多年,谨守卧碑(约束学生的条款,镌刻在碑石上)生平无丝毫可议处。年老告给(对屡试不第的生员,年老后朝廷准许其穿戴标志其功名等级的衣服和顶戴的优抚政策),犹手不释卷。绅耆公举乡饮介宾,时已七十余,事实册称其遵守礼法,规矩先正,精岐黄(医术),贫民赖之,堪与此选。

    以后嘉庆八年,嘉庆十八年,咸丰八年都分别举行过一次(因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上述这些老人,或是退休官员,或是乡绅耆老,或是饱学之士,或是年高德昭之长辈,均为一乡之楷模,后世之敬仰者。各级政府之所以隆重热烈、大张旗鼓地举行乡饮典礼,就是要让全社会形成尊老养老的习惯,蔚然成风,世代相传。

    尊老爱老,孝老亲老,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数千年来,薪火相传,生生不息,闪耀着人性的光芒。不幸的是在这几十年里,这一传统美德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老无所养,老无所依,成为全国各地尤其是农村里的一个现实问题。看看封建王朝的优老做法,某些不孝子孙不觉得愧对先人、愧对祖宗吗?我们能否在这方面有一些法律上的强制作为呢?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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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6 15:55: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宣扬孝德文化,弘扬孝道传统!
咸丰八年(1858年),参加乡饮的宾客数百人,包括“贤姥”,同治县志整整记述了25页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8-11-5 10:33 谢谢张老师,请帮忙纠正错误。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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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6 17:00: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胡老师自己发的蛮好么。
4#
发表于 2018-11-5 10:33: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依山 发表于 2018-10-16 15:55
宣扬孝德文化,弘扬孝道传统!
咸丰八年(1858年),参加乡饮的宾客数百人,包括“贤姥”,同治 ...

谢谢张老师,请帮忙纠正错误。
5#
发表于 2018-11-7 10:30: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联通
赏学老师谈古论今的美文,感触颇深,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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